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PPP模式推广情况汇报。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部门分别提请了“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的意见,其中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应该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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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在上述会议上强调,“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法制办一定要超越部门利益。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吸收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于部门利益之上。在这一点上,法制办必须要有权威,‘说了算’!”
李克强当即明确要求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参与特许经营法起草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告诉记者,这是国务院首次强调PPP立法合二为一,之前学界、业界已经对此有很多讨论,也达成了这一共识。PPP领域立法合二为一,将减少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不确定性,也让PPP实操问题可以在一部法律下解决,减少混乱。
刘世坚介绍,目前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11个部委成立立法组,力推特许经营法,争取在9月底前形成《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而财政部在今年年初则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即上述PPP立法。
刘世坚告诉记者,两部法律所体现的一些冲突,本质上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部门职责不同,对PPP的内涵外延的理解有所不同。
他举例,比如财政部要求所有PPP项目都要做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而国家发改委并不否认这两个论证,只是认为使用财政资金才需要做两个论证。这些论证就涉及部门审批权力。在项目性质划分方面,发改委更多地从规制特许经营项目去做,而财政部不怎么提特许经营。
不过,特许经营法和PPP立法这两部正在起草中的法律,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
PPP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告诉记者,从学术层面来看,两部法律草案其实没有本质差别。无非是PPP立法比特许经营法范围更广些,内容更具体些,两个部门在PPP领域权力分配上更倾向自己的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简介:
刘世坚认为,一个PPP项目实施一般在10年以上,如果期间PPP领域出台上述两部法律且时间肯定不一,这会给投资者带来很大不确定性,也让投资者尤其是民间投资者不敢介入PPP项目。而且两部法律有交叉和冲突,也让投资者和地方无所适从。而两部法律合二为一,然后进行体系性立法,则稳定了投资者预期,也让PPP项目更好地落地。
刘世坚建议,针对特许经营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进行立法,二法并一法,用一部法律规制两类模式,在一法之下实行“双轨制”管理。这一方面将解决特许经营与PPP的区别问题,一方面解决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区别问题,而且能够有效覆盖双方交叉领域。
四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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