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论坛】财政部放出PPP大招震动行业:决心之强力度之大金永祥刘飞周兰萍纪鑫华点评


来自:云南基投     发表于:2016-10-18 19:19:17     浏览:358次

来源:经济观察网、PPP头条; 

PPP放大招 财政部要开展“强制”PPP试点

经济观察网记者 杜涛    财政部今天放了一个PPP的大招,直面PPP现在面临投资落地、财政补贴、民企投资困难、合同方面等等的问题。


  2016年10月1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位要求匿名的PPP专家告诉记者,看到这个文之后是震惊,没想到财政部推动PPP决心如此之强、力度如此之大。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飞对表示,此次通知有四亮点,分别好是“强制”、“民企”、“伪政府购买服务”、“两标并一标”。


亮点之一:“强制”。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


亮点之二:“民企”。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包括设置过高或无关的资格条件,过高的保证金等)对潜在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


亮点之三:“伪政府购买服务”。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评价论证程序,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


亮点之四:“两标并一标”。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意味着不论依据政府采购法何种程序,包括招商、竞标、单一来源采购等,都可免工程招标了吗?对招标法的较大突破。)


对第四点存在的担忧:现在很多PPP项目再选择社会资本阶段工程量清单根本出不来(施工图还没有),都是在项目建成后据实审计确定投资额的。那么如果把工程招标免掉,如何能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呢?会不会加剧目前施工企业投资PPP通过项目施工获取超额施工利润,重施工轻运营的问题?另外,原来国企想直接施工还得通过招标才能进去当社会资本(民企有一定的参与竞争机会),现在通过竞磋或单一来源采购进去也能直接接工程,民企不但当不了社会资本,连工程也完全拿不到了,这会不会加剧对民企的挤出效应呢?(PPP头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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