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施工民企的PPP项目实施方案评估(一)——交易结构与收益


来自: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8-09-03 15:52:13     浏览:254次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参与某个项目的模式。主要是以社会资本来撬动项目的建设运营,由政府监管和部分付费。在PPP项目投资初期,“两评一案”是政府方最主要的研究工作。而其中的实施方案是一般投资商能拿到的最重要的一手材料之一。也是“两评一案”中最能体现出投资商切身利益的一份材料。PPP项目经过多年实践后,实施方案越发完整精细,几乎囊括了所有PPP项目的主要信息。因此非常值得深入研究。

一般来说,实施方案内的所有信息都是投资者的决策依据,但其中仍有轻重之分。由于实施方案的本质仍是一个预测和期望,并非结果,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模糊的地方。

本文讲述的是收益和交易结构之间的关系。

现今以龙元集团为首的一批建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始涉足PPP行业,并逐步成为该行业举足轻重的社会资本方之一,较之前以央企为首的局面发生了较大改变。

现在,普遍较好的模式有好几类,但归根结底本质上是相同的,即4个角色的组合:资信+投资+建设+运营,以施工央企+施工企业+运营方的联合体模式方为例:

在该模式中,央企作为牵头人是解决联合体内资信的问题,或者说从现有的大环境来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更倾向于和带“中”字头的社会资本合作。他们一方面有中央的良好背景,一方面能够吸纳更多的良好资本入场。但从目前来说,央企拿出“真金白银”来投资的很少,更多情况是解决资信和与政府谈判的问题,并解决PPP内部的一个职责问题。如中建、中冶等一批央企在PPP中具有承建的工作,而对资金周转不太敏感的运营方则是解决建成后的运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民企处于夹缝中,所发挥的作用则是解决资金问题,作为回报,SPV公司会将部分工程交于施工民企来做,以平衡前期投资的财务成本。从而使施工民企形成一个以投资带动工程,产生效益的模式。

从初期投资来说,资本金是投资时必须解决的第一大问题,也是整个投资的核心。通常也是央企、运营商甚至投资公司难以解决的。施工民企唯有通过自己手中的资金作为底牌,才能入场。

一般情况下,政府或其平台公司出资在20%左右,鲜有超过25%的。一方面是因为政策不允许,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样有悖于政府通过社会资本撬动项目的初衷。这是在研究实施方案内优先确认的一点,即交易模式。施工民企的主要业务是施工,投资只是手段。所以以更小的资金占比带来更高的工程是最好的,这也是财务评估中最主要的一环。影响这个投建比的几个主要因素应当在做评估时综合考虑:

1、工程下浮率、管理费

工程下浮率是指在PPP项目投标阶段,我方组成的联合体为获得项目而自愿下浮工程价格的比率。同样,在和央企等其他企业合作时,为获得更好的工程量,施工民企也愿意将部分工程价下浮,以获得项目的部分工程。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向工程政府下浮,直接影响合同价,后者则是向SPV公司内部下浮,属于内部的协议。

而项目公司内一方所能获得的则可以称为管理费或下切的工程利润。通常获得这笔利润的企业将用于平衡前期投资带来的资金成本,剩余的则是自己的利润,以使得投资测算时的资金报表更为好看。下切工程利润是在施工企业内非常关键的一点。因为施工企业同时身兼投资和施工两部分职责,所以本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投资部门下切了施工企业工程部门的利润,所以属于内部关系。这代表,即使PPP工程在长期来看其回报率低于平均水平,且资金利用效率低,但施工企业能够通过项目成本的控制,制造出较高的利润来补贴资金回报率。这是施工企业特有的竞争优势。当然工程下切也不是越多越好,必须保证下切后的工程价能够保证其他部门的利益。

     简单来说,施工民企的投资部门在这个模式中通常会向政府下浮以获得工程,再与合作方内的央企等下浮获得更多工程量,最后下切工程部门的利润率,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率。这个模式非常成熟。

2、工程获得率

顾名思义,工程获得率是指施工民企投资后能够获得的工程量。在一般交易模式下,施工的民企在工程量的竞争中有两个难题。一是若联合体内有多家建筑企业且对方是央企的情况下,我方的工程获得率会降低,或仅作为分包。二是若我方占股不多,则极有可能会得不到100%的工程量。

 工程获得率和我方股权比例是紧密联系的。理想的情况是低股权比例换取100%的工程获得率。但这种情况需要保证项目公司内再无其他施工企业。施工民企可以参与以基金公司为牵头方的项目来规避这种风险。如今,以资方为牵头的联合体异军突起,也受到了许多地方政府的认可,尤其是华东和华中地区。

     通常情况下,超过45%的股权投入,换取的工程获得率必须大于90%,否则很难通过回报率的测算。

3、我方股权比例

 我方可以行使的股权比例通常在实施方案内有写明,只要不触及政府的份额,理论上是可以将剩余份额全部占用,这样带来的是股权的绝对优势和长期的稳定现金分红回报。但相应的,会导致投建比很低,无法用工程的利润来弥补长期投资消耗的时间成本。

     根据测算经验来说,一般建筑PPP项目的工程费用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0%左右,所需资本金占总投资20-30%。若我方的资本金占比达到50%或以上。假设我方自有资金成本(或预期收益率)为年化12%,则在测算中,我方可能需要至少下切10%的建设利润用以补足资金成本,方能达到一个较好的与行业水平齐准的内部收益率。


现今PPP的交易模式较为固定,而实施方案是提供这种固定模式量化测算的基础。项目的模式对收益非常关键。通过对上述的测算考虑,可有助于前期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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