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来自:PPP专栏     发表于:2018-02-11 09:10:44     浏览:281次

一、项目名称: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XYZB-GCJS2017-58200200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4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19日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结果情况:


项目名称
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
预中标单位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2号


项目投资回报率(%)  6.180
合作期(年)               1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排序      单位名称
1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八、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的预中标单位,谈判主要内容详见: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合同谈判备忘录。
谈判地点:襄阳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2018年1月26日;
谈判人员参会成员:襄阳市四中迁建PPP项目合同政府方谈判小组成员及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代表;
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强、王道智、陈宗强、宋佳国、朱启龙、王启波、陈汉平、石韬、丁永乐
九、预中标公告公示期: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
十、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襄阳市教育局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710-3518902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积仓街5号
联  系  人:孙羽飞 曹瑞
电       话:13085284616 15872227733


附件:
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合同
谈判备忘录
 
谈判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襄阳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于2018年1月19日完成项目开标,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综合评审得分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要求,实施机构应组织采购结果谈判确认小组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并应当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合同谈判,并已按照要求于2018年1月25日提交《襄阳四中迁建PPP项目合同意见反馈》文件(详见附件),明确在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各项目合同无实质性修改意见的前提下,就其提交的合同细节问题与政府方充分协商。
2018年1月26日,实施机构襄阳市教育局组织政府方谈判小组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合同内容进行了相关谈判工作,最终谈判就以下所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0482.90 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含《湖北省襄阳市第四中学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可研批复中提及的名称为襄阳四中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需要另行购置的教学设备设施(教学设施设备主要指与教学相关的桌椅、仪器等办公用品;电脑、多媒体、广播系统、体育设施等与教学关联的设备设施,教学设备设施未在总投资中涵盖的部分由实施机构另行落实),学校产出内容如下:
新建3 栋5 层教学楼、1 栋4 层艺术楼、1 栋6 层实验楼、1 栋3层图书馆、1 栋5 层行政管理楼,1 栋2 层教职工食堂,1 栋3 层学生工食堂,8 栋5 层学生宿舍,1 栋3 层体育馆;2 个400 米标准运动场、16 个篮球场、8 个羽毛球场、6 个排球场、2 个网球场、20 个乒乓球场;新建校园道路、广场、绿地景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最终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二、合同谈判意见
1、关于甲方要求组织的评估、评价
原文:2.1.1(3)自行组织或指定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评价,并有权将评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双方一致意见: 2.1.1(3)修订为“自行组织或指定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评价,并有权将评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因此产生的评估、评价费用由甲方承担。”
2、关于存量资产开发收益权
原文:4.1(1)甲方负责落实存量资产产权主体授予项目公司存量资产的开发收益权,项目公司获取存量资产的开发收益权(本项目中存量资产的开发收益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房屋出租收益,若存量收益方式发生变更必须报实施机构及存量资产产权主体同意)。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项目资产均归政府方所有,政府方将合作期内的项目资产经营权、收益权以及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融资权(任何资产权利的使用均须报政府及实施机构同意)授予项目公司。
双方一致意见:4.1(1)修订为“项目公司取得存量资产开发收益权的时间从项目进入运营期12个月后开始计算,甲方负责落实存量资产产权主体将本项目合作期内存量资产的开发收益权授权给项目公司的授权文件(本项目中存量资产的开发收益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房屋出租收益,若存量收益方式发生变更必须报实施机构及存量资产产权主体同意)。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项目资产均归政府方所有,政府方将合作期内的项目资产经营权、收益权以及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融资权(任何资产权利的使用均须报政府及实施机构同意)授予项目公司。”
 
经谈判,襄阳市政府方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提交的所有细节问题均已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共同确认:截至本备忘录签订日,双方已就襄阳四中PPP项目各合同完成合同签署前的所有确认谈判。除不可抗力、法律变更或襄阳市政府方书面同意外,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就本项目各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如合同中存在违反现有法律政策的设置或具有明显错误的(如标点、文字及表述等),经双方确认,可予以修改;合同最终签署前的其他未决事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进行细化及完善,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最终以襄阳市政府方意见为准。
特此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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