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义行PPP项目法律资讯(2017年第四期)


来自:义行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17-09-19 17:25:12     浏览:342次

义行PPP项目

法律资讯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

PPP项目中心介绍


义行PPP项目中心自2014年下半年组建并开始参与PPP项目服务,团队现有执业律师8位,其中,一人入选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四人入选徐州市PPP专家库专家,两人入选安徽亳州市专家库专家。

近年来,先后参与多家财政部示范及财政厅试点的PPP项目以及徐州市重点工程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全程参与了多起徐州及周边地区中心镇、特色小镇等领域的50余个PPP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服务领域涉及水务、道路、交通、棚改、管廊、能源、城镇化、产业园区等,涉及投资额近千亿元,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参与PPP项目操作理论及实务经验。是苏北地区唯一一家能提供PPP专业咨询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服务领域

一、提供项目公司成立前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

    1、编制PPP项目合同、制作项目公司章程及协议、审核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

2、提供项目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谈判、签约、咨询等服务;

3、接受政府方委托参与PPP项目合同的签约谈判以及项目公司成立的章程协议签订。

二、担任政府方PPP专项顾问,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三、接受社会资本方委托参与政府方的PPP项目合同的谈判及项目公司章程协议的签订;

四、接受政府方委托,评估、审核PPP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的合法、合规性等。

◆PPP快讯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 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7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加强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经过长期投资建设,我国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优质存量资产。积极推广PPP模式,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有利于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有利于更好地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有利于吸引具有较强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提高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效率;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知》从分类实施、规范管理、加强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地推荐本地区3-5个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效果好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遴选若干示范项目加以推广,供各地方学习借鉴。

 

 

2、国务院常务会:发挥社会资本作用 促进有效投资

7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整改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等问题,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听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展汇报,要求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确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持续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升级

 

3、两部委:对偏离特色小镇初衷做法加以规范,不盲目拆不盲目建

7月7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而近期发改委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对偏离特色小镇建设初衷做法要加以规范。

 

4、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 

7月18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相关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尽快在该领域内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市场,推动相关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明显优化。

通知还提出,符合全面实施PPP模式条件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政府参与的途径限于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间应签署PPP协议,明确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并通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PP项目公司实现项目商业风险隔离。政府可以在符合PPP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但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不得对项目商业风险承担无限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通知还强调,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各级地方财政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财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

5、六部委发文鼓励以PPP模式促交通与旅游融合

7月18日,交通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有效供给,优化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加快形成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快进”交通网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旅游功能促进铁路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打造精品公路旅游产品,开发水上旅游产品拓展促进融合发展的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创新模式,加大投融资力度,形成多元化旅游交通发展投融资格局。

 

6、国务院法制办发布PPP条例征求意见稿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和财政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此次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合作项目的发起、合作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争议解决、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50条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一方面,条例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PPP在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将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在条例即将出台的背景下,项目落地有望加速。

 

7、十九部委重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7月14日,财政部会同行业部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带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行业部委联合启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从项目申报范围、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评审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方面作出了规定。

 

8、史耀斌:在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7月31日上午,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在京主持召开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地区对于当前PPP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的汇报,部署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

史耀斌指出,PPP改革推进3年来的成绩值得肯定,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走偏、变异问题,财政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规范引导,着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特别是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惩处力度,对严禁借PPP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工作要求。

史耀斌强调,着力规范推进PPP的目的,是要在防控风险的同时,发挥PPP在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实现PPP改革的初心。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守住规范底线,抓住关键环节,压实管理责任,及时纠正当前部分PPP项目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9、发改委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征求意见发布

 

10、276个!住建部公布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江苏浙江山东最多

7月27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关于拟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公示》(建村规函[2017]99号),公布了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

住建部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答辩、专家审查,拟将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等276个镇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第二批公布的特色小镇名单中,江苏、浙江、山东三省最多,均达到了15个,其次是广东省有14个,四川省13个,湖南、湖北、河南三省分别拥有11个,贵州省、安徽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10个,福建省、山西省、辽宁省、陕西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各有9个,江西、黑龙江、河北三省各有8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个,吉林省以及上海市各为6个,甘肃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各5个,青海省、北京市各4个,天津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各3个。

 

11、住建部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构建PPP项目信息化管理模式

2017年8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出要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协同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

 

12、财政部长:地方债要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 拿出更多资产通过PPP引入投资

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要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并且要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问责追责和查处力度,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肖捷还提到,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PPP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


业务动态

1朱静律师参加唐山丰润区某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评审活动

8月2日,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朱静律师应薛律师之邀作为财政部PPP专家赴唐山参与某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评审活动。 首次作为财政部PPP专家赴外省市参加评标活动,朱静律师同其他参与活动的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的PPP专家在活动同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亲密而热烈的讨论。这是一场PPP专业领域的知识盛宴。经验的酝酿,思维的碰撞,各省市最高领域的PPP专家们共同举杯,为我国的PPP事业共话出一个美好未来。


2、朱静律师两赴邳州助力PPP项目方案评审

8月4日,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朱静主任两赴邳州分别参加污水处理项目和安置房项目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活动。各领域的专家们凭借自己在工程、财务、法务等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均对方案提出了非常专业的意见。作为评审组长,朱静律师对方案中政府依法规范操作,真正减轻政府付费压力、降低建设成本、合理转移风险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获得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

 

3、朱静律师参加官山农业示范产业园PPP项目“实施方案和两个报告”专家论证会

8月10日,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朱静主任前往睢宁县官山镇参加农业示范产业园PPP项目“实施方案和两个报告”专家论证会。会上,朱静律师同其他专家听取了南京如神高科的咨询师们对于项目方案要点的的汇报。方案各个方面几近完美,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通过。

 

4、朱静律师参加丰县道路PPP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

8月10日,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朱静主任参加丰县道路PPP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会上,朱静律师同其他专家听取了南京如神高科的咨询师们对于项目方案要点的的汇报。在咨询公司和实施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一案两评”最终顺利通过。会议中,专家们提出的良好建议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5、朱静律师为丰县ppp项目实施推介会授课

8月18日上午,朱静律师应丰县财政局直邀,为该县ppp项目实施机构讲授《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八大类问题》。会上,朱静主律师围绕“正确认识项目入库与项目实施、准确了解财政部门、实施单位各自的职能、正确处理实施机构与咨询公司之间的关系、重点了解“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关键点、风险点、认真对待“PPP项目实施方案”的、两轮评审、有效避免PPP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风险、谨慎签订PPP项目合同、顺利组建PPP项目公司”八个方面的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实例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6、朱静律师参加欢口镇新型中心镇PPP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

8月18日,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朱静主任应丰县财政局之邀,参加欢口镇新型中心镇PPP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

会上,专家们听取了达华的咨询师们对于项目方案要点的的汇报。朱静律师围绕方案的交易结构、便捷田间、绩效考核、运作模式等方面从法律层面上提供了非常专业的意见。

由于新型中心镇PPP项目涉及内容较多,边界条件复杂,更需要高质量的方案为项目的实施奠基。与会专家们提出的专业建议为项目方案的完善提供了很大帮助,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7、朱静律师为睢宁县交通局授课

8月23日,应睢宁县交通局的邀请,朱静律师为睢宁县交通局重要领导讲授了PPP流程及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会上,朱静律师主要围绕“正确认识项目入库与项目实施、准确了解财政部门、实施单位各自的职能、正确处理实施机构与咨询公司之间的关系、重点了解“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关键点、风险点、认真对待“PPP项目实施方案”的两轮评审、有效避免PPP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风险、谨慎签订PPP项目合同、顺利组建PPP项目公司”八个方面的问题。

朱静律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实例进行了精彩的讲解,为PPP项目实施机构规范运作PPP项目提供了帮助,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8、义行律师事务所四位律师当选徐州市PPP专家库专家

8月29,徐州市财政局公布了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人员名单,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朱静主任、付冬梅律师、刘建华律师、王辉律师当选徐州市PPP专家库专家,这也是义行PPP业务中心长期以来操作理论及实务经验积累的成果。

9、刘建华律师参加新沂科创园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

9月7日,义行律师事务所PPP项目中心刘建华律师前往新沂财政局参加科创园项目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活动。各领域的专家们凭借自己在工程、财务、法务等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均对方案提出了非常专业的意见。作为徐州财政局PPP项目库法律类专家刘建华律师对方案中政府依法规范操作,真正减轻政府付费压力、降低建设成本、合理转移风险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获得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

 

10、义行PPP中心原创文章发表创新高

7月份以来,义行PPP中心在各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共计,创历史新高。这些文章是义行PPP项目中心的律师们长期驻扎一线、坚守PPP阵地的战果,对PPP行业的健康发展从不同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期义行PPP业务中心发表文章具体情况如下:

朱静主任发表《法眼看方案》

刘建华律师发表《项目实施机构如何防范PPP项目资格预审中风险》

刘建华律师发表《浅谈社会资本如何参与PPP项目谈判》

刘建华律师发表《PPP项目采购中的质疑和投诉之考量》

付冬梅律师、王辉律师发表《浅谈PPP项目资格预审》  

王立律师发表《十三年磨一剑 新法修订露锋芒》

王立律师发表《老酒装新瓶 酿一坛存量资产PPP模式的女儿红》

朱静主任发表《拿什么奉献给你 我的美丽乡村——也谈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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