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第三批PPP示范项目问答--光环咨询


来自:PPP项目总监     发表于:2016-06-14 01:18:06     浏览:503次


北京光环时代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光环咨询)是专注于PPP模式的智库机构,可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提供关于PPP项目的咨询及顾问服务。

针对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的文件要求,我们从PPP项目总监及PPP项目推介平台摘录了大多数客户关心的问题做了整理和汇总,现统一反馈给大家。

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由谁来申报?申报程序是什么样的?

应由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统一汇总47号文相关材料逐级上报。附件一项目评审标准中再次强调项目实施机构只能由“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担任。


本次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47号文附件三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如下:

1)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财金〔2014113”文件的要求的实施方案的内容);

2)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其他证明文件。


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


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1)所属行业领域应为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仅限上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2)项目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未做可研、立项的新建项目不符合评审标准中的定性评审要求)

3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合作期含建设期)

4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时限?如果申报未成功,是否还可以申报下一批?

47号文要求,2016725日前,提交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今年3月,财政部搭建的PPP综合信息平台收录各地的PPP招商项目7721个,总投资约8.8万亿元,涵盖了19个主要发展领域。经过财政部第一批和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申报后,本次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每个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本次申报要有充分的理由,防止一窝峰申报示范项目的现象,也减轻了评审专家的工作量,保证了示范项目的质量。经过本次申报之后,各行业各领域项目将均有示范项目,后续再次申报示范的意义将不大。



关于本次项目评审的程序和标准是什么?

本次评审7月底前,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工作方案。8月初,组织开展项目评审。8月上旬,完成项目评审,按照项目最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行业、类型、地区分布形成示范项目名单,由财政部联合相关行业部委统一发布。 

与前几批示范申报的规定相比较,一、这次财政部首次联合19个部委共同评选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前两期PPP示范项目的评审,都由财政部组织。这一次联合其他19个部委共同组织,基本涵盖了PPP综合信息平台中19个行业分类的相关行业部门,将更有效地加强各部委之间的协同合作,发挥PPP在不同行业领域中改善公共治理能力的作用。二、本次筛选条件更加透明,评审的要点和打分细则已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包括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部分,其中定性方面更是对示范项目划了9条红线,踩了任何一条红线的申报项目将直接被否决,通过定性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定量评审。


如何能保证申报示范项目的成功率?

应聘请具有申报经验或评审经验的第三方PPP咨询机构协助准备项目相关材料,根据申报要求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和机制条件等内容。如果还觉得对单一咨询机构出具的申报材料不放心,可再聘请另一家有经验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做为顾问,审核校核申报材料内容,并提出专业意见,多方意见并举,以保证项目的规范性和本次申报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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