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谈点睛|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PPP让社会资本活起来


来自:政事琦谈     发表于:2017-06-18 07:17:27     浏览:446次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依法依规对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各类合作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2017年5月13日,财政部进一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做出规范,初步实现了对当前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违法违规融资方式的政策全覆盖。中国PPP已经进入规范实施的关键阶段。具体的PPP操作模式向纵深发展,操作更具挑战性。PPP理论和实践如何完美结合?PPP全生命周期实务如何操作?基金如何合法有效的参与PPP项目?PPP项目财务分析如何测算?政府补贴存在哪些漏洞?实操案例有哪些?政府购买服务如何操作?等等。这些众多的问题,均在2017,融合规范、稳中求进中不断改进。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广PPP模式。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在市政公用、水污染防治、收费公路和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梳理各个地方推出的PPP示范项目也发现,今年以来,各地PPP项目已开始加速落地。例如,今年5月成功签约的宜(宾)攀(枝花)沿江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约826亿元,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资,并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政府补助”模式建设。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PPP模式的资金筹集方式来自作为第三方的社会资本,一方面减少了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社会资本会根据市场收益进行投资,对项目的评估、投资、决策更严谨,资金运用效率也更高。

定位清晰 防范风险


意见明确,政府可以参股项目公司,但应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风险隔离功能;同时严禁政府通过回购安排、承诺固定回报等方式进行变相举债。

“这意味着政府要厘清自身职能和市场的边界,既要保证知情权,又要防止角色越位。”马海顺在其与北京中建政研集团董事长梁舰共同编写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一书中建议,要加强政策宣传和PPP基础教育,注重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让更多参与方理解清楚PPP模式的适用边界与内涵;同时要严格防范政府兜底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

对于未来如何在更广范围内推进PPP模式,赖阳表示,政府应该进一步让民营资本发挥活力,让企业获得回报,但又不能急于求成。“如果有的项目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政府需要思考如何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用更灵活方式推出更多项目。”

琦谈点睛

PPP项目周期长,变数大,主要还是诚信。合作方的信用,尤其政府信用成为关系PPP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对民营公司来说,双方的合作关系要求政府能够言行一致,朝令夕改的代价是很大的,而且是不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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