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加大改革举措优化PPP金融环境(下)


来自:阳光财政     发表于:2018-10-23 18:18:17     浏览:328次

金融方面的政策不明朗是影响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的主要原因之一,虽为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加强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主流趋势,但PPP模式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理应进一步加强对PPP模式的金融政策支持。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针对不同类型主体、交易结构创新金融产品类型,推广差异化的PPP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符合金融监管政策的前提下,通过资金融通、投资银行、现金管理、项目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PPP项目。加快设立完善PPP融资支持基金、PPP项目担保基金等保障基金,如PPP项目执行中发生违约、失信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可由保障基金进行补偿。支持相关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拓宽市场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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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加快建设

首先要探索PPP金融市场行业标准,如果没有统一的金融市场顶层设计、完整的市场规则和标准体系去进行规范,PPP市场难免乱象丛生、摩擦不断。未来可通过交易试点、学习国外相关经验、融合国际PPP标准等形式,探索PPP金融市场的行业标准,构建规范体系,形成行业示范,引导PPP行业规范发展。同时,各资产交易主体也应自觉维护金融市场行业标准、维持PPP金融市场秩序,让项目在真正PPP模式的轨道上长期、稳定、有效运营。其次要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公开要贯穿项目准备、评估、建设、运营的全过程,要明确信息公开主体的具体责任,项目不同阶段都要制定公开内容清单,并对公开的程度等提出要求和标准。最后,为消除投资主体疑虑,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要着重加强PPP退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在近年来严禁政府回购、政府兜底的政策约束之下,完善社会资本退出机制是PPP模式发展壮大必须面临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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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渠道的拓展

在PPP项目的不同阶段,现金流和风险收益的特点都各有不同,单纯的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因此应创新不同形式和属性的金融工具,灵活运用PPP融资工具,满足差异化融资需求。如通过发展股权、债权、贷款和基金的组合,以及引入保险资金参与等,提供涵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融资支持。其中发债融资具有成本较低、期限长的优点,这无疑与PPP项目的融资需求较为契合,故PPP模式可深度参与债券市场,有助于补充PPP资金来源。同时对现有的保险资金进入政府投资领域,对社保基金和社会公众存款进入政府投资领域,特别是政府推出的PPP项目,是需要从决策到操作各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了。

比如传统的需要抵押、担保的公司融资方式不适合PPP模式的特点,应针对PPP模式具有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收费权这一优势,将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解决PPP项目“融资难”的问题,从而提高PPP项目的增信与可融资性。相关法律、政策允许以收费权质押融资,有关法院指导案例的判决结果支持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作为应收账款予以质押,但考虑到收益权的不确定性及变现障碍,金融机构难以控制项目本身的风险,所以目前仍谨慎对待PPP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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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风险的防控

风险控制是PPP模式发展和金融市场支持的根本要求。但是如果一味强调项目的融资风险甚至无风险,而不是有效或有限的防范项目的金融投资风险,那么促进PPP健康快速发展,就是空谈。

第一,由于PPP项目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各不相同,但是每个阶段的风险主要源于社会资本方的融资实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因此,在建设风险防控方面,对于社会资本选择,应综合考虑其实力,而不是以价格的高低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在运营风险防控方面,对于每个项目要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以及中期评估机制。在移交风险防控方面,建立移交考核标准,以中期过渡方案,保证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风险控制是PPP模式和金融市场共同面临的难题。建立PPP金融风控体系,采取多种措施降低PPP项目的金融风险,对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PPP发展的信心,提高PPP融资效率,推动建设运营规范、高效、优质的PPP金融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建立健全PPP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机制。PPP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资金、技术、管理的一种创新模式,然而PPP的创新性发展必须坚持合法合规的底线,不能因为一味追求创新而增加金融市场的风险。

第四,细分并识别项目风险。PPP项目的参与方包括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建设承包商、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购买方等。各方面临和产生的项目风险可分为信用风险、完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相关各方需要从PPP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本质属性出发,改变过去以赌的心态做PPP和假借PPP之名,通过明股实债、兜底担保和固定回报方式,合作PPP项目的错误做法。把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从追求无风险收益和无保障支付的怪圈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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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和思维的转变

PPP项目流程较为复杂,操作较为困难,专业要求较高,需要地方政府官员认真领会中央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转变观念,了解熟悉实务操作的流程,以助项目顺利进行。因我国“政府管理”理念下的地方政府一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处于强势主导地位,但是PPP合作中需保持两方平等的合作关系,所以需要地方政府重视市场化的合作精神和契约精神,营造平等、互信的良好环境。又由于央企和国企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具有资产规模大、资信好、融资渠道通畅、与政府关系密切等诸多天然优势,故我国PPP项目合作对象多为央企和国企,私人资本和外资往往难以竞争。这需要政府观念快速转为重视民企及外企,做到债务不只是由政府转为国有企业而已,而是要公共部门总体债务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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