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寿律师
2016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下称“《意见》”)。这是我国全力推进PPP模式助力林业五大领域发展的第一个专门文件,对于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和提升我国林业资源储备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意见》提出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保护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5大重点领域实施PPP模式,其他领域为目前难以突破领域,需要创新进行。
二、创新审批
《意见》要求林业PPP项目应由实施机构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这与财金92号文规定的“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相矛盾,期盼这种情况不会影响项目进度。
《意见》要求“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林业PPP项目实施方案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专章,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并审查”,这应该是发改部门审批的改进,这也意味着“可研”与“方案”一同报批,审批专家需PPP专家多名呀。这对咨询机构也提出新要求,能同时做“可研”与“方案”的是否更有优势呢?
三、明确责任分担
《意见》指出,林业PPP项目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应提供融资担保。工程建设成本、质量、进度等风险应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
四、支持创新,寻求突破
寻求在制约林业PPP的采伐管理制度方面深化林业改革。《意见》要求“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放活对集体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
五、允许试错
《意见》鼓励各地开展林业PPP项目创新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尽快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这也意味着,创新的PPP项目只能有限开展。盼望山西能有敢吃螃蟹的主。
《意见》强调,项目合同一经签署必须严格执行,无故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何脱贫致富
《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林业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这个“利益联结机制”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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