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e观察】节能环保下半年投资策略:水患推动海绵城市+PPP投资


来自:海绵城市控股     发表于:2016-07-09 10:38:06     浏览:416次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推广PPP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上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能,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等,旨在解决项目落地“痛点”,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加速落地。保监会近期发布新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投资范围增加PPP模式,险资PPP投资通道打开。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今年我国南方再次爆发特大水患。受灾较为严重的省份主要为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五省,湖北武汉首当其冲。武汉作为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将“海绵城市”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近两年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密集出台,政策明确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我们预期在政府政策和防涝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期2016年将成为海绵城市加速推进的一年。

国务院聚焦PPP模式,水患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国务院国务院聚焦PPP模式,PPP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纳入险资投范围

上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再次聚焦PPP模式。会议明确表示,推广PPP模式对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补短板、扩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上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能,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要求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改革,要求完善财税优惠、用地招拍挂、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规范合作双方履约行为等,旨在解决项目落地“痛点”,进一步推动PPP项目加速落地。

定调PPP领域两法合一。2015年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部门分别提请了“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此次会议法制办表示将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至此两部并行推进的法律合二为一,有助于避免多头监管,也让PPP项目更好地落地。

表1: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别牵头的政策

险资PPP投资通道打开。近日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进行了修订,投资范围增加PPP模式,强调采取股权、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或者具有明确退出安排的项目。《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表2:保监会放宽险资投资范围,新增PPP投资模式

PPP项目投资总额已达10万亿,生态环保领域占比超过生态环保领域占比超过5%。截至2016年5月31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收录的PPP项目总计8644个,总投资达10.4万亿元,比3月末增加923个项目,投资额增加19%,但总体项目进入执行阶段的比例仍不高。国企正成为PPP项目的主要推动者,国企在订单获取、项目融资、项目落地等多角度竞争优势显著,尤其是大型项目上。

图1: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总数

图2: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总金额

截止2016年05月31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达到453个,占总项目数比例超5%。

图3:PPP项目数行业分布情况(2016年5月31日)

图注:自2016年3月起,将“污水处理”二级行业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级行业划分至“市政工程”一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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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今年我国南方再次爆发特大水患。截至到7月3日,全国已有26省(区、市)1192县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2942千公顷,受灾人口3282万人,倒塌房屋5.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约506亿元。本次暴雨受灾较为严重的省份主要为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五省,作为湖北省会的武汉在过去一周更是屡遭强降雨袭击,陷入全城百余处被淹、交通瘫痪、部分地区电力中断、通讯中断、启动排渍红色预警的局面。

图4:湖北武汉受灾严重

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预期进入建设加速期。湖北武汉是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此次多地发生水灾,将“海绵城市”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饱受热议的“武汉2013年提出130亿的排水攻坚投资计划”得到武汉市水务局的澄清,到目前为止,130亿元的投资计划,只完成了40余亿元,由于征地、建设等原因导致部分重要排水项目建设滞后。我们预期在政府政策和防涝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期2016年将成为海绵城市加速推进的一年。

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等城市建设加速PPP需求释放。近两年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密集出台,政策明确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今年4月出台的《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更是进一步细化了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是否采用PPP模式作为绩效考核标准之一。

表3: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相关政策梳理(2014.11-2016.04)

《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报告发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现,但仍需努力

2016年7月5日,由中国工程院会同国家环保部在京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结果,并进行了深度解读。此次评估结果主要观点如下:

(1)从实施的整体效果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全国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呈下降趋势,总体预期能够实现规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从面临的问题来看:环境空气质量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个别省份的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北京市完成2017年终期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3)从后期的规划来看:今后两年和更长的时期内,需要加大力度释放能源结构调整的污染削减潜力,并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保障空气质量长效改善。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各污染物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74个重点城市共发生846天次重度污染和238天次严重污染,较2014和2013年降幅分别为28.1%、24.9%以及49.9%、63.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NO2和SO2浓度较2013年取得不同程度下降。

图5:相较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NO2和SO2浓度下降比例

多数省份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大气十条》规定的中期目标要求,可望实现2017年的考核目标。个别省份的污染物浓度有所抬头,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区)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但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需要付出努力。

图6:PM2.5和PM10的污染物平均浓度逐年下降(单位:微克/立方米)

注:考察样本为74个重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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