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大讲堂】PPP项目不靠谱?四理由告诉你原因!


来自:福州审计     发表于:2018-12-31 15:29:11     浏览:262次

我们国家正在推的PPP项目数量很多,随着政策进一步推进,各省市对PPP项目进一步的重视,PPP项目,尤其是入库的项目会越来越多。目前来看,项目落地难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落地难代表着我们在选项目的时候比较困难,我们有可能选的项目前期都操作非常好,但是后期落不了地,这对投资人来讲就是一个失败的项目。


为什么说现在很多项目都不“靠谱”?

这个比较白话一些,我选了几个我认为比较主要的理由,能够说明为什么会有不靠谱的项目存在:

理由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面合作理念在本质层面有一定的冲突

这个冲突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投资额。从政府PPP中心这个角度来讲,政府在选PPP项目的时候,报上来的项目,从项目投资额角度讲没有明显界定。我不知道大家谈项目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政府推出项目的时候,这个项目投资额比如五百万,这种项目对于社会资本来讲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这种项目一般政府通过自身的财政也可以做。同时这种项目拿给社会资本来做,社会资本不愿意做;这种项目放到金融机构去做,金融机构不会去做。政府需要了解一个PPP项目适当的投资额到底是多少。

第二个就是模式,讲到PPP的模式,财政部推PPP的初衷是为了化解政府的存量债务。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不是新建项目可以化解的,一定是存量项目。因为存量项目政府已经形成了负债,用资本来运营,把政府的债务置换出来,或者把政府高成本的置换成低成本的,这是财政部推PPP的一个初衷。

目前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因为新建项目有施工利润,存量项目没有施工利润。现在比较好批的,比较好入库的,申报示范项目比较好进的都是新建项目。对于政府来讲,新建项目有的话最好,但实际上在没有执行这个PPP政策之前,政府是通过什么融资呢?是通过自己的平台公司融资,做BT项目,大量的BT项目进行政府负债,等到文件一出,政府不能再利用平台公司来融资,就会形成很多BT项目的存量项目,没有办法再用这种方式来去融资。政府也没有办法再去给BT项目方钱,只能转成PPP项目,为了符合PPP的要求,原来三年要付的钱现在拉长到十年来付。这种项目目前在北方是非常多的,因为这个项目已经建到一半了,政策出来了,不可能项目不建了。比如一个项目之前是BT做的,一家央企和当地一家民企合作建,建到三分之二,央企已经建完了,但是民企还差一些。这时候政府没有钱了,这个PPP政策出来了,想把项目转成PPP,央企就不参与了,因为施工利润已经赚走了。对于民营企业来讲我可以参与,但是之前谈的国开行的贷款,民营企业资质不行,之前谈好的可以给的项目贷款贷不下来了,这是存量项目会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问题政府又不得不解决,因为很多项目都是这样的情况。在这里面是有冲突的,对社会资本来讲希望拿到的是这种比较干净的项目,不要有乱七八糟的东西。


第三是期限。按照文件规定,PPP项目最短不低于十年,最长不超过30年。政府希望期限越长越好,如果有可行性缺口补助或者政府付费的话,每年支付的会少一些。对于投资人来讲,那肯定是期限越短越好。如果我们用的是基金的模式解决的资本金,基金退出,最长不超过五年,一般三到五年就要退出,退出的时候还涉及到回购问题。

第四是收益率。政府是越低越好,前段时间有一个民营企业跟我说,应该是在浙江,你来干这个活,收益率4.5%,比银行的贷款利率还要更低。他是比照当地平台公司发企业债来比的,PPP不是暴利行业,但是至少要达到平均水平以上,至少要比我的融资成本高,我不能一分钱不赚,白给你干活,这中间有一个博弈的过程。

第五个是保障措施,就是政府认为我给你的保障措施越少越好。比如纳入人大的决议,这个可以给你,你想让我给你做担保,把地押给你,不行。这方面投资人可能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金融机构目前对PPP项目的要求,大部分都至少得有一个2A级的平台公司做担保,否则钱贷不出来。当然银行的观念也在转变,得需要一个过程。至少从14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大部分金融机构还是这个观念,还是这个政策。

上面几方面说明了PPP项目合作双方合作理念本身就是有冲突的。这个冲突就决定了政府在选项目的时候,选的项目有可能社会资本看不上,看好的项目,或者是竞争激烈,或者是非常不好拿,这是第一个理由。


理由二:伪PPP项目非常多

第一就是BT项目,之前政府已经和建设单位签订框架协议,但是PPP政策出台以后,政府不得不按照PPP来做,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可能性很小。

第二个就是融资项目后续资金没着落,已经执行,中途因后续资金无着落,而被迫转为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首先要解决项目资金缺乏的问题。

第三个是打包项目,我把它叫做是“靓女”效应。由于某些项目投资额小或者收益情况差而无人问津。政府有时候会将其与某一个优质项目打包,作为一个PPP项目来推介。比如有一个管廊项目,管廊项目非常好,但是同时在管廊地上和地上周边有几条路,政府想把这几条路打包,放在一个项目来做,这样的话,投资额也上去了,投资人也比较感兴趣。对于政府来讲,如果他单单把那条路拿过来,可能对于投资人来讲基本没什么兴趣,很难推。在这个过程当中,他就把这几个路打包进来,由投资人来操作。这种打包项目的情况现在还是比较多见。但是这种打包有时候风险也比较大,因为它不是什么东西都会往里打的。比如刚才说那个管廊项目,到最后政府非要把学校、医院全都放到这个包里面来。一个管廊项目怎么可能包含那些东西,它都不是一个行业,如果几条路,还可以叫综合管廊和附属设施,不可能把学校和医院打包进来,规划不断调整,这种项目你参与会非常累。

第四个是前期承诺的项目,某些地方的领导,为了尽快上项目,吸引投资人,在项目前期予以投资人承诺条件,比如担保抵押等,然后等中标完了以后,投资人还比较老实,因为他是修路,把征地款提前给政府打过去了。后面政府之前承诺的没有一点兑现,这种项目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遇到过,因为他承诺的那些,文件规定都不允许了。千万不要抱有幻想,他同意,我就可以做。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确实有这样的政府他可以给你做这样的东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会做。我建议我们投资这样的PPP项目还是要讲规矩,要按文件规定走。


理由三:法治环境不健全

第一个是与现行法律冲突。主要是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目前来讲一直是PPP采购当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这个是目前PPP项目招商采购的一个依据。但它并不是法律,而是部门法规,PPP法大家都在议论,什么时候能出台,它一日不出台,这个矛盾在法律层面就一直存在,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这是第一个冲突。

第二个是流程的冲突。比如说先进行可研批复还是投资人先到位的矛盾,这个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碰到过,按照PPP项目识别阶段的条件,从项目识别进入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必须要立项,项目立项的标准是什么呢?至少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获得发改委批复。但是发改委的规定是什么?这个我还专门查了文件,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要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是业主到位,第二种叫投资人到位,第三种叫资金到位。这是一个矛盾,我拿不到发改委的批文,立不了项;而立不了项,PPP项目就没法做。这个矛盾怎么处理呢?目前据我所知,只有一个行业有处理方法,交通部专门为了这个事情出台了一个细则,该细则是这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先评审,不批复,评审通过,进入PPP执行阶段。等投资人中标,成立项目公司,再下批文。交通项目现在可以这么操作,但是别的项目,目前还没有具体操作方法。这是现行流程冲突,由于法律环境不健全,它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所以导致这个项目没有办法去执行。


理由四:实施太难

第一个是落地执行难。目前衡量PPP项目是否落地的标准,是否组建项目公司,是否签约,这个标准不是我们定的,是财政部统计数据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标准。但是对于投资人来讲,签约仅仅是第一步,签约以后没办法执行,项目实施保障不到位,或者是前期的准备工作迟迟无法推进,比如征地一直征不下来,各种手续办不下来,或者人大决议迟迟拿不到,或者融资不到位,或者是其他原因都有可能。现在PPP项目都是政府项目,我们经常碰到政府换届,换届的时候有可能新的领导上来以后,这个项目停了,停滞三到六个月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有的停一年都不稀奇,这就是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执行。目前财政部对于示范项目建立了能进能出的督导机制。

第二个是项目融资难。一个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全部自有出资的非常少,一般都会和金融机构合作解决融资问题。实际情况就是金融机构对PPP的融资问题还是在传统融资项目过渡阶段,由于普通PPP项目无法提供传统项目那样的保障措施,所以很多PPP项目想拿到融资,不是说拿不到,而是成本很高。


第三个是项目退出难。为了解决资本金的融资问题,目前很多项目流行采用基金的方式解决资本金问题,但是无论基金成立方式如何,退出时间都是有限的,一般都是五年。它的时间肯定比PPP执行项目时间要短,PPP执行项目一般都要到十年,基金退出的时候,必须提前设计退出通道。目前采取的退出通道,有回购、资产证券化或者上市退出,比较流行的是回购,无论是跟金融机构联合的社会资本回购,还是由政府的平台公司回购。但是现在还不是太成熟,目前还没有一个彻底执行完毕的PPP项目,因为PPP政策才出了两三年,到今年三年,至少五年以后才能看到这种模式是不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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