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PPP:布局2018各地财政在行动(下)


来自:阳光财政     发表于:2018-01-31 19:32:32     浏览:308次


安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建设



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

根据财政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严把PPP模式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两个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公开公平采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把好项目执行关。

推进重点领域PPP项目建设

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PPP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一是组织各地精心谋划一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先组织开展评估论证,优先办理入库审核。二是进行重点辅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民生领域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四是优先支持民生领域PPP项目申报全国示范项目,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诚信履约。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创新PPP项目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中国PPP基金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将安徽省优质项目向中国PPP基金进行推介,寻求基金支持。二是鼓励地方政府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PPP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湖北: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PPP项目管理运行模式


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坚持规范推进,守住风险底线,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解决公共服务结构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促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政策和工作指导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PPP政策培训,准确把握PPP模式的政策内涵和操作规程。二是建立省级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项目信息归集与发布、中介机构及专家评价、社会资本方监管,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的动态监管。同时,指导各地建立专家库和项目储备库,为各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三是以落实财办金〔201792号文为契机,进一步规范PPP管理,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模式,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配合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发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筛选项目充实PPP项目储备库,同时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形成合力,有序推进PPP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

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示范项目,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新项目引领作用。同时,适时召开项目对接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中国PPP基金投资湖北省PPP项目。

  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严把“一案两评”关口,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二是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


湖南: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


    2018年,湖南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

  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湖南于2017年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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