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教育部引入PPP,原来学校建设还可以这么玩儿!


来自:高校基建     发表于:2016-06-19 03:38:06     浏览:378次

PPP在学校建设中的运用,西方国家早有先河。例如,2009年至2011年,澳大利亚就曾完成了一个多达16个新建筑物的学校建设PPP项目,并取得了巨大成功。那么,在中国的学校建设中,PPP是否同样适用?是否会水土不服?

教育部6月启动“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用能改造。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教育后勤处处长王晴告诉记者,“能效领跑者示范建设项目”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统筹学校和企业组织实施,在资金筹措和能源托管模式上采取PPP(公私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整合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对学校用能系统进行全面综合改造,承担节能改造托管服务。

教育PPP模式不同于传统的政府单独承担基础教育服务的方式,它将私营部门的经营实践引入到公共部门,可吸引更多资源投入基础教育领域,并提高基础教育的服务效率和竞争力。以学校的校园建设工作为例,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投资人来进行直接投资,或者以学校、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主体来进行融资,还可将教学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例如宿舍、食堂、物业、绿化、商业开发等业务的特许经营权交给项目公司,盈利部分由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共同享有,如有不足则需由本级财政给予缺口补贴。一方面,地方财政和学校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另一方面,社会投资人也可以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和优化。

1如何保障社会投资人在PPP模式中的收益性?

近几年国家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意见,这些政策倾向为PPP模式在学校建设上的运用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证。再加上近年来我国教育发展迅速,前景较好,又有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并且PPP模式使得社会资本可以获得较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从而有效平衡短期和长期收益,且盈利相对稳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校建设短期回报差的问题,这一系列因素都促使社会资本进入到学校的投资建设。另一方面政府可适当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或者政府付费,使得社会资本要求的合理回报率得到保障,这也进一步促使了社会资本的投入。

2如何将PPP模式与学校建设运营相结合?

从运营模式上看,国内学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主要有:

1.BOT模式,政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学校,在特许期内社会资本拥有经营管理学校的自主权,特许期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经营权以及资产。虽然这种模式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办学,但往往都是在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下发展起来的,在没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此模式不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

2.委托运营(O&M)模式,委托运营模式指学校保持公有性质,将学校部分或全部运营任务交给社会资本方运营,并由指定机构对委托运营业绩进行考核。这种方式将教育集团成熟的办学理念复制到教育薄弱地区,能够有效提升各地的办学水平。

3.托管模式,托管模式核心就是将优质学校与教育质量薄弱的学校的联合,结成“办学共同体”,共享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管理体制。通过向落后学校输送优秀教学资源、教学人才以及管理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理念先进的学校能够大力带动落后的学校,尽快缩小校际间办学质量的差距。

4.DBFO模式,由社会资本负责设计规划、筹集经费以及建设学校,但学校保持公立性质,产权属于政府。建成后社会资本负责部分或全部教学业务外的其他任务。使用DBFO模式办学,学校体制及运营方式与公办学校保持一致。社会资本仅仅拥有部分非核心业务运营权及获取运营收益权。

3如何明确PPP模式中的交易结构?

我们在交易结构中需要确定项目投资建设资金是否由社会资本全部自筹,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占股比例,以及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指项目收入的来源,其中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使用者付费是指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一般适用于可市场化运作,收入能覆盖成本和合理回报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而政府付费则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的非经营性的项目,则主要依靠政府付费来回收投资成本。对于学校项目,我们通常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或者政府付费模式。

在学校的持续快速发展中,社会资本的参与可以有效的引入资金,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学校设施建设的运行水平。作为学校建设的一种有效途径,PPP模式在我国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理论界的研究和实践中的逐步完善,必将在学校建设中得到广泛推广。


内容来源:中国投资咨询(ID:cicoc_sz)

编辑整理:高校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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