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比研究——以“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


来自:PPP项目解读     发表于:2018-12-01 13:06:00     浏览:246次

摘要:PPP项目会计处理主要存在三种模式: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以及两者兼有的混合资产模式。采用不同的模式对PPP项目进行核算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本文将着眼项目的建造期、经营期两个阶段,对三种模式进行对比研究,同时以“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进行案例研究。

一、PPP项目会计处理不同模式

本文按照PPP项目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和项目付费方式规定,将其分为按照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以及两者兼有的混合资产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1)金融资产模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可以是从其他单位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PPP项目,即将PPP项目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按照现金流确认利息收入,并收回金融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可以将PPP项目作为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2)无形资产模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PPP项目中民营企业拥有对投资构建的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运营的收费权,这项权利是最初构建基础设施时与政府签订的合作合同里规定的权利。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可将PPP项目以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混合模式。混合模式,即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两者兼而有之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现金流中对于合同约定无条件收款部分应当冲减金融资产,剩余部分作为无形资产赚取的收入。而不同组成部分其他会计处理根据其使用特点,分别进行金融资产处理或无形资产处理。

(二)会计计量

(1)建造期间。民营企业在与政府签订建造合同时,合同内应写明建造此项基础设施的建造成本和建造收入,具体的建造期间应确认的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 建造合同》确定。在建造期间选用不同计量模式对PPP项目进行确认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金融资产模式计量情况如下:

①将建造期间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确认为建造期的合同成本。

借:建造合同成本

贷:相关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

②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 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公允价值,运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收入,再确认金融资产成本。

借:金融资产

贷: (建造合同)收入

③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润为建造合同收入与建造合同成本的差额,将其确认为合同毛利。

第二,无形资产模式计量情况如下:合同成本的确认方法与金融资产模式相同,在确认合同收入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后期合同毛利也参照金融资产模式加以确认。

①将建造期间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确认为建造期的合同成本。

借:建造合同成本

贷:相关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

②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 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公允价值,运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收入,再确认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 (建造合同)收入

③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润为建造合同收入与建造合同成本的差额,将其确认为合同毛利。

第三,混合模式情况如下:合同成本的确认方法与金融资产模式相同。在此模式下要对建设的基础资产先进行分类,将未来可以无条件收款的部分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再将合同收入减去此部分的价值剩余的便是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后期的合同毛利也参照金融资产模式加以确认。

①将建造期间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确认为建造期的合同成本。

借:建造合同成本

贷:相关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

②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 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公允价值,运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合同收入,再确认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成本。

借:金融资产

无形资产

贷: (建造合同)收入

③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润为建造合同收入与建造合同成本的差额,将其确认为合同毛利。

(2)经营期。第一,金融资产模式情况如下:PPP项目在建造期确认了一个金融资产,在运营期则按照现金流确认利息收入及经营收入,并收回金融资产。

①收入确认。收入来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经营收入,第二部分为折现的利息收入。每期收费时按照实际收费金额冲减金融资产原值,同时按照摊余成本法摊销折现值计入收入。

借:金融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

借:现金

贷:金融资产

②成本确认。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与经营业务无关的计入相关费用“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计算运营期间的毛利,即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费用类科目

第二,无形资产模式情况如下:在建造期间确认的无形资产需要在运营期进行累计摊销,并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与此资产有关的直接费用也要并入摊销额里,此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与一般无形资产相同。在行使收费权期间,公司将所收到的收入计入营业收入。计算运营期间的毛利,即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

借:无形资产摊销(经营费用)

贷:无形资产

期末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摊销(经营费用)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混合模式情况如下: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两部分需分开处理,建造期间确认为金融资产的参照金融资产经营期间处理方法处理,剩余的部分则按照无形资产处理。最后计算运营期间的毛利,即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

借:金融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

借:无形资产摊销(经营费用)

贷:无形资产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现金

贷:金融资产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摊销(经营费用)

(三)对税收的影响

(1)对所得税影响。由于同一个PPP项目按照三种方法处理,最后的会计利润均相等,因此将PPP项目做不同的会计处理对所得税的影响不大。但是以下三点需要注意:第一,PPP项目转让基础资产给特殊目的实体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时,作为“真实出售”的一种情况,此时应该按照有关税法规定征收所得税。第二,对PPP项目中的公共服务行业,如污水处理等,可以依据税法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第三,当PPP项目作为金融资产或者混合资产处理时,其买卖证券的差价,以及服务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2)对增值税影响。当PPP项目将基础资产转让给特殊目的实体SPV (SpecialPurpose Vehicle) 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例如污水处理厂销售自制可用水。

二、案例分析

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我国首单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呱呱落地,在正式揭开我国PPP资产证券化大幕的同时,也为我国PPP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本文基于这一案例背景假设一个污水处理的PPP项目,该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2年(建设期为2年) 为工业园区各个工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来源稳定可靠,根据建造合同达成的约定,政府付费为11000万元,整个合同期间的现金流入为31000万元。本文按照金融资产模式、无形资产模式、混合模式三种不同模式将该项目分为建造—经营两个阶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对比分析。

(一)金融资产模式

1)建造期。本项目从建设到投入使用共计2年时间,即2018年到2020年。预计总投入为10000万元。

①2018年末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投入5000万元,完工50%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金融资产 55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②2019年末完成所有设施建造,可投入使用。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

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金融资产 55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2)运营期。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始投入使用,根据合同规定其运营期为20年,投资报酬率为15% ,运营每年确定收回资金为1000万元。年金现值系数6.2593。由此可得利息收入为:1000×20-1000×6.2593=13740.7万元。

借:金融资产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259.3

贷:利息收入 13740.7

借:现金 20000

贷:金融资产 20000

(二)无形资产模式

(1)建设期。项目从建设到投入使用共计2年时间,即2018年到2020年。预计总投入为10000万元。

①2018年末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投入5000万元,完工50%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金融资产 55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②2019年末完成所有设施建造,可投入使用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

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为(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无形资产 55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2)经营期。2020年开始投入使用,根据约定,运营期为20年,采用无形资产直线法摊销,每期摊销金额为11000/20=550万元,每期现金流入金额为31000/20=1550万元。

①2020年当期会计处理为:

借:累计摊销 550

贷:无形资产 550

借: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 550

贷:累计摊销 550

借:现金 1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50

②整个合同期会计处理体现为:

借:累计摊销 11000

贷:无形资产 1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 11000

贷:累计摊销 11000

借:现金 3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000

(三)混合模式

(1)建设期。本项目从建设到投入使用共计2年时间 ,预计总投入10000万元政府担保的现金流入为6000万元,即建造服务公允价值的60% ,整个合同期间应确认的利息收入为8244.42(13740.7×60%)

①2018年末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建设,投入10000万元,完工50% :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为(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金融资产 3300

无形资产 22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②2019年末完成所有设施建造,可投入使用:当期确认合同收入为11000×50% =5500万元

当期确认合同成本为10000×50% =5000万元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为(11000-10000)×50% =500万元

借:建造合同成本 5000

贷:现金 5000

借:金融资产 3300

无形资产 2200

贷:建造合同收入 5500

(2)经营期。2020年开始投入使用,根据合同约定,运营期为20年。

借:累计摊销 4400

贷:无形资产 4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 4400

贷:累计摊销 4400

借:现金(现金流入) 12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400

借:金融资产 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55.58

利息收入 8244.42

借:现金 12000

贷:金融资产 12000

(四)三种模式报表对比 

三种模式对比情况见表1: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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