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放行,险资投资PPP通道打开!


来自:中国投资咨询     发表于:2016-06-19 06:28:06     浏览:499次

近日,为进一步满足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求,加强投资风险管控,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进行了修订,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经过十年实践,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已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常规业务,此次《办法》去掉了原有办法名称中的“试点”二字,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简化行政许可。根据近年市场化改革成果,明确取消了相关当事人业务资质审批、投资计划产品发行备案、保险机构投资事项审批等许可事项。修订后,《办法》已无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二是拓宽投资空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相关当事人职责,建立受托人风险责任人机制、净资本管理机制和风险准备金机制,落实市场主体风控责任。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相关条款表述,同时整合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主体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办法》的修订发布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的举措之一,也是保险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措施,对于推进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改善保险资金配置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据公开资料,自2006年以来,保险资金开始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2013年注册制改革后,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00项、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17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8938.26亿元。
 
此前,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市政行业,投资规模分别为3994.14亿元、2294.40亿元和781.1亿元。在国家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投资项目,比如投资京沪高铁项目160亿元,投资南水北调中东线工程550亿元。
 
在新的办法中,保监会也与时俱进,明确保险企业今后可参与到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投资,即“公私合作”模式的公共基础设施中。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保险业创设的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符合保险资金特性,较好满足了保险资金配置需求,如债权投资计划平均投资期限7.54年,平均年收益率6.65%,极大改善了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由于PPP项目时间通常长达几十年,往往更符合那些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金融资本的风险偏好,如保险资金等;PPP实则为险资提供了一种中长期的资产品种,能够化解其一部分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早在6月21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便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参与PPP模式研究,以实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陈文辉认为,保险资金与PPP模式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合作前景。在推动我国PPP发展中,保险资金可以有所作为,甚至可以说是具备一些独特的优势。

就如何利用PPP模式结合保险基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陈文辉表示,首先是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其次是支持保险资金运用创新。在我国PPP实践中,保险资金有着较高的参与意愿和动力,但涉及具体参与环节还会遇到一些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监管部门将以最大的宽容度来对待创新和创新带来的问题。再次是切实有效管控风险。PPP项目期限一般较长,可能要跨越经济周期,期间宏观经济和微观环境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风险防范不当,可能会引发项目投资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将加强与政府、部门等协调与沟通,切实有效评价和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为保险资金更好参与PPP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日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生命力,激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积极性,缓解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压力。增加保险业长期资产的有效供给,满足保险资金配置需求,应对低利率环境下资产荒带来的资产负债匹配压力。此外,可以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有助于适度扩大总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除扩大投资范围种类外,办法还进一步降低了险企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和自筹资金比例等数字。
根据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海波分析,在资金约束方面,此次办法首先删除了可投资项目债权和股权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和自筹资金比例约束。
 
根据此前的规则要求,险企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满足:1、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6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2、项目方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3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上述两个要求。
 
取而代之,今后险企将按照2015年9月《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文件的相关具体要求对可投资项目做出约束,比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等。
 
其次,办法删除委托人投资计划比例约束,比如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基础设施项目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项目总预算的20%;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基础设施项目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项目总预算5%的规定。
 
业内人士也提醒称,无论是扩大投资范围或是降低资金门槛,都能利好这一业务模式的未来发展;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经营状况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产生项目盈利能力达不到私营合作方的预期水平而导致的各类风险。
 

对此,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在修订完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相关细则同时,继续开展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实践并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同时加快保险资金登记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登记发行、交易转让、质押融资、资金结算和信息披露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独家】每天1分钟,走近PPP(44):特许经营制度重点法律问题研究——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管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