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贵州:PPP样板工程最低可获300万元资金支持


来自:PPP智观     发表于:2017-09-28 13:14:08     浏览:357次

        根据贵州省发改委制定的《创建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工作方案》,对计划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PPP样板工程项目,原则上安排50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予以支持,对计划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原则上安排300万元予以支持。安排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既可作政府方项目出资,也可作项目投资补助和项目运营补贴。


        申报项目须满足多个条件

        1. 已确定社会投资人并签订相关协议;

        2. 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省级PPP项目库、贵州省“项目云”平台;

        3. 已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可行性研究充分;

        4. 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

        5. 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


        根据方案,采用BT方式建设的项目、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项目和社会资本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不得申报。此外,已列入PPP样板工程名单的项目,如因各种原有终止采用PPP模式或一年以内没有实质实施的,将被调出名单,已安排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由贵州省发改委收回。


来源:新华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建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工作方案》

摘要


一、工作目标

        在基础设施领域遴选一批审批手续完善、操作流程规 范、综合效益明显,具有创新性的 PPP 项目打造成行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 PPP 样板工程,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案例,促进我省 PPP 模式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申报范围

        PPP 样板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能源、 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 重大产业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域。

        其中,能源领域,包括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智能电网项目、水电站项目、城 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煤层气输气管网等;

        交通运输领域,包括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运、综合 运输枢纽、物流园区等;

        水利领域,包括引调水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工程、农业节水工程、 水土保持等项目;

        环境保护领域,包括水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危险废物治理项目、 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湖泊、森林等生 态建设、修复及保护项目;

        农业领域,包括高标准农田、种 子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化大型沼气等三农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现代渔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园区、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基础设施 建设等项目;

        林业领域,包括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重 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储备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林 木种质资源保护、森林公园等项目;

        重大市政工程领域,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 道路桥梁以及公共停车场等;

        重大产业配套设施领域,包括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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