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雍成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后期运维管理长效机制


来自:中华建筑报     发表于:2018-03-10 23:08:39     浏览:322次

      

        “海绵城市”概念自2013年由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以来,经历了2015年确立的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以及2016年中央再次确定的福州、珠海、宁波、玉溪等14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安徽省池州市位列首批16个试点市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雍成瀚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当前发展面对的问题,与小组会代表们进行了讨论交流。

        为此,雍成瀚建议:

        加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长效管控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建议中央将海绵城市建设范围扩大到县,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规划建设“两证一书”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规划管控体系,要求各地建立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变成城市人民政府的自觉行为。

        健全海绵城市后期运维管理体系。建议根据南北气候差异,因地制宜地出台长效的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体系,制定海绵城市运维和管理的技术标准,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海绵城市建设后期的设施运维和管养。同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海绵城市的运维方法和管理模式,与城市原有管理和养护体系有机结合,创新解决海绵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问题。

        进一步规范海绵城市PPP项目运营。建议国家发改、财政、住建等各部委,充分利用PPP商业智库、海绵城市技术智库等资源优势,研究出台海绵城市PPP项目运营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各级地方政府海绵城市PPP项目迈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建议国家财政、住建等各部委开展资产管理顶层设计研究,建立海绵城市基础设施会计科目分类明细,明确新出现的海绵城市基础设施纳入会计核算的资产登记,制定海绵城市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建立资产服务水平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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