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自贸试验区申请PPP 最高奖800万元
来源:河南商报 记者 李笑凡 实习生 李志远
经营一家企业,离不开各种办税问题。“国地税一窗办理”,叫一个号办完两家的税——如果你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就能享受一系列办税方面的“实惠”。
4月10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举行了挂牌后的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参加,重点就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财政税收政策进行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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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最高能拿800万元奖励
在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梁太祥一口气发布了好几项针对自贸试验区的财政支持措施。
其中,他特别提到,要推广应用PPP模式,提高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水平。建立项目入库绿色通道,对于自贸试验区申请进入PPP项目库的项目,实行“随报随收、随收随审”。
梁太祥表示,要落实财政部PPP以奖代补政策,对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并落地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
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实施前期费用补贴政策,对列入省级备选推介项目库的项目,省财政补助前期费用的5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经公开评审,由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公开推介的项目,省财政补贴前期费用的100%,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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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金融机构总部 可拿不超过800万元的经费补助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多个部门都发布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行业的发展。
梁太祥说,财政部门要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创新发展。统筹利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自贸试验区新设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性总部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自贸试验区引进内外资金融机构。引导省属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新设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网络。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副局长王深德表示,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他介绍,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请示,在河南自贸区内,将允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中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业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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