【又一周】PPP知乎概览(3.05-3.10)


来自:PPP知乎     发表于:2017-03-19 22:28:16     浏览:424次

2017年,PPP知乎每周将会跟大家分享王守清教授对PPP的一句精彩点评

【教父寄语·第八周】

做PPP,不仅要跑得快,还要跑得远、跑得长久、跑得开心、跑得有人跟。

——王守清

 


(分享已获得《项目管理评论》授权)

【又一周】栏目一览(3.5-3.10):

    又一周·PPP知乎概览

    又一周·PPP活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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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报:

[1] 李克强: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2] 关于落实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3]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支持PPP模式的力度

[4]财政部部长肖捷:PPP落地周期缩短,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

[5]国家发改委开始征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

[6]六部委《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PPP资产证券化:

[1]从PPP资产证券化看PPP项目再融资风险管理

[2]深交所ABS业务问答再修订:明确PPP证券化现金流来源!

[3]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 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ABS获准发行

律动PPP:

[1] 2017,PPP发展可期

[2]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独家:

[1]银行如何应对PPP大潮

[2]谁是“社会资本方”--从政策文件和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实践中寻找答案

[3]医改深入推进大背景下,公立医院PPP项目如何创新回报机制

[5]当前我国PPP操作过程中政府方面临的五大困惑

项目实操

[1]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组成及责任简析

[2]显微镜下的社会投资人

[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二号线PPP项目案例解析

 “一带一路”与PPP

[1]“一带一路”进展全梳理 (“一带一路”研究手册第1集)

[2]一带一路国家PPP项目重点问题分析——PPP项目之股权变更限制

PPP大数据

[1]湖南发布第四批PPP省级示范项目,117个,1738.99亿 !

论坛活动:

[1]与深交所PPP资产证券化专家相约广州!

[2]PPP交易结构与结构化融资,与您相约帝都!

[3]中国债券俱乐部2017春季论债


1
政策时报
 

李克强: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可参见PPP知乎3.05)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 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李克强指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引导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领域。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076亿元。落实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关于落实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可参见PPP知乎3.06【005】)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017年3月5日

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支持PPP模式的力度

(可参见PPP知乎3.06【006】)

3月6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回答记者有关民间投资与PPP项目的提问中提到,我国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民间投资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个快速、强劲的势头。(附:国家发改委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答问全文)

财政部部长肖捷:PPP落地周期缩短,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

(可参见PPP知乎3.07【005】)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部长助理戴柏华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国家发改委开始征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

(可参见PPP知乎3.07【00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更好鼓励国内企业运用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拟组织征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此次PPP典型案例征集对象为2013年以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PPP项目,包括交通、能源、环保、市政、园区开发、医疗、体育、文化等,不包括房地产以及产业制造类项目。既包括新建PPP项目,也包括通过TOT、ROT等模式运作的存量PPP项目。可以是已经开工或建成投产的项目,也可以是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

六部委《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可参见PPP知乎3.09【007】)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近年来,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旅游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有效供给,优化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加快形成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六部委联合发文现提出相关意见。

2
PPP资产证券化

从PPP资产证券化看PPP项目再融资风险管理

(可参见PPP知乎3.06【302】)

PPP项目再融资可持续发展的几大关键要素:推动优质PPP资产再融资,资产质量确定成败;逐步实现真正的资产支持,迈出可持续发展重要一步;有条不紊开展PPP资产证券化,不忘PPP初衷。

尽管通过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为PPP项目再融资提供无限的遐想,无论对社会资本提前收回投资,政府减轻财政压力来说,还是项目公司优化财务报表等方面来讲,都具有相当大的诱惑,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遵循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基本规律要求,从源头规范PPP项目管理,通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才会是光明大道。

深交所ABS业务问答再修订:明确PPP证券化现金流来源!

(可参见PPP知乎3.06【302】)

3月3日,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新的业务问答还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流程和要求予以明确,深交所实行即报即审、专人专审,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反馈意见, 管理人提交反馈回复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召开挂牌工作小组会议。

  PPP 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其中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应当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

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 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ABS获准发行

(可参见PPP知乎3.10【302】)

(可参见PPP知乎3.10【302】)

3
律动PPP

2017,PPP发展可期

(可参见PPP知乎3.06【律动PPP】)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可参见PPP知乎3.08【律动PPP】)

2017年2月5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7]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并对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适应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更好的保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提出了若干指导性要求。经检索,66号文没有公开颁布,但文件中涉及新增费的部分,能够在多个政府以及政府部门发文和官方新闻报道中检索到,因此有关新增费转列的消息,应当视为可靠信息,本文分析亦立足于此。

4
独家

银行如何应对PPP大潮

(可参见PPP知乎3.06【305】)

近两周,PPP业界最大的焦点无疑是,武汉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成交结果公示,招商银行(牵头方)、光大银行和汉口银行联合体中标,成为继济青高铁(潍坊段)、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之后第三个银行中标的PPP项目。此消息一经发出,业界一片哗然,引发业界关于“谁能成为合格社会资本方”的大讨论。虽然项目的信息细节披露并不完整,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该项目是以PPP之名,行融资之实。对于政府方股东武汉地铁集团而言,不仅实现了资本金和债务的融资,还实现了出表。本文从银行参与PPP项目的原因和动机,面临的困难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探讨。

谁是“社会资本方”--从政策文件和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实践中寻找答案

(可参见PPP知乎3.07【305】)

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2017年2月13日发布社会资本采购预成交公示, 2月22日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2月27日,财政部PPP中心官网公布《关于请核查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不规范操作问题的函》。

此后PPP业界专家们纷纷对此发表了一些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作为一名PPP资深律师希望寻找到文字的依据,于是对近年来颁布的关于特许经营和PPP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大致的梳理,试图从中寻找出“社会资本方“的定义。 

政府债务问责下的城投公司十三五转型发展要点指引

(可参见PPP知乎3.08【310】)

2017年1月初,财政部曾分别致函内蒙古自治区、河南、重庆、四川等几个地方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2个部委,以依法问责部分县市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并依法处理个别企业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随之,各地城投公司开始了史无前例的自查行为,一时间人心惶惶,不亚于之前的债务申报,因此城投的转型又被更多的提起讨论。之前曾写过一篇《从政府投融资平台到城市综合运营商》主要阐述了城投公司在服务城市的理念下的运营模式转变,2107注定是一个政策频出,不断调整的改革大年,根据最近的行业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结合走访江苏、内蒙古、贵州等地平台公司的实调感受,本文主要探讨城投公司的实体化转型。

医改深入推进大背景下,公立医院PPP项目如何创新回报机制

(可参见PPP知乎3.09【109】)

虽然国务院、财政部、卫计委相继发文大力支持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但在项目操作中,社会资本的逐利性与医疗PPP项目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供应链创收与医改大趋势之间的矛盾、非营利医疗机构收益不能用于分红的制度安排,都让公立医院PPP项目推进时困难重重,特别是社会资本的回报难以通过完全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明确,打擦边球的情况时有发生(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部分公立医院PPP项目,社会资本以获取医药供应权利作为投资的前提条件,并要求政府给予支持或背书),进而导致社会对于公益性医疗PPP项目的争议不断,那么,在现有PPP和医疗的法律框架下,能不能合理设计公立医院PPP项目社会资本的收益途径,创新回报机制呢?本文作者从PPP与医改乃至医疗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析,为实操提供借鉴。

(可参见PPP知乎3.09【010】)

自2013年底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密集颁布政策,大力推广PPP模式。地方政府积极响应,推出了一大批PPP项目。随着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及项目落地的加快,在PPP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如选择社会资本公平性和规范性不够、对PPP模式风险披露和分配不足、PPP项目落地难、落地率低等问题,造成PPP市场“叫好不叫座”的现象。究其原因,其中有价格和税费调整、改革不到位的影响,也有法律、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的问题。因此,要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就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当前我国在PPP方面存在的一切障碍和问题,真正实现PPP在中国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PPP操作过程中政府方面临的五大困惑

(可参见PPP知乎3.10【010】)

受政策加码催化,去年以来PPP项目出现井喷式增长。然而,在PPP项目推进过程中,政府方面临着诸多困惑,现实中有些PPP项目推进较慢,实施过程中不断涌现新的问题。如果不能正确认识PPP模式并有序推进前期工作,PPP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仍然会面临障碍。综合来看,当前我国PPP操作过程中,政府方主要面临着五大困惑:政府方内部管理不统一,对PPP项目的认识和实践不足;有些项目不得已做成PPP项目,缺乏标准流程和操作指南;实施机构无法承担相应职能,缺乏对PPP操作的主导作用;平台公司对PPP模式的适应性不足,在管理和监控上难以平衡;政府方PPP人才匮乏,难以解决PPP操作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

5
项目实操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组成及责任简析

(可参见PPP知乎3.08【215】)

随着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汉口银行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武汉轨道交通八号线一期 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业内关于合格社会资本方及社会资本方联合体责任分配又再一次成为争议热点,本文仅从法律规定及 PPP项目实践角度,对联合体问题提出一些分析意见。

作者认为,在考虑社会资本联合体入股 SPV以及承担连带责任问题,需从纵向与横向,对内与对外综合考虑。在项目公司设置上,一是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都出资入股项目公司,并可以规定最低持股比例;二是联合体成员所持有的股权的锁定期应最少到其分工责任履约完成或建设期结束且连续稳定运营期两年后,以满足资产证券化要求。三是以持股期结束为限终止联合体责任传递关系,改为全面由项目公司继承。四是股权的退出应经过政府方同意,受让方应具备适当的资格。在连带责任设置上,应给予联合体成员在退出联合体或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时时同时解除连带责任的机制,根据其在联合协议分工职责项下的履行情况,如其承担的分工责任为阶段性任务(如设计、咨询、分部工程等),且经检验其完成的阶段性任务符合国家或 PPP项目协议约定标准的,应允许其转让股权的同时解除其连带责任。

显微镜下的社会投资人

(可参见PPP知乎3.09【215】)

PPP经历了三年的迅速发展,随着落地项目不断增多,社会投资人从服务类型、企业属性等方面积极调整,不断适应完善现阶段国情下PPP项目的特点。不同类型、不同属性的社会投资人,特点亦不尽相同,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决策也带来了一定挑战。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二号线PPP项目案例解析

(可参见PPP知乎3.10【1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二号线PPP项目,是财政部示范项目,也是第一次采用“综合型整体PPP +车公里补贴”的运作模式落地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机构是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社会资本叫做京投联合体,分别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本文着重对本项目进行解析。

6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

之十三“项目建设(上)

(可参见PPP知乎3.07)

通常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PPP项目,需要在PPP项目合同中设置有关建设的相关条款。《PPP项目合同指南》“第七节 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要求、建设责任、政府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分别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第六章 工程建设约定了合作项目工程条件、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变更管理,实际投资认定,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作者认为PPP项目合同中的“建设”篇章不同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者的签署主体不同,侧重点也不同,所以不能、也不必要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全部照搬到PPP项目合同中。对政府方而言,只需要从把控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工程变更、投资额认定等角度对项目公司进行约束即可,其他细节则在所不问。另外,通常在“建设”章节中还需要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如设计、监理等进行相应的约定(或单独章节)。

7
“一带一路”与PPP

“一带一路”进展全梳理 (“一带一路”研究手册第1集)

(可参见PPP知乎3.08)

“一带一路”研究手册第1集分为分为五个部分:一、政策篇:“一带一路”将是2017年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最值得期待的亮点;二、国别篇:“一带一路”沿线多国或地区完成战略对接、合作深化;三、区域篇:多省市出台相关对接政策及举措;四、企业篇:国企搭台、民企唱戏;五、风险提示:地缘政治风险、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一带一路国家PPP项目重点问题分析——PPP项目之股权变更限制

(可参见PPP知乎3.09)

当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PPP项目中,股权自由转让的原则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尤其是政府方出于避免引入不适格主体的考虑,往往对PPP项目公司的股权变更设置了一定的条件,这些限制性条件在降低PPP项目资本流动性的同时,也为PPP资产证券化或资产交易增设了阻碍。本文作者结合具体案例,从社会投资人的角度入手,对比中外法律法规和商事规则中有关PPP项目公司股权变更限制的规定,提出相关建议和风险提示以供参考。

8
PPP大数据

湖南发布第四批PPP省级示范项目,117个,1738.99亿 !

(可参见PPP知乎3.10【401】)

经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推荐,湖南省财政厅PPP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PPP项目等117个项目作为第四批PPP湖南省级示范项目,总投资金额1738.99亿元(附项目信息)。

9
论坛活动

与深交所PPP资产证券化专家相约广州!

(可参见PPP知乎3.06)

PPP交易结构与结构化融资,与您相约帝都!

(可参见PPP知乎3.08)

中国债券俱乐部2017春季论债

(可参见PPP知乎3.09)

水光潋滟,绿水青山,独具魅力的杭州迎八方来客。2017年3月18-19日,由中国债券俱乐部主办,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暖流资产管理、资立方信息科技、开源证券、杭州衡泰软件承办,PPP知乎为媒体支持的“春暖花开、烟雨西湖、交流恳谈、共话PPP”为主题的ppp与资产证券化专题研讨会将在杭州(浙江宾馆)展开。来自上海交易所债券部资产证券化专家、锦天城律师事务ppp与资产证券化律师刘洪光、刘飞,中信证券资产证券化负责人、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银行投资机构、知名PPP社会资本方等多位资深专家,以及国内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咨询研究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士,聚焦PPP资产证券化,共同分享经验和感悟。

中国债券俱乐部2017春季论债活动即将来临,请还未报名的同仁们抓紧时间。请已报名的朋友查看组委会发送的确认短信,如未收到短信,请邮件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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