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靳林明——PPP焦点访谈


来自:领军企业研究院     发表于:2017-04-11 19:44:34     浏览:429次

作者简介:靳林明律师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其主办的多个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律师业界大奖,其也被评为PPP项目金牌律师。靳律师为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成员、财政部PPP中心法律专家、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多省PPP入库专家,多个学术机构PPP专家。靳律师多次参加PPP项目评审,正在或曾经担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多家机构PPP培训讲师。

继2017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7]452号)之后,2017年3月29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下称“《通知》”),再次强调,要“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旨在“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知》表示,“中央财政将根据产业园的规划面积、园内农业人口数量、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 这对于有意建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地区而言,无疑是重大的利好。

当然,《通知》对于支持的对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申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门槛既有原则性的标准如“发展功能定位准确”、“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等,也不乏“主导产业占产业园总值的50%以上”、“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这样的硬性指标。

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必经之路,《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生产+加工+科技”的产业模式,打破了各产业层级之间的区隔,将第一二三产业串联,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新整合和升级,最终实现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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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借力:农业领域PPP发展新契机

此次《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支持力度,鼓励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地方政府应当在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地方创新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吸引多元主体、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建设。”

《通知》此番在农业大框架内划定“小框”,在点明PPP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之后,为农业领域PPP明确指明好去处,未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将是农业领域PPP新的发力点。

虽然政府明确提到鼓励社会资本方以PPP模式投资产业园区建设,但是,各方要考虑清楚以下问题:第一,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与工业园区、产业新城的区别点在哪里?第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哪些领域属于政府应该介入的公共服务领域?第三,农业产业园区PPP的交易模式如何设计,如何突出绩效考核,注重运营实效? 

农业产业化专业性强、初期投资大,因此地方政府有着强烈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意向和诚意,迫切希望社会资本的进入。因为农业问题的复杂性,结合农业领域的自身产业特点,构建合理的PPP交易模式,在政府方和投资方之间合理的分配风险,实际上并不容易。

尽管“农业+园区”模式尚未能在我国铺展开来,但是不乏有意义的尝试,如房山区政府与中粮集团合作共建的“中国北京农业生态谷”项目,就是由央企带动、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世界级农业园区。园区实现了产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用地向规模集约经营集中的模式,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化运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结合特色小镇,也许将碰撞出新的火花,为农业领域PPP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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