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供给机制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更有其现实意义。本课题就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这一背景下应用新的投融资模式作为切入点,致力于研究新型投融资制度供给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吉林省应用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创新吉林省投融资模式提出对策选择,激活吉林省地区经济活力,尤其是实现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推动全省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详细梳理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这种投融资新模式,自推广应用至2016年9月国家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PPP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的增速都是其他国家所没办法比拟的。尤其对东北地区和吉林省各市区具体PPP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
2第二部分
就吉林省农业产业异质性进行分析,吉林省农业产业利润空间不高,农产品消费结构相对刚性,替代性差、弹性小,与其他产业相比优势不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速度还不够快,生产方式仍是分散零星,单打独斗的状态。吉林省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农业人口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更多的公共资源没能向农村倾斜,受农民消费水平的制约,现阶段PPP模式应用于农业领域存在一定的障碍。农业三产融合是PPP模式应用于吉林农业领域新的突破口。
3第三部分
针对国外代表性国家农业的发展状况阐述投融资的政策内容,总结经验借鉴。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在投融资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多元主体模式的选择和应用是必然趋势。具体应用过程中可以通过农业三产融合的方式,引导多元主体各取所需参与其中。依托的载体可以尝试选择国内外发展较为成熟的农业产业园的方式,其相关的做法和尝试对于农业大省吉林意义重大。
4第四部分
根据以上分析,实现PPP模式在吉林省农业领域的应用探索。首先,吉林省农业发展面临资金方面的问题,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援助,PPP模式的应用能够有效联结政府主体与现代农业生产企业,共同推进具有发展潜力和现金流的农业产业融合PPP项目。吉林省东中西部各地区农业发展都有其不同的特点,东部PPP项目选择应深度挖掘长白山特色农业资源潜力,推进人参产业转型升级等;中部地区应发挥畜牧业和种植业的产业优势,引导民间资本聚拢财力,开展PPP项目;西部地区应打造PPP+旅游的特色PPP项目。同时将吉林省农业产业对应不同属性来划定,分析PPP模式的合作方式和服务方式。其次,系统分析吉林省财政支农情况,提出整合吉林省财政支农资金的对策,避免各支农项目多头管理,相互独立甚至相互掣肘,难以发挥协调和集聚的整合效应,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再次,积极促进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实现多维度的转型。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参与PPP模式的途径也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最后,对于农业产业融合起保障作用的措施是需要PPP产业基金的建立和完善。吉林省在此方面发展存在滞后性,借鉴他省的先进经验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框架构建。
5第五部分
作为PPP这种新型制度供给模式,不管是理论的创新还是实践工作的升华,都存在各个方面要予以完善的地方。因此,课题最后就PPP模式的立法、监督管理、信息披露、分担机制设计等多层面予以阐述,提出了对策建议。
拟刊登于
财金观察第一期
SPRING
财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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