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丨10家通过资审的PPP项目发布了70余条澄清


来自:PPP拾穗者     发表于:2018-09-23 13:20:36     浏览:331次


各投标人:

有投标人对《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下文简称《招标文件》)及《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合同》(下文简称《PPP项目合同》)提出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注:《PPP项目合同》中不涉及本项目实质性条款的部分可在后续确认谈判中进一步明确,此处不作回复。

 

1、《招标文件》第5页:十、本次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达采购人指定投标保证金专业监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需澄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规定,境外注册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受“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限制。若由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汇款,汇款币种只能是外币,并且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时间上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时间要求。

同时,资格预审文件中已明确“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境外申请人提供商业登记证),且合法存续的企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合理考虑境外企业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问题上可能存在的困难,因此,参照本公司参与的其他投标项目的操作惯例,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建议由我司的境内控股公司代为缴纳。

回复:可委托境内全资子公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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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工程获奖情况”的质疑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义务的一方提供承接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奖)并在有效期内”。

质疑:鲁班奖属于建筑类奖项,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奖,并非是针对市政行业的专业奖项,建议取消鲁班奖。

本条评分标准是针对投标人承担施工一方的评分设置,对于施工单位,应增加设置施工类奖项,建议增加: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奖,该奖项是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励,也能体现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的综合实力。

该项目为PPP项目,建议增加PPP示范项目以体现投标人在PPP项目上的综合实力,建议增加设置评分项“投标人承接的PPP项目入选财政部发布的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个数”。

回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获奖情况”打分原则原为:人(如合体,承担施工义务的一方提供,不得多方累加)承建的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奖)并在有效期每有1项得1分,满分3分(注:有效期3年)。(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

现修改为:

人(如合体,承担施工义务的一方提供,不得多方累加)承建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高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省、直辖市、自治区与国家级奖项可以累加,满分3分。

 

3、招标文件47页的资产负债率“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50%(含)以下得6分,50-60%(含)得5分,60-70%(含)得4分,70-80%(含)得3分,80-90%(含)得2分,90%以上得1分。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备查。)”

疑问:资产负债率是否可以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的平均值?

回复:以根据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4、招标文件47页的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义务的一方成员提供,不得多方累加)每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日处理量2.5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管网(管道)100公里及以上城市排水设施工程项目得1分,每增加1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疑问1:如果是在建项目还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可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疑问2: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都无法体现污水处理量,由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可否作为补充证明?

回复1: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现修改为“(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若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可以提供业主完工证明。

回复2:可以。

 

5、招标文件P49 :“三、技术部分 财务方案  根据财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项目融资计划,财务支持方案,日常运营维护的成本分析,设备大修、改进分析,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总体商业风险分析和控制,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流程,政府监管的配合等)的完整性、合理性打分。”

疑问:此处可否暂按未下浮的总投资来做财务方案?

回复:可以。

 

6、《招标文件》第48页 将“资产负债率”作为商务部分的打分点之一,相关表述为“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50%(含)以下得6分,50-60%(含)得5分,60-70%(含)得4分,70-80%(含)得3分,80-90%(含)得2分,90%以上得1分。(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备查。)”。

需澄清问题:上述表述中的资产负债率指的是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还是集团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 请予以明确。

回复:该资产负债率是指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的资产负债率。如投标人是集团公司,则以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7、招标文件第48页,“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第一条企业信用情况中,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信用:根据有效期内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部门)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打分,信用报告85分 (含)以上得2分,85分以下得1分。(提供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在资格预审文件第4页及第5页,(三)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一方须满足的特定条件,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部门)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需澄清问题:由于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在资格预审中已将“企业信用评估报告得分”作为资格条件,若再将该条作为评分标准,违反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中“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要求。

但考虑到本项目投资数额较大,且涉及民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社会资本的实力信誉对项目推进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此条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主体信用评级得分。评级机构应为国家批准设立的全牌照的资信评级机构(如大公国际,中诚信国际,联合信用,东方金诚,上海新世纪等)。

回复:

“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信用:

根据有效期内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部门)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打分,信用报告85分 (含)以上得2分,85分以下得1分。”

现修改为:

根据有效期内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部门)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值,投标人得分=2×(信用报告分值÷100)

 

8、关于“企业信用情况”的质疑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根据有效期内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部门)的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打分”。

质疑:该条评分标准设置宿迁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条件,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设置不合理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试行差别待遇或者其实待遇”中第四款“(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及第八款(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拥有商业银行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或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AAA信用等级。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9、P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并提供一套电子文件(U盘报送,U盘贴纸标明公司名称)。

疑问:U盘贴纸标明的公司名称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即可?

回复:可以。

 

10、P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疑问:投标保证金缴纳未要求缴纳备注信息,是否需备注保证金备注信息?若是,由于转账备注信息内容有20个字符的限制要求,备注信息是否可填写项目名称简称“泗洪县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回复:可以备注。可以填写项目名称简称“泗洪县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11、P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起打包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包装的表面清楚地填写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内容。

疑问:上述文字描述“投标文件装在一起打包密封”与“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前后矛盾。投标文件的封装是否为: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包装的表面清楚地填写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内容?封面及骑缝位置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回复:可以。

 

12、P5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疑问:若为联合体投标,图中红框是否填写联合体成员全称并加盖牵头方公章即可?

回复:可以。

 

13、P53投标申请书

疑问1:若为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名称是否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

疑问2:图2 框中资料是否由联合体牵头方填写并加盖牵头方单位公章?

回复1:是。

回复2:是。

 

14、P21-P22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业务专用章。

疑问1: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的正本是否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疑问2: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只需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签名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即可?

回复1:是。

回复2: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各单位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盖公章。

 

15、P57报价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勘察设计费率、资本金回报率调整系数、融资利率调整系数、污水处理单价、雨污分流管网维护单价。

疑问:费率、调整系数及单价是否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回复:没有要求。

 

16、招标文件P40:“2、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如有部分地块需要清苗和拆迁安置,由政府方负责。”

疑问:该部分费用是否计入总投资?

回复:不计入。

 

17、合同P12/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原文:(2)雨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雨水主管网及箱涵约57.418km。

(3)污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污水主管网33.498km,改造污水泵站2座,截污改造污水口15个。

(4)对现状所有雨水管网进行清疏检测,总长度为399.368km,对现状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清疏检测,总长度为125.016km。

计划把现状污水管改造成雨水管利用,管道长度共12.307km。

(5)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381.418km,共计15年;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212.498km,共计15年。

(6)新建“智慧排水物流网系统”,包括污水监测点487处,雨水监测点243处,配套智慧水务软件。

合同P14: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18年(2018~2035),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合作期满后政府方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授予项目公司12年运营维护权。

疑问:1)雨水管网:新建+改造=57.418+399.368+12.307=469.093km,污水管网:新建+改造=33.498+125.016=158.514km,与后面“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381.418km,共计15年;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212.498km,共计15年。”管网长度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长度为准?

2)运营年限,两处描述不一致,请确认。

回复1: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新建+现有+改造=57.418+399.368+12.307=469.093km,共计15年;

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新建+改造-污水改为雨水=33.498+125.016-12.307=146.207km,共计15年。

回复2: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18年(2018~2035),合作期满后政府方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授予项目公司12年运营维护权。

 

18、招标文件P38:“47 履约保函  中标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建设期履约保函,形式应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建设期义务的保证。”

合同P15:“(1)社会资本方应于《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向政府方提交6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2)项目公司应于《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内成立。”

疑问:两处建设期履约保函提交时间节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改为:“中标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合同》(具体为《投资协议》文件)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建设期履约保函,形式应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建设期义务的保证。建设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担保期至建设期结束”。以《招标文件》为准。

 

19、《招标文件》 P32 原文:38. 结果确认谈判

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再次谈判。

疑问:招标文件未明示PPP合同中哪些为“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请招标代理罗列PPP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的条款编号。

回复:“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系指《招标文件》第一、二、三、五、六部分已经明确的边界条件及实质性条款。投标人是否接受《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PPP合同中各项条款内容可在法律方案中明确陈述,并在确认谈判时逐条谈判。

 

20、采购项目需求中建设内容规模

疑问:(1)P1 页提到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相应描述统计现有雨水管网量(399.368km)和新建雨水管网量(57.418km)之和为456.786km;统计现有污水管网(125.016km)及新建污水管网量(33.498km)之和为158.514km,故本项目建成后城区雨污分流工程管网工程量合计为615.3km。本项目运营期中需要养护的雨水管网量为381.418km,污水管网量为212.498km,需要维护的管网量总计593.916km 。前后数据相差21.384km。

(2)截污改造污水口15个。截污改造具体工程不明确。

回复1: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新建+现有+改造=57.418+399.368+12.307=469.093km,共计15年;

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新建+改造-污水改为雨水=33.498+125.016-12.307=146.207km,共计15年。

回复2:截污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管网工程:本工程铺设主管道工程量DN300≤D≤DN1000为2.075km。

泵站工程:建设提升泵站2座,单座规模均为5000m3/d。

 

21、合作期限

疑问:招标文件P10页中提到“合作期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30年(2018~2047),根据规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二期工程2023年开工建设(当污水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80%时启动二期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必须在2023年开工建设,还是需要满足“当污水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80%时”再启动二期建设?

回复:需要满足“当污水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80%时”再启动二期建设。

 

22、招标文件的修改

疑问:招标文件P18页中提到,“  (1)除采购人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外,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至少十五(15)日前。

(2)在投标截止时间三(3)日前,采购方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采购方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评标日期。

(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和(2)条款是否矛盾?(1)条款符合招投标法规定,(2)条款不符合。

回复:不矛盾。上文提到的(2)是采购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三(3)日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按照(3)可以延期开标。

 

23、技术部分——项目运营维护方案

疑问:招标文件P49页;根据项目运营与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管网维护的运营体系,运营维护目标,运营维护管理组织结构,运营维护管理合同结构,管理流程,责任权属,日常检测体系,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方案,日常养护与大中修方案等)的完整性、合理性打分。分值范围:按好、较好、中、差分别打分好[11-15]分,较好[7-11)分,中[5-7)分,差[3-5)分。

责任权属是指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的权属,还是运营管理参与方的责任权属?

回复:责任权属是指运营管理参与方的责任权属。

 

24、《招标文件》第13页,“对现状所有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399.368km,对现状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125.016km。”

需澄清问题:存量雨、污水管网检测问题是否由我方负责实施,费用是否含在本次招标项目内。

回复:是。

 

25、《招标文件》第18页“9.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第5页的“澄清答疑”是否意思一致,两处关于澄清截止时间、澄清答疑文件的接收方式、投标供应商是否需要回复等问题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何种表述为准?

回复:澄清答疑问题接收:2018年9月17日17:00前(截止时间),各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

 

26、《招标文件》第38页 47.履约保函“中标社会资本方应自正式投入运营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提交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在本项目移交日前三个月之前,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的移交维修保函。移交维修保函期限为提交之日至移交日之后十二个月期间。”

需澄清内容:上述表述与《项目合同》第61页“12.2.2 运营维护期的履约保函”及“12.2.3 移交维修保函”中关于保函提交主体、提交时间、有效期的表述不一致。考虑到PPP项目是由项目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且提交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时项目公司已成立,因此按照行业惯例,这两种保函理应由项目公司提交。

回复:《招标文件》第38页 47.履约保函中修改为“项目公司应于建设期履约保函失效前,向政府方提交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在本项目移交日前三个月之前,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的移交维修保函。移交维修保函期限为提交之日至移交日之后二十四个月期间。”

 

27、《招标文件》第40页 第三部分 采购实质性条款中的第2条 土地使用权中的“本项目如有部分地块需要清苗和拆迁安置,由政府方负责。”

需澄清问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是否由政府方承担?请贵方予以明确。

回复:由政府方承担。

 

28、《招标文件》第40页 第三部分 采购实质性条款中的第3条 资本金及股权比例“资本金比例约25%,28775.32万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股权比例为2:8。融资资金比例约75%,88573.74万元。”;第41页 第7条 “7.1项目公司资本金为28775.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5%,剩余资金通过融资取得;”。

需澄清问题:本项目在资格预审的澄清回复中已明确“中标社会资本方应与泗洪县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本项目投资额约25%。(国家政策对境外投资项目注册资本有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25%)”;同时,第2页“3、PPP项目合作方式“中明确“本项目资本金等于注册资本金”。因此,本项目资本金比例同样需满足国家政策对境外投资项目注册资本的规定。

回复:《招标文件》第40页 第三部分 采购实质性条款中的第3条 资本金及股权比例 修改为“资本金比例约25%,28775.32万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股权比例为2:8。融资资金比例约75%,88573.74万元。(国家政策对境外投资项目注册资本有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25%)”;第41页 第7条 “7.1项目公司资本金为28775.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5%,剩余资金通过融资取得(国家政策对境外投资项目注册资本有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25%)”。

其他文件按此条作相应修改。

 

29、《招标文件》第41页 7.2 “…其融资方案及协议应报政府方审核…”;7.4 “…融资合同必须报政府方审核同意”。

需澄清问题:上述条款与《项目合同》第20页 5.5.2“…其融资方案及协议应报政府方备案…”相矛盾。PPP项目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融资,项目公司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有选择融资方式、决定融资进度的权利,建议以《项目合同》中的相关表述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30、《招标文件》中第42页,“8.4本项目运营成本限价如下:污水处理单价不得高于3.70元/吨,雨污分流管网维护单价不得高于20元/米,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需澄清问题:污水处理单价3.70元/吨包括哪些费用?Fenton应急系统运行成本是否在3.70元/吨范围内,Fenton应急系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启动,Fenton系统运行产生的药剂费和污泥费如何定量?

回复:污水处理单价包含所有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及运营相关的税金及附加。污水处理单价包含所有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及运营相关的税金,出水COD、BOD5不达标的情况下,启动Fenton应急系统,产生的药剂费及污泥费按实计量。

 

31、《招标文件》第48页 工程获奖情况的有效期是否从获奖证书的盖章之日起计算?第49页备注“同一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可按较高得分计算”。

需澄清问题:上述表述如何理解,是指在同一个打分点内不得重复计算还是不同打分点之间不得重复计算?同一业绩是否可以既用于“PPP项目业绩”,又用于“城市排水设施运营业绩”?

回复:均不可重复计算。

 

32、《招标文件》第53-54页 “附件1 投标申请书”中的正式通讯地址是否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方的通讯地址?公章是否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回复:是。

 

33、《招标文件》第55页“授权委托书”、第56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第57页“报价开标一览表”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加盖牵头方公章即可?

回复:是。

 

34、《项目合同》第13页 新建“智慧排水物流网系统”,包括污水监测点487处,雨水监测点243处,配套智慧水务软件。

需澄清问题:明确监测点点位监测指标,特别是污水监测点。(是否只测液位)

回复:详见《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六章、“智慧排水”物联网体系---6.4建设目标---6.4.3建设内容---6.4.3.1主要硬件建设内容。

 

35、根据运营费用测算需求,需要将项目所用的土地面积和当地相关土地租赁费用等计算进去,故拟请政府方将以上内容提供,便于我司投资费用的计算。

回复:本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由政府方负责依法提供土地使用权。

 

36、P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①雨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雨水主管网及箱涵约57.418km。

③对现状所有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399.368km。

④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381.418km,共计15年。"  

需明确事项:

(1)①、③是否均已经计入总投资内?各自的工程费用分别是多少?工程费用中建安费用与设备费用各自的投资又是多少?请澄清。

(2)近期建设雨水主管网长度(57.418km)与现状清淤管网长度(399.368km)之和(456.786km)大于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381.418km),管网相差长度75.368km。

请问75.368km雨水管网是否需要运营?请澄清。

如需运营,建议修改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

回复1:均已纳入总投资,各自工程费用详见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2: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新建+现有+改造=57.418+399.368+12.307=469.093km,共计15年。

 

37、P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②污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污水主管网33.498km。

③对现状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125.016km。

④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212.498km,共计15年。

需明确事项:

(1)②、③是否均已经计入总投资内?各自的工程费用分别是多少?工程费用中建安费用与设备费用各自的投资又是多少?请澄清。

(2)近期建设污水主管网长度(33.498km)与现状清淤管网长度(125.016km)之和(158.514km)小于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212.498km),管网相差长度53.984km。

请问53.984km污水管网是否由雨水管网改造而来?请澄清。

如是由雨水管网改造而来,尚缺少21.384km管网长度如何处置。"

回复1:均已纳入总投资,各自工程费用详见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2: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新建+改造-污水改为雨水=33.498+125.016-12.307=146.207km,共计15年。

 

38、P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③对现状所有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399.368km,对现状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125.016km

需明确事项:

本部分工作的实施是否由设计院来组织完成?费用是否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本部分工程量较大,尤其清淤工程造价可能较大,建议费用单列);2、检测工作的具体方法未明确,是CCTV机器人内窥?还是QV潜望镜内窥?还是自己确定。

回复1:如联合体施工方具备相应资质,由施工方负责。如施工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可以专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企业实施。费用包含在建设投资中。

回复2:采用CCTV机器人内窥及声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检测视频。

 

39、P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⑤新建“智慧排水物流网系统”,包括污水监测点487处,雨水监测点243处,配套智慧水务软件。  

需明确事项:

本系统建立需要管网基础数据资料,应该要对管网进行详细普查测绘工作并基于GIS系统建立,本部分工作是否需要设计院参与?

回复:老旧管网普查、测绘不包含在招标内容中,其余部分工作由项目公司完成。

 

40、P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企一管)污水厂一期建设规模2.5万m3/d,二期建设规模2.5万m3/d;配套管网一期建设DN65-DN200长度约129.669km,管沟长度约37.1km,集水点1座;配套管网二期建设DN65-DN300长度约77.25km,管沟长度约22.26km,集水点1座。

需明确事项:

(1)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是否需要运营?请澄清。

(2)如需运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管道+管沟)是否已经计入到(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中的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内。请澄清。

(3)如未计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维单价是否按“雨污分流管网维护单价不超过20元/米”执行?请澄清。

(4)一期1座集水点与二期1座集水点,是否需要运营?请澄清。

(5)如需运营,各个企业(200多家)污水排放管进入集水点时均应考虑在线监测(COD、NH3-N、TN、TP、pH),方能体现一企一管作用,此部分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费谁承担?

请澄清。"

回复1:需要;

回复2:未计入;

回复3:维护成本包含在污水处理单价中。

回复4:需要运营;

回复5:项目公司承担。

 

41、P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企一管)一期污水厂及“一企一管”投资约37508.8万元,二期污水厂及“一企一管”投资约23107.0万元。

需明确事项:

因本项目建安需要下浮,一期与二期投资构成(工程费用,其中建安费用、设备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请澄清。

回复:详见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2、P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17349.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137.1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45.70万元,预备费10258.28万元,建设期利息4507.98万元。

需明确事项:

(1)因本项目建安需要下浮,工程费用中建安费用、设备费用各是多少。请澄清。

(2)本项目厂区一期建设期与雨污分流建设期不同,与厂区二期均不相同,建议按厂区一期、雨污分流、厂区二期补充各部分占投资及投资构成(工程费用请进一步拆分建安工程与设备工程)。请澄清。"

回复1:详见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回复2:详见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3、P3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18年(2018~2035),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合作期满后政府方按法定程序继续授予项目公司12年运营维护权,2047年将项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并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需明确事项:

后12年的运营是否需要计入测算,如需要计入,运维服务单价如何计算?请澄清

回复:需要计入测算。可暂时按照与前12年运营维护成本一致考虑。

 

44、P10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合作期限”只描述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30年,未描述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

需明确事项:

鉴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作用,建议补充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请澄清。

回复:《招标文件》P10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作期限”修改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30年(2018~2047),根据规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二期工程2023年开工建设(当污水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80%时启动二期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18年(2018~2035),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合作期满后政府方按法定程序继续授予项目公司12年运营维护权,2047年将项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并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45、P13  3.1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项目两个子项,其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项目分两期实施。

需明确事项:

本次招标内容是否包含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网探测内容,如有具体工程量如何确定,以及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管线探测时候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不超过建安费的2%)?

回复:新建工程测绘费用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不超过建安费的2%),老旧管网普查、测绘不包含在招标内容中。老旧管网清疏、检测、修复费用包含在建设投资中。

 

46、P20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需明确事项:

开标一览表是只允许单独密封在信封中,不允许放在正、副本中?还是开标一览表另作一份单独密封在信封中,正、副本中仍保留开标一览表?请澄清。

回复:开标一览表另作一份单独密封在信封中,正、副本中可以保留开标一览表。

 

47、P24  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24条“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  "1)提交的投标文件按附件顺序(除开标一览表)装订;(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在一起打包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本应分别密封,"   需明确事项:

(1)开标一览表是否不允许放在正、副本中?请澄清。

(2)封标方式是否为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分别密封后再一起打包密封,请明确。

回复1:允许;

回复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分别密封后是否再打包一起密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48、P32  "第三部分:采购实质条款

“投标报价限价和计价原则”" 8.4本项目运营成本限价如下:污水处理单价不得高于3.70元/吨,雨污分流管网维护单价不得高于20元/米,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需明确事项:

运营成本限价是否为含税价,请澄清。

回复:是含税价。

 

49、P48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第一条“一、报价部分”,“勘察设计费率(1分)”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2.0%,并以经评审的报价费率最低者为评标基准值,得1分,其他投标人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1

需明确事项:

勘察设计费是否仅包含设计和勘察费用,本工程涉及的地形图测量及地下管线勘探是否另行计算费用

回复:新建工程测绘费用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不超过建安费的2%),老旧管网普查、测绘不包含在招标内容中。老旧管网清疏、检测、修复费用包含在建设投资中。

 

50、P54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申请书中供应商、通讯地址、公章加盖。

需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书中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的名称、通讯地址以及加盖牵头方公章即可。请澄清。

回复:是。

 

51、P59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表1:招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协调条款等偏离表    需明确事项:

协调条款是什么文件?请澄清。

回复:笔误,应为协议条款,泛指与《PPP项目合同》相关的的特许经营协议等。

 

52、环保税如何考

回复:未考虑。

 

53、P13  "第四部分:PPP项目合同" 计划把现状污水管改造成雨水管利用,管道长度共12.307km。   

需明确事项:

招标公告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中无此项,建议补充,雨水、污水运维管网长度无法匹配。请澄清。

回复: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新建+现有+改造=57.418+399.368+12.307=469.093km,共计15年;

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新建+改造-污水改为雨水=33.498+125.016-12.307=146.207km,共计15年。

 

54、P13  "第四部分:PPP项目合同" (6)景观绿化管理养护工作。

需明确事项:

此部分景观绿化管理养护工作是指污水厂厂区内的景观绿化还是厂外的?请澄清。如是厂外,需要运营的景观绿化面积多少?具体内容有哪些?请澄清。

回复:污水厂厂区内绿化和集水点厂区内景观绿化。绿化面积按照污水厂占地和集水点占地的35%计算。

 

55、P15  "第四部分:PPP项目合同" "4.1.2 满足形式要求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需明确事项:

各方是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联合体牵头方,还是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联合体全员?请澄清。

回复: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联合体全员。

 

56、《项目合同》第13页 新建“智慧排水物流网系统”,包括污水监测点487处,雨水监测点243处,配套智慧水务软件。

需澄清问题:明确监测点点位监测指标,特别是污水监测点。(是否只测液位)

回复:详见《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六章、“智慧排水”物联网体系---6.4建设目标---6.4.3建设内容---6.4.3.1主要硬件建设内容。

 

57、工程专业

建设期考核建议增加加分项,如省、部、国优等。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58、运营专业:

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后续有期满后继续12年委托运营管理,该承续的补充协议是本次合同中签署还是15年运行期满后另行签署?

回复:另行签署。

 

59、客观起见,建议运营期绩效考核增加加分项。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60、特许合同P91,按照惯例,实际水质连续30天单项指标超过设计指标的30%时,建议启动技改程序,后续核算投资及财务和运行成本等以后,与政府协商启动调价机制。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61、运营期项目公司人员是否由社会资本中标方自行社会招聘?是否有人数规定?

回复:可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中约定。

 

62、原有管网存量项目是否已有维修管护人员?如有,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该部分人员转入项目公司,是否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回复:不需要。

 

63、如为联合体投标,是否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各处涉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均可视为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地址、盖章?

回复: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其余可盖牵头人公章。

 

64、招标文件第24页中:24、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识中要求:1)提交的投标文件按附件顺序(除开标一览表)装订,并在封面清楚标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但投标文件第50页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并无填写供应商地址一栏,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可自行添加。

 

6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请问是否需要单独密封还是放在投标文件中。

回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据单独提交。

 

66、“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并与投标文件分别提交,加盖公章是联合体公司全部盖章还是牵头方盖章。

回复:牵头方盖章。

 

67、投标文件只需在盖章页加盖和封标文件加盖骑缝章,还是在所有投标页都要盖章?是牵头单位章还是联合体各家都要盖章?

回复:所有页都需盖章。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其余可盖牵头人公章。

 

68、招标文件P14页中“(2)采购方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另行提供该供应商履行股权出资及融资等义务的保证。”请明确该保证为何种保证。

回复:不需要。

 

69、请确认本项目是否不需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进行电子操作。

回复:不需要。

 

70、由于投标文件可能内容较大,请采购人明确本项目投标文件是否可以分册装订,若可以,请采购人将该要求详细补充。

回复:可以分册,如何分册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以方便评标为原则。

 

71、关于“企业投融资能力”的质疑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授信合同、授信协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质疑:授信合同、授信协议一般系银行对于企业的整体授信,不代表企业剩余的授信额度,存在企业授信额度均已占用、无法为本项目提供担保的可能性,不具备足够说服力。

建议修改为:“提供授信合同、授信协议、关于本项目的银行授信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7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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