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支持立法之:特许经营与PPP关系


来自:PPP有例     发表于:2017-08-04 19:37:52     浏览:452次

7月21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引起了PPP业界的热议,专家们纷纷建言献策,为条例制定工作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思考。

PPP的实践工作,超前于立法,也为条例制定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依据。为使PPP条例制定更具科学性和前瞻性,荣邦瑞明旗下信余科技的PPP数据服务平台“PPP有例”(微信小程序),收集PPP大数据,针对专家们热议的条例制定问题进行数据分析,为专家们的条例制定建言提供数据支持。


PPP有例,用数据支持PPP立法系列文章,只提供热点问题数据,不提供具体政策建议,欢迎专家们在立法建言中予以引用。

如若需要其他方面的数据,亦可联系PPP有例提供。

数据支持立法之三:

特许经营与PPP关系


PPP与特许经营的关系是业界的热门话题之一。早在2015年25号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布之后,业界就掀起了关于特许经营与PPP关系的热议。此次的PPP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是为了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并未对PPP和特许经营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加以明确。我们能够感知到特许经营是PPP的一种特定形式,但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到底什么类型的PPP项目应界定为特许经营,仍然是PPP操作中的困扰。

在实际中,特许经营与PPP关系到底如何呢?

从PPP有例统计的数据可知,全国已成交的PPP项目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项目有1493个,占PPP项目总量的27.6%%。


从时间维度上进一步解析。在2013年、2014年大规模推行PPP模式之前,特许经营作为PPP的一个主要形式而存在,在PPP项目中占比分别高达61.18%和70.8%。2015年、2016年,在强调PPP是一个民事的平等合作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之后,特许经营在PPP项目中的占比呈现大规模下降趋势。然而,从以下图表可以看到,特许经营在PPP项目中的占比在2017年上半年出现了一定的反弹,这是否代表公众对特许经营的概念认知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从行业上来看,特许经营主要适合哪些领域呢?

从图表可以看出,特许经营模式更倾向于项目本身有一定的独家经营的垄断性质,能提供稳定现金流的政府付费项目,比如公共事业和城市公交领域等,且在各个领域都有所涉及和适用。

故而,特许经营到底是什么?哪些领域合适采用特许经营,有没有可能在法律层面给予特许经营一个更加清晰的边界定位,是立法上有进一步探讨价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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