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元堂、刘敬霞:PPP入库门槛乱象恐为地方保护新形式


来自:PPP视角     发表于:2018-03-22 15:09:14     浏览:290次

来源:E20环境平台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公开招标组建PPP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库,投标人共16家机构,其中10家是本地注册机构,6家外地注册机构,开标时,招标人将6家外地注册机构统一叫进去,说“你们没有本地的分支机构,所以谢谢参与”,6家外地注册机构全部被拒,10家本地注册机构全部中标。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公开招标组建PPP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库,投标人共16家机构,其中10家是本地注册机构,6家外地注册机构,开标时,招标人将6家外地注册机构统一叫进去,说“你们没有本地的分支机构,所以谢谢参与”,6家外地注册机构全部被拒,10家本地注册机构全部中标。

“地方保护主义”被提到了招标明面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刘敬霞:应拆掉所有“禁止入内”的墙

国内最早从事PPP项目的专业律师之一、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刘敬霞对此事提出了一系列质质疑:

PPP入库会不会直接变形为地方保护主义新形式?

中央都在简政放权,开放市场,拆除市场竞争壁垒,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仅将注册地作为竞争胜出的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公开招标只招本省企业,某省财政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资质都被国务院取消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PPP入库为何还在盛行呢?

PPP项目尤其应该贯彻诚实信用精神。这两年来,咨询机构都像传教士一样呵护、传播PPP的公平、公开、公证、透明精神,可政府对作为其谋士的咨询机构尚且采取戏弄的小机巧,还如何谈对其合作对方的社会资本的诚信呢?

PPP项目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各家机构各有所长,项目的具体实施机构应该有权利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市场化方式选择适格的咨询机构提供最物有所值的服务,某省财政厅有何权力限制其他实施机构必须使用其库里的机构呢?

PPP提倡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拥有入库卡权力的政府机构还是没有转换自己的职能角色、没有提升自己管理政府事务的能力,还是把自己当作家长、当作保姆,说的好听点是对别的政府机构不放心、怕别的政府机构犯错误,难听点就是揽权,就是不信任,就是自大,不给其他机构选择权,怎么让其他机构对使用结果负责呢?

世界这么大,为什么要画地为牢、钵里乾坤呢?

“PPP必须拆掉违章设置的‘禁止入内’的墙,规范各种机构库的建设,按市场竞争法则向社会开放,才能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信成为PPP之魂。”刘敬霞表示。

刘敬霞律师认为:“通过设置PPP库,限制服务提供者数量,限制相关主体参与项目的机会,属于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其危害是削弱、限制、排除市场竞争,高效率市场主体无法将高效率带来的利益扩大至消费者,低效率经营者依然被保留在市场,竞争带给市场的活力被扼杀,有违公共利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又干扰了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国家法律禁止经营者之间形成垄断协议,政府部门更不应该通过自身权力促成若干经营者垄断市场,其设置PPP入库者才可以提供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且与国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相违背”。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敬霞

逯元堂:入库门槛乱象渐多 咨询机构间的优势互补需强化

在此事之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主任逯元堂接受E20采访时就已指出:“现在很多地方借PPP机构库建设,开始逐渐形成新的地方保护主义了。”

而在渐多的地方PPP机构库的建设中,不规范的表现层出不穷。“咨询机构入库资格要求五花八门,有的要求业绩必须跨道路、桥梁、养老、水利、环保等几个领域。甚至有的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另外,部分省级层面、市级层面也都在推出各自的机构库,咨询机构疲于应付各地的机构库招标,消耗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逯元堂表示。

同时,逯元堂认为,PPP咨询机构的水平是决定未来PPP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在环境保护领域,推进环境PPP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投资效率的提高,依效付费尤为重要,对技术性要求也很高。这一点在开展环境PPP项目咨询的时候往往被忽视。现在有些环境PPP项目在设计中,依效付费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监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对取得预期效益而言是一个巨大隐患。“要针对技术性强的领域鼓励PPP专业咨询机构的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专业咨询机构和综合咨询机构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PPP研究室主任,兼全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161所大学)组长、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两位领衔专家之一、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暨专家委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亚开行PPP专家、EU-AsiaPPP Network中方代表、[美]项目管理协会(PMI)全球项目管理学位认证中心中国副主席、《Int’l J. of Project Mgmt》等10多份国内外期刊的编委等,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PPP和项目管理的教研与推广,至今共发表300多篇论著,连续三年(2014~2016)入围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建设管理类共3人),被誉为“中国PPP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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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长城保险首席经济学家,长城财富资管投委会副主席(主持);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投融资委员会副秘书长,微金融五十人论坛执委,互联网金融三十人成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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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阳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铭鼎人首席咨询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投资项目管理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咨询30年,参与和主持过医院,学校,养老,体育,旅游,产业园区,公检法,电力,新能源,煤层气,地铁与铁路,物流,农业,林业,生态环境治理,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咨询服务,涉及PPP咨询,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招商报告,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招投标代理,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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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PPP专家,高级工程师,现任世界500强骨干企业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公司总经理、多个PPP项目SPV董事、董监事,国内知名PPP实战专家,多地PPP中心评审专家,专长于创新设计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策划运作了多个国务院、交通部等部委示范PPP项目,项目出表率100%,设计策划的基础设施联合体表外融资模式、原则性谈判技巧被业界普遍认可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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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项目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专业从事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评价。国内首批投资项目社会评价、项目后评价研究人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首批外聘专家,长期从事开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研究生导师;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可行性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特聘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注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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