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本级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情况


来自:PPP拾穗者     发表于:2018-12-24 13:09:34     浏览:309次

江苏三市因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 受到省级表彰

关于宿迁市本级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

论证情况说明

 

为了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对宿迁市本级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论证情况说明如下:


一、论证范围


宿迁市本级已入库项目18个

计划总投资约157.73亿元


其中

已入库且已落地13个项目

总投资约119.73亿元

已入库尚未落地的5个项目

计划总投资约38亿元



二、论证依据


1.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2. 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3.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PPP项目实施方案,或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完成编制的初步实施方案;


4. 宿迁市本级201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


三、政府支出责任


自2015年至2045年,宿迁市本级已入库18个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共计约192.26亿元,其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16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108.11亿元


自2015年至2045年,宿迁市本级已入库且已落地的13个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共计约137.35亿元,其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108.11亿元。


自2015年至2045年,宿迁市本级已入库尚未落地的5个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共计约54.91亿元,其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1亿元。


四、财政支出能力预测


根据宿迁市2012—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宿迁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及增长率如下表:

注:宿迁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4.27亿元,为保持与财政部PPP信息平台一致,表中2017年数据以2018年年初填报预算执行预测数96.30亿元保持一致,待财政部信息平台相关数据每年3月份更新后再做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规定,“在进行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时,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额可参照前五年相关数额的平均值及平均增长率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上表,宿迁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3—2017年度平均增长率为14.12%,考虑到通货膨胀、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结构替代因素等,保守预计2018—204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为10%。宿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测情况如下表:



五、论证结果


财金〔2015〕21号文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财金〔2016〕90号文提出,“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在符合政策方向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支持PPP项目”。


市本级已入库18个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分84.16亿元,在全生命周期内各年度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内,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具体占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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