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入省库和入国库有什么区别?PPP项目入库标准程序全解析


来自:法云网     发表于:2018-03-25 18:05:35     浏览:460次

来源:城投智库  作者:合众思维



有过PPP项目经验的人都知道,PPP项目一定要入库。在2016年12月之前,PPP项目可能只需要入财政部的项目库。至2016年12月21日,发改委发文《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后,PPP项目不仅需要入财政部的项目库,还需要入发改委的项目库。

发改委《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建立PPP项目库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并统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建立贯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信息平台。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注意,敲黑板!——财政部财金[2015]166号中明确提出,未入库的项目,不能列入各地的PPP项目目录,不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财政部的PPP项目库分为储备项目库、执行项目库、示范项目库。


储备项目库-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满足上报要求的,列为储备项目(可进一步细分为意向项目、备选项目、推介项目);


执行项目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的,列为执行项目;


示范项目库-通过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评审并列为中央或省级示范的项目,列为示范项目。


也就是说,示范项目根据评审级别和筛选条件不同,分为国家级示范和省级示范项目,即入国库和入省库。当然入了国库的PPP示范项目必然入了省库。


举例来说,PPP项目准备申报国家财政部的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先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了省级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再按照程序上报至国家财政部,专家按照财金函[2016]47号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若项目未通过国家财政部的评审,就只能是一个省级示范项目。


从评审标准可以明显看出来,一个PPP项目是入省库还是入国库,与项目操作程序的合规性、示范推广意义等密切相关,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小无直接关系。


2


发改委的PPP项目库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建设,各级发改委分级管理。各级发改委定期对提交的PPP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本地区储备原则与范围的项目,纳入本级PPP项目储备库。


PPP项目入库关系示意图


入国库和入省库的影响



入国家级PPP项目库和入省级PPP项目库对PPP项目的而言,就好比拿到一个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的意义和影响力度是有较大差别的。


1

对于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方而言:


首先是荣誉度级别不一样,其次入国家级示范项目库和入省级示范项目库的奖励也不一样。财政部出台的PPP项目奖补政策明确,对国家级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按照投资额不同给予300万元~800万元的项目奖励支持。目前出台奖补政策的12个省,也对入选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给予几十万至几百万的奖励。


例如,陕西省,对列为省级PPP示范项目的,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300万元~500万元。同时,按照项目的投资额度和复杂程度给予每个项目30-100万元的前期费用补助。


2

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


对于列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库的PPP项目,影响力度更大,相关的资源方也更丰富,对于社会资本方的吸引力度更强。社会资本方能够更容易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或低利息贷款等。

所以PPP项目只要具备申报条件,应该尽力去争取入国家级PPP示范项目库。

原标题:PPP项目入库标准程序

来源:锐思维咨询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项目范围

  

  二项目库分类及入库标准

  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

  

  三项目库分类及入库标准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程序

  1.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地区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材料由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报送至财政厅PPP中心,并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和省财政厅PPP中心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同时申报。

  财政厅PPP中心会同财政厅相关处室及相关部门,邀请中介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反馈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并进行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实施方案评审等工作,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经完善和调整后正式行文向财政厅PPP中心进行申报。

  财政厅PPP中心牵头,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提出意见,经财政厅PPP工作机制研究后入库并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择优向财政部推荐。

  二综合信息平台是全国PPP项目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平台

  各级财政部门可依托互联网通过分级授权,在信息管理平台上实现项目信息的填报、审核、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在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PPP项目相关信息,分享PPP有关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和项目案例。

  

  三、报送材料

  

  1.加盖市县财政部门公章的PPP项目申报汇总明细表,省直项目加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2.按照项目库类别和入库标准提交相应资料。

  3.如项目已取得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复,应一并提供。

  四、项目库管理

  

  

  五、保障措施


文字版PPP项目库入库标准程序
一、入库要求



(二)项目库分类及入库标准
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储备项目库(包括:意向项目库、备选项目库、推介项目库)、执行项目库、示范项目库。
1、储备项目库
(1)意向项目库。指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征集和筛选后上报的PPP项目。入库条件:一是新建、改建项目具有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是指通过前期调研、设计、审批、建设,已经开始运行,但尚未到期结束的项目)具有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和初步实施方案。二是提交项目产出物说明。三是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和省财政厅PPP中心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同时申报。
(2)备选项目库。指已列入意向项目库,财政厅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筛选的推介备选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二是新建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已经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完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3)推介项目库。指已列入备选项目库,财政厅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筛选并经财政厅公开推介的重大PPP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投资额较大、落地成功率较高、具有行业代表性。二是同级(省、市、县)财政部门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出具论证通过的意见。三是同级(省、市、县)政府对正式实施方案出具审核通过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已报政府审核,已经进入或近期可以进入项目采购阶段。四是已列入年度开发计划。
对于已经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或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的,将在项目筛选和推介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执行项目库。指已列入推介项目库,并完成正式PPP合同签署或已经成立项目公司,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
3、示范项目库。指经财政厅或相关机构从执行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推广的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运作程序规范,项目资料齐备。二是项目已经落地签约,运作情况良好。三是项目成熟度和行业可示范程度高。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地区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材料由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报送至财政厅PPP中心,并通过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和省财政厅PPP中心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同时申报。
(二)财政厅PPP中心会同财政厅相关处室及相关部门,邀请中介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反馈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并进行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实施方案评审等工作,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经完善和调整后正式行文向财政厅PPP中心进行申报。
(三)财政厅PPP中心牵头,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提出意见,经财政厅PPP工作机制研究后入库并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择优向财政部推荐。

三、报送材料
(一)加盖市县财政部门公章的PPP项目申报汇总明细表,省直项目加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二)按照项目库类别和入库标准提交相应资料。
(三)如项目已取得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复,应一并提供。

四、项目库的管理
(一)运营管理。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模式。财政厅PPP中心负责对入库项目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入库项目质量。根据所征集项目的情况,将项目分别列入储备项目库(包括:意向项目库、备选项目库、推介项目库)、执行项目库、示范项目库,建立完善详实的项目数据库。
(二)数据更新。意向项目库中的项目数据由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申报。其余项目库数据由财政厅PPP中心根据市县和省直部门报送的信息统计数据和财政部综合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更新,定期审核后按照项目入库标准对项目所在库的类别进行更新,并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应用。财政厅PPP中心利用数据库数据指导全省PPP工作;综合利用项目库数据向省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及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对外将成熟的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开展宣传、搭建平台和引入投资方等方面进行支持。
(四)退出机制。对于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申请或进度较慢的项目,财政厅PPP中心履行相关程序后从项目库中予以删除,促使项目库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项目退出包括两种形式:一是自愿退出,由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向财政厅PPP中心正式行文,申请撤回所申报项目。二是强制退出,对于意向项目库和备选项目库中自入库半年内无进展的项目,推介项目库中自推介之日起一年内未落地签约的项目,给予强制删除。

五、保障措施
(一)确保申报资料准确。各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需确保资料齐全、详实、数据准确,项目可操作性强,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财政厅PPP中心将不予受理。
(二)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于所申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员并及时按照信息统计及报告制度报送项目信息,连续3个月不报送项目信息的,财政厅PPP中心履行相关程序后从项目库中予以删除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确保项目申报的严肃性。对于已经正式行文申报的项目无故要求撤回和调整的,在6个月内将对该地区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不予受理。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热点汇总】周末钢市要闻直通车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