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法律顾问的爱、恨、情、愁


来自:李照球法律服务平台     发表于:2017-01-06 18:52:22     浏览:401次

话说鄙人在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接到律师事务所的一个电话:“李律师,请在二十分钟内勿必赶到服务单位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的士费用所里报销,但切记不能迟到!”(看官:千万别将律所报销的士费仅仅视为是律所待遇好,其实另一个原因是事情紧急,律所别无选择!)于是乎,鄙人嚼着刚进口但尚未入喉的饭匆匆换上了职业装,叫了个的士来到了顾问单位……陆续到达会议室的有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专业人士、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测算的专业人士、PPP项目的政府方代表、顾问公司业务经理、顾问公司副总等人,讨论的事项只围绕一个主题:“项目要采用PPP模式运作,但一个月内准备工作必需到位,一个月后必需开工建设。”围绕这个主题,顾问公司用倒排时间的方式得出了项目各阶段必须完成的时间及各专业人士完成相应工作的时间节点。此次会议,鄙人不仅接到了属于自己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为本次会议工作内容的可行性从法律和政策上把关,以免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无法推进的法律及政策问题。会议持续到下午18:30,终于鄙人可以拖着疲惫的双腿乘车回家了……

…….

也不知道过了几天,不想接到,但又不能不接的电话在鄙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响起了。电话的内容很短:“李律师!考虑项目的需要,您必须御驾亲征,来项目地集中办公,您今天下午能过来吗?”(看官:您也许会想,“吗”不是征求意见的口吻吗?别人对你多尊重。其实不然!对方的口吻是给足了面子,如果不是PPP项目,别人给你脸你还可以不要脸,可当你服务的对象是政府,时间又那么紧的情况下,对方给你脸,你连不要脸的权利都没有。)这天,刚好是鄙人多时未见面的亲姐路过长沙的一天,如果不是PPP项目,鄙人至少可以和至亲小聚一番,现如今却只能将与亲人相聚的机会留给那遥遥无期的下一次了……接到项目上的需求,不得不告别贤妻爱女,匆匆拖上行李箱,踏上赴项目地的汽车……沿途的山山水水早已伴随暮色进入一片漆黑,透过车窗远远望去,只有那模糊的山的轮廓、和家家户户阑珊的灯火,此情此景不禁一种寂寞和孤独感由然而生……此时此刻,最能说服自我的话也许就是那句:“大丈夫当应当四海为家了吧!”……到达目的地已经是晚上23:00,找到了项目团队成员下榻的酒店匆匆订了间房冲个凉就闭眼了……一睁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提上手提包、背上电脑,来到了集中办公地点,一进门,迎接鄙人的是一张张笑脸(看官:这笑脸不是简单的欢迎与问好,每一张笑脸后面藏着的是一个个的法律问题和一份份要鄙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的文件)。对着这一张张的笑脸不知道过了多久,偶一抬头,集中办公区已经灯火通明,窗外暮色早已笼罩了整个大地,这时一个这样的身影出现在鄙人眼帘:苹果型的脸庞略带几分倦色,从其吹弹可破的肤色推断,应当是二十出头的妙龄,修长的大腿、纤细的柳腰、优美的曲线、垂肩的秀发在藏青色的职业套装衬托下,身材格外显得婀娜。是她!该PPP项目的项目经理,别看她年龄不大,却能习惯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节奏;也别看她是项目经理,却柔情似水,尤其是她的声音,更是有如黄鹦出谷、珠走玉盘,不仅甜,更脆。正因为她能吃苦以及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客户之间、合作单位之间、单位同事之间总能左右逢缘(更确切地说那就是大家都对她言听计从)。她走到鄙人身侧,对鄙人说了一句话,让鄙人一夜未眠(看官:项目经理的那句让鄙人一夜未眠的话你道是啥?这个秘密不说看官可能以为是一段美丽的爱情佳话,其实不然,她话语内容是:“李律师!政府方明天开会,他们要我方提供PPP项目合作合同、框架协议、股东协议供他们讨论,麻烦您今天加班赶出来好吗?还有明天的会议也需要您参加。”)……就这样,没日没夜地出差了一个星期,两个通宵加班,有一次老天眷顾,在凌晨两点时结束了战斗,美丽的凤凰古城近在眼前却无暇欣赏,温柔多情的土家族苗族姑娘却只有她们经过身旁时才能贪婪地闻闻她们散发出来余留在空气中的迷人的芬芳……

项目经过文件审批、政府授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项目招标公告等程序,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终于那个最不愿意接听但又不得不接听的电话再次在下午15:00响起:“李律师!接到XXPPP项目业主方(即政府方)通知,项目明天9:00准时进行合同谈判,请您今天勿必赶到项目地。”于是乎!带着无奈、离带着离愁、随着孤单、伴着寂寞、提着行李箱、背上笔计本、思考着谈判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登上了通往项目地的汽车……

来到项目地,跨入会议室的门,首先进入视眼的就是项目经理,那轻脆且略带磁性的声音,以及那婀娜迷人的身材依然如故,只是苹果型的脸庞少了稍许疲惫。项目经理见到鄙人,回眸一笑,立即起身道:“李律师来,您请坐这里,今天是您的主角!”(看官:您也许在嘀咕,不是合同谈判嘛?怎么律师成了主角?是的,当时鄙人同样有些纳闷,环视州县才俊,无社会资本方一人入席,鄙人才明白,今天所谓的合同谈判是要凭鄙人一人之力说服政府实施机构及政府出资代,让他们接受鄙人为其起草的相关PPP项目合同)。鄙人稍微审视了一下参会的州县才俊,个个便装参会,大部分人还烟不离手,根据诸多才俊香烟的品牌和随意的着装鄙人据此判断个个均是地方叱咤风云的人物。但是,鄙人自恃才高八斗、学赋五车、加上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也未曾将诸多英豪放在眼里,同时美女殷切的眼神,更是无形中增添了几分豪气……果不其然,合同条款所涉内容很多,对方的问题更是千奇百怪,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合同法的、公司法的、刑法的、保险法的等,但是,几个回合下来,州县才俊只有点头认同的份,甚至有的才俊被鄙人一个眼神就将其击退……就在鄙人与诸多才俊唇枪舌剑的时候,会议室突然来了一位不俗之客,走到中间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州县才俊见到此人,又是端茶、又是递烟,诸多才俊的问题也同时咽了下去,静待此人发言。鄙人端详此人,但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鼻如胆悬,目若朗星,口似涂朱,牙排碎玉,真是三山得配,五岳相均。来人正是群雄之首,位居XX局局长一职。XX局长来时匆匆,去也匆匆,并未听取手下汇报,抛下如下两点就一手打电话,一手提包匆匆离去:一、本项目要做成真正的PPP项目,但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养护工作不能由项目公司做,项目建成,立即将养护责任移交政府,政府将养护、维修责任交给XX局,项目养护、维修相关费用直接拔付给XX局,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的内容为将来建设的附属设施。二、考虑项目实际可能遇到的阻力,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均为五年,各子项目要分别进入运营期,招标公告虽然规划五年后同时进入运营期,但这是对社会资本方有利的调整,社会资本方不可能持反对意见。XX局长不现身还好,一现身丢的就是两块硬骨头。这两条意见,第一条是财金[2016]92号文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令禁止采用的BT模式,第二条指示更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二条。怎么办?对局长晓之以理,可XX局长已经匆匆离去,对诸多才俊晓之以理,局长的指示有如皇帝的圣旨,没人肯说不、也没人敢说不,不仅如此,诸多才俊所想的只有为局长的指示找理由……几个回合过去,鄙人已经意思到与诸多才俊唇枪舌剑不会有任何结果,如是想到了以退为进。会后,鄙人写了个申明,申明的大致内容是,同意按政府的意思修改合同条款,但是,对修改后的内容合法性,鄙人做出保留,因为这样的修改会与哪些法律相冲突,存在哪些风险,同时表明对修改后的合同鄙人将无法出具法律意见…….第二天,也就是今天上午将申明交给了负责人,负责人将鄙人的意思直接反馈给了XX局长……在法律面前,XX局长拉下了面子,放弃了xx局长的坚持……事情致此,已经够一段落了,鄙人总算回到了下榻的酒店,写下了以上的经历…….

看官:该PPP项目发展到此,不要认为已经事结案了,好戏还在后头呢?接下来的与社会资本的合同谈判将会更加惊心动魄……

 

湖南李照球律师书于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二○一七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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