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视角:聊一聊当前SPV公司的“尴尬”和“主权”


来自:PPP观察     发表于:2018-03-25 19:46:58     浏览:299次

2018年是PPP的规范之年,从如火如荼,到审时度势,国家层面正在逐步控制PPP项目的发展节奏,缓冲PPP所带来的各种社会和经济影响,以实现PPP的可持续发展。而本文认为,规范SPV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人格独立,进一步强化SPV公司“主权”,也是当前PPP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和价值体现。

当前的SPV公司,作为一个专业化的法人机构,多少存在着一些尴尬。

其次,诸多项目的PPP合同中,政府实施机构的权利过于深入和强势,有的连建设期的开工进场、进度报表、分项验收和工程签证都要亲自审批,步步为营,层层把关,代位履行了SPV公司的业主职能。而政府方出资代表,更像是一个隐姓埋名的股东。政府方的过多“把控”,忽视了SPV公司的自主经营,没有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权利,在当前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体现了更多的行政色彩,这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其实,PPP就像政府和社会资本方联姻,SPV公司作为“法定监护人”,对于“项目”这个新生儿,该怎么孕育和抚养,还是要靠自己亲力亲为,这是“姥爷姑舅”们不能取代的角色。

我们经常讨论,如何让更多驻足观望的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PPP,如何让进入来的民企和资本能在PPP中得到良性循环和长远发 展。本文认为,一个好的项目,应该要让合作各方有充分的权利保障和明确的责任担当,权利和义务对等平衡,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高效的合作环境。而强化SPV公司的“主权”,充分保障法人治理结构和人格独立,是鼓励民企和社会资本参与PPP的前提条件,能够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资方参与PPP项目,组建“家庭”,负责“家务”,安心踏实的“过日子”。

央视大型电视纪录片《公司的力量》,让人印象深刻,对于公司专业化的市场作用,本文不再赘述。随着PPP的演化和发展,至少从法律角度,缺乏“主权”的SPV公司,许多职能由政府方表决,那么作为第三方债权人,可以有权以事实上的表见代理关系追诉政府方的法律责任。而且,SPV公司缺少法人独立人格,这从公司法的角度,理论上又产生了公司人格混同的连带法律责任,相关“插足者”恐难逃其责。

 笔者近期遇到的某个案例,承建商在施工中的报表和签证,提交监理和SPV公司后,最后都要由政府方进行书面签认。政府方的行为,在法学理论上构成了“债务加入”,这让本是SPV公司的“夫妻债务”,最后演化成了“家庭债务”,每个家庭成员都难逃其责,得不偿失。

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政府方的很多“担忧”,完全可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进行公司化治理,这是PPP引进专业化和打造专业化的初衷。况且,在法律层面上,国家有关公司治理、市场运作和建设监管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位,PPP也正在酝酿立法,这些都是PPP发展过程中的外部保障。所以,强化SPV公司“主权”,就是要打造专业化的团队和实践经验,认真从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从严治军”,才能为未来的PPP市场培养“正规军”。

本文作者:杨茜显  执业律师、高级经济师、贵州产权市场PPP专家、省库专家、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执业招标师、企业法律顾问、重庆大学法律硕士。

PPP实战型高级研讨班2018年第34期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PPP研究室主任,兼全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教育协作组(161所大学)组长、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两位领衔专家之一、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暨专家委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亚开行PPP专家、EU-AsiaPPP Network中方代表、[美]项目管理协会(PMI)全球项目管理学位认证中心中国副主席、《Int’l J. of Project Mgmt》等10多份国内外期刊的编委等,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PPP和项目管理的教研与推广,至今共发表300多篇论著,连续三年(2014~2016)入围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建设管理类共3人),被誉为“中国PPP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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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长城保险首席经济学家,长城财富资管投委会副主席(主持);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投融资委员会副秘书长,微金融五十人论坛执委,互联网金融三十人成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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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阳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铭鼎人首席咨询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投资项目管理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咨询30年,参与和主持过医院,学校,养老,体育,旅游,产业园区,公检法,电力,新能源,煤层气,地铁与铁路,物流,农业,林业,生态环境治理,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咨询服务,涉及PPP咨询,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招商报告,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招投标代理,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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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PPP专家,高级工程师,现任世界500强骨干企业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公司总经理、多个PPP项目SPV董事、董监事,国内知名PPP实战专家,多地PPP中心评审专家,专长于创新设计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策划运作了多个国务院、交通部等部委示范PPP项目,项目出表率100%,设计策划的基础设施联合体表外融资模式、原则性谈判技巧被业界普遍认可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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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项目管理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专业从事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评价。国内首批投资项目社会评价、项目后评价研究人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首批外聘专家,长期从事开行贷款项目稽核评价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研究生导师;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可行性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特聘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注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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