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业改革对招投标领域创新发展提出新要求
2月21日,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提出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意见》强调,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
3月13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并引发低价中标争议。
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对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王力就产品购销领域存在的“低价中标”的询问做出回应,详细分析了“低价中标”现象的成因。他指出,现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是有明确规定的,但在实践中这一评标方法经常被滥用和错误使用,引发一系列问题,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招标人没有严格执行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二,投标人通过低价中标的收益远远大于他所要承担的风险;其三,监督管理不到位。他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三方面工作,解决上述问题。依法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针对滥用、不当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类评价方法的运用;建议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监督执法,落实责任追究。
九、国家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
1月23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3月7日,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从行业准入、投融资、土地税费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的投资活力。
4月26日,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6月7日,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加快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9月1日,国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
10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提出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合同范本,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
11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规范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并对不符合情况的PPP入库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11月17日,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对PPP风险作出预警,明确央企要审慎开展PPP业务。
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发展。
十、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1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出公共资源应当创新配置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求到2020年,公共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形成合理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以目录管理、统一平台、规范交易、全程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立。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提出电子招标采购是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和信用等平台的对接融合,促进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
3月3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并审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备忘录》,强调全年工作要以运行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坚持平台整合与平台规范并重,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3月21日,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要求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资源共享,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开展网络交易。加强在线监管,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
4月14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备忘录》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委联合发布。
5月26日,由中招协公共资源交易分会举办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贯彻《“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暨公共资源交易分会2017年年会在南宁召开。会议从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与发展、平台规范与优化公共服务、服务标准建设、市县一体化建设六个方面做了交流研讨。
12月4日,国办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明确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推进信息共享和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12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行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全程留痕。会议确定,以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由各地各部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公共资源配置涉及的行政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或交易过程、中标、合同履约等信息由管理或实施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公开。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做到“一网”覆盖。
12月1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发起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在京成立,这是我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高端智库,其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重大理论研究、专业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有了全新的平台。
12月19日,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明确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具体公开内容,提出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并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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