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HZC-LHK-2017-24
依据老河口市政府采购办河财采183 号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老河口市城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老河口市城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2项目实施机构: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建设地点:老河口市
2.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设计规模为10万m3/d的城南污水处理厂(其中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二次提升泵房、反冲洗泵房及废水回收水池、接触消毒池、加氯加药间、巴氏计量井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土建按14万m3/d建成),建设内容包括厂内处理构筑物和厂区配套附属设施等,可研估算投资21689.77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具体为:市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投资人在老河口市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负责城南污水处理厂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市住建局根据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及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合同等完好、无偿、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住建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2.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2个月(含试运行)。
2.7股权比例:市建投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并在项目公司中占股5%,中标社会投资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并在项目公司中占股95%。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申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主体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境内外企业,且应是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4业绩要求
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正在运行维护(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已经运营期满移交的)至少一个单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业绩经验(本项目PPP业绩要求为BOT、BOO、TOT或ROT),包括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高于50%)的业绩。
3.5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6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
3.7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关于申请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合格申请人的数量,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下一阶段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a、营业执照b、资格证书原件c、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d、报名表(附后),到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石路26号(原西部矿业公司综合楼一楼)】购买预审文件。
5.2、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石路26号(原西部矿业公司综合楼一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老河口市政府网、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hk.gov.cn/ztb/)上发布。
采 购 人: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秦卫国
电 话: 1897229968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01号
联 系 人:宰珩
电 话:0710-3276956 1379775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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