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运营全过程:中期评估的全面性


来自:海天造价咨询     发表于:2017-04-26 17:07:37     浏览:575次

谈及PPP的全过程模式,因其前期的规划、方案、评估直接影响到社会、政府资本的融资构成,这也让很多刚刚入手PPP项目的从业者,会把重心放置在前期的评估和规划。但事实上,PPP项目讲究的全生命周期,不局限在前期的规划,而是需要前期、中期、后期的都投入重视,才能形成一个可持续营收的建设工程项目。

 

PPP中期评估:推动整个项目的监管和运营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文)(“《操作指南》”)要求,PPP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至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最终促进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评价意见。” 

有相关的政策要求,加上国内很多PPP项目从前期规划到建成,周期都相对较长,咨询服务公司或者是相关的技术专家团队对于PPP的运营必须是以整个生命周期的贯通为重点设计。这里提到的PPP中期评估,侧重点围绕合规性、适应性、合理性,推动整个PPP项目的全面监管和运营。

 

PPP中期评估内容

中期评估的内容具有综合全面的特性,涉及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执行的监管情况等,从而使评估结果作为调整PPP项目协议的依据。评估内容直接会影响到社会资本的后续投入,毕竟当下已经在推动或执行的PPP项目遇到比较多的问题还是在社会资本落地难方面。 

PPP中期评估内容有如下方面:

PPP项目的合规性评价,PPP项目从识别、准备、采购、合同签订到执行,都曾立下了很多“规矩”,以规范PPP项目的执行行为。例如PPP项目要满足城市整体规划要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权益、增加社会创业与就业机会;要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要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要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收费机制、调价机制以及政府补贴机制,以保证适应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要满足PPP项目合作合同协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等等。通过合规性评估,最大限度地发挥PPP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对预期经济技术指标实现程度的评价,主要体现为PPP项目合同、协议、可研报告、产出说明等文件所确立的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中一系列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程度,以及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指标的实现程度。例如,反映建设内容与规模的指标、投资效益指标、相关财务分析指标的实现程度;例如,按照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和PPP项目预算值计算时所确立的建设成本、收益、运营维护成本、竞争性中立调整值、风险分担成本、收入、权益等等价值量指标的实现程度。 

在我国各类PPP项目都处于初步尝试阶段中,现有的PPP中期评估的各种评估方案以及数据,都能成为同类型项目的参考模型。 

(文章资料参考:《PPP知乎》《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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