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读市】智慧城市建设千军万马过资金独木桥(二)


来自:中安信联安防帮     发表于:2018-09-05 07:55:59     浏览:276次

履霜坚冰至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近四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历经四种投资模式。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财政拨款——国企投资模式;到九十年代的银行贷款——国企投资模式;再到2000年后,城镇化大发展期间的土地财政模式。

该模式由政府主导,通过释放土地获取财政补充,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为当地城投公司),吸引银行贷款,企业BT建设。但这种模式易于增加城市债务,造成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形成产能过剩,累积金融风险,因此,近几年来被逐步淘汰了。

自2014年下半年至今,我国进入以PPP模式为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阶段。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间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还是一次体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变革、财政体制变革、投融资体制变革等诸多方面。



PPP穷途末路还是柳暗花明

2017年底,在PPP模式一路高歌猛进突破17万亿元后,一系列问题随之暴露。

追根溯源,问题出自上文我们提到的PPP定义。在国际上,通用的PPP定义是政府与私营资本合作(中间的P),而我国的PPP定义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这里面的差异,就是央企、国企是否可以做PPP项目的巨大生存空间。

事实上,当年PPP提出的本质目的之一就是解决(转化)城市债务问题。但央企与国企的大量涌入,不仅没能解决此问题,还带来潜在城市债务增加和建设运营成本上升的双重问题。可以想象,靠政府左右口袋间的传输,当然无法解决外部债务问题,只会重复加税、重复建设,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2017年11月底,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从强化集团管控、准入、控制规模、控制核算、严肃追责等几方面防范央企参与PPP的经营风险。消息一出风声鹤唳,PPP走势立刻大受冲击,甚至很多人担心PPP是否已到了穷途末路。

为缓解市场恐慌,随后财政部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评审前,首次把项目申报数目和投资额公布出来(其中,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2万亿元,略高于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以此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表明PPP还是要坚持做下去的决心。

PPP模式之所以出了问题,究其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并没有从源头上解决收入来源这个“老大难”问题。


银行信贷、股市炒作、基金推动等手段花样百出,但这些都只是项目的投融资手段,是代表供应方的手段,企业要获利,资金提供者也要投资回报,但这些利润来自何方并不清晰。

也许我们会磕磕巴巴的说政府买服务,可是政府真的有数以十万亿元的服务可买吗?信息化、雪亮工程、污水处理、信息消费?连个零头都凑不到,明显荒唐。现状是政府刚性需求、有效需求,完全不足以支撑整体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收入来源,我认为甚至1/4都达不到。那其余的钱从哪里来?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靠财政收入、卖地、政府举债已经不现实了,那靠什么?不解决好这个问题,我想PPP模式就很难取得快速发展和广泛的民间资本参与。


其实PPP模式远远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要解决PPP当前困境,需要政府进一步拿出诚意来。

一是解决地方政府的诚信履约问题,不能因为政府班子换届就把项目推翻重来,对于生命周期通常十年以上的PPP项目来说,这点至关重要;

二是项目资源配置要更加合理化。通俗地说,就是要肥瘦搭配好。现状是好的项目不愁钱,不愿意用PPP来做,如停车场、高速公路、平安城市、雪亮工程、IDC建设等;差的项目没人问,如公园建设、棚户区改造、低端养老等。如果不把肥瘦项目搭配好,那很难吸引逐利的民间资本介入。


可以看到,最近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政策、法规,扩大了市场开放力度,降低了项目参与门槛,增加了民企参与的资金补助与支持。相信PPP之路会持续健康的走下去(说实在话,短期内不可能出现更好的替代模式)。

截止到2017年9月,全国PPP项目入库14220个,累积投资额17.8万亿元。


(全文四部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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