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PPP:如何叫好又叫座


来自: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     发表于:2017-06-17 14:36:59     浏览:392次

  今年2月印发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提供动力。

近两年来,政府各部门相继出台文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逐渐渗入文化领域,成为文化产业业内新宠,开拓了文化项目投融资新模式。

1、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目前来看,PPP模式在文化旅游、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已有不少成功实践——陕西省铜川市与陕西省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打造的铜川照金红色旅游景区,成为该模式成功样本;宁波文化广场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出资与当地政府合作建设,成为宁波有史以来最大的文化综合功能区项目;保利剧院则通过政府支持、授权经营的方式达成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长期以来,文化领域特别是公共文化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随着文创企业的蓬勃发展和文化消费勃兴,文化领域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资本的进入将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在专家看来,PPP模式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将打破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之间的界限,转变文化系统的传统观念,促进公共文化多样化发展,有效推动区域文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研究所所长金元浦指出: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多行业开始转型升级,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进一步拓宽文化项目投融资渠道,避免政府部门文化资金来源单一、效率不高的问题,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比起传统的政府投资模式,PPP模式具有很多优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提到,一方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让资金支出更为平滑,可以减轻政府支出负担,不会因政府在项目前期投入太大而使当年的财政压力过大;另一方面,由政府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往往出现项目后期和运营维护方面乏力的问题,而企业更具有持续性的优势。

  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社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扩大到更多领域,文化企业孵化器、文化众创空间、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等新兴领域有社会资本逐渐进入。同时,“文化+”概念的兴起,也为不少传统行业转型提供了新思路,基础设施、房地产等PPP模式较为青睐的领域,也通过与文化创意结合而提升产品附加值。

2、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成为投资新“蓝海”

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让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为社会资本所看好。今年3月,国内首个文化PPP研究中心在中央财经大学成立,通过中央财经大学与中文在线企业合作的方式,将学术理论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发挥优势互补效应,成为业内对PPP模式进行系统的智库化研究的新尝试。

  “我们发现,从已有实践来看,目前文化领域PPP项目大多仍然集中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但从未来发展前景来看,历史文化资源领域因为具有更高的文化属性、更高的文化消费潜力,而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魏鹏举指出,例如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的项目已经为不少民营企业所看好,中文在线公司的VR技术、数字化技术都将应用到图书馆、博物馆等领域。

  中文在线相关负责人介绍,海昏侯图书馆项目就是利用相关技术还原了古墓当时的盛况,让读者可以身临其境地游览;在旅游方面,结合VR拍摄、VR虚实交互体验平台与视频技术可以展现经典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人文风貌,丰富游客体验。通过致力于地方公共文化元素IP化,打造影视、游戏、动漫、旅游、衍生品等文化产业生态链,不但吸引“网生代”年轻人的目光,也将促进地方文化产业持续高效发展。

  各地在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方面也有不少PPP模式的探索,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结合当地特色历史文化进行开发和保护,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浙江云栖小镇、贵州旧州小镇等,成为文创PPP模式值得借鉴的样本。

  “在这些方面,企业具有规划标准更统一、更长期的优点。”魏鹏举认为,例如,在IP文化产业链的开发方面,企业更擅长考虑后期在衍生品等方面的开发而做好前期工作。在各地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方面,不少企业已经开始了新尝试,或许将成为未来投资的新“蓝海”。

3、完善制度消除社会资本的风险顾虑

尽管我国的PPP模式已有不少成功实践,但由于一些PPP项目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仍然面临着关于盈利风险的顾虑,不少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没有能力投”成为该模式的一大阻碍。

  实际上,相比其他可获得固定收益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和影视、文旅类项目,一些文化类项目的收益预期评估会更加困难,收益更具有不确定性,对社会资本吸引力相对不高。

  有专家认为,如果不解决民间资本对长期性政策性风险的顾虑,PPP模式恐怕也难以起到撬动大量民间资本的作用。实际上,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每个文化类项目都适合PPP模式,应当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做好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再进行招商引资,保障企业的收益来源。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指出,对于这种模式未来的推广,政府应首先完善制度和法律保障,地方政府在立项之初做好相关风险评估和长期规划,让项目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和后期运营中加强持续保障,还可以根据运营成果给予企业相应补贴,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在PPP模式中,政府公共利益和企业经济利益形成共同体,可以通过投资周期的延长降低项目经营的短期风险,将政府的高信用优势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管理运行更高效率地结合,提高文化项目的融资效率。

  专家指出,有关部门要着力补短板,加强风险控制,也应有相应的金融配套措施,通过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金融支持,稳定社会资本的信心。

  (本报记者 鲁元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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