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社会面防控体系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表于:2017-05-19 13:13:26     浏览:2003次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皮山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皮山县社会面防控体系PPP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有意愿并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代理编号:TC179H2TH 。
  一、项目批复:
  皮山县社会面防控体系PPP建设项目已获准立项,皮山县发改委以发改项目[2017]24号文批准。
  二、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三、建设规模:
  1、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00万元(最终以竣工验收审计决算为准),由项目公司按相关法律及市场化原则自行筹措,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各自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包括股本金和债务融资,股本金由股东出资,债务融资由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落实。
  2、建设内容:包括治安监控系统、治安卡口系统、高空瞭望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大数据中心、网络及安全系统、视频公共安全平台、清真寺视频讲经系统、综合运维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机房及配套工程、清真寺视频联网系统、司法局教育转化基地监控系统、临街商铺报警联动系统。
  四、合作内容: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皮山县社会面防控体系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分为1个包。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合作期限:项目全生命周期共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0年,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算起。
  3、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支付年度购买服务费用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
  4、风险分配结构: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双方共同承担。
  5、具体合作模式:本项目运作模式采用DBFOT模式。
  五、合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并且具备投资、融资实力、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整)及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按要求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须具备具备安防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1月(含)之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在递交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时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8、申请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是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合格的家数:
  1、本次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需为3家及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代理单位。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年5月 19日至2017年5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登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安防壹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携原件备查。其中,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12日  11 时 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43层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经济报》《皮山县政府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李娜、彭弋戈
  联系电话:13623118326 、0991—2316185 
  传 真:0991-231623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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