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涉农业项目


来自:哲儒投行     发表于:2017-03-27 19:38:12     浏览:383次

农业适合做PPP的原因

  1.农业投资的特点适合PPP项目 

  农业适合PPP模式取决于其自身的投资特点与回报率。总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第一,农业产业投资改造的特点适合PPP项目。规模化农业初期投资大,但使用期长,我国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直不足,政府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也有弱化的趋势。由于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普遍落后、老化陈旧,很难对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农业生产能力很难有大的提高。尤其是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因此会造成初期投资大的特征,可农业基础设施却具有使用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建成,便可长期使用,且规划得宜,便不存在浪费现象。  

  第二,农业市场容量巨大,农产品消费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潜在需求巨大,如对绿色健康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一特点可以为投资提供稳定的收益保障,与PPP要求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不谋而合。  

  第三,投资收益率。农业企业收益率很难与新兴行业相比,如TMT、新材料等行业企业。后者可以小资金投入获取大收益,而农业企业的增长却是以规模整合或自然增长为特点的,投资于农业产业很难有暴利的机会。但目前农业行业的收益率超出社会平均收益率,且在农业规模化生产的情况下收益稳定有保障,稳定增长可期,这恰恰是社会资本所需要的。  

  第四,目前对农业投资的现状适合PPP项目。目前对农业投资呈现出前后两端比重大的情况,即前端投资种子种苗、后端投农产品深加工及品牌化的企业多,而投资于土地规模整合、规模化生产、基础设施改造的资本不多。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在于之前土地使用权不明晰,社会资本不敢大规模进入。目前这一障碍已经逐渐得到清理,政府方面也希望社会资本进入、也有诚意与社会资本合作,打通农业产业化的产业链。另外土地收益的属性也适合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永远是稀缺的,而土地进行整合、可以规模化生产后的收益是稳定的,适合社会资本的进入。  

  2.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政府不但推进了土地确权工作,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如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总结以上几点,不难看出,农业会是PPP模式应用的新领域。

  农业PPP市场前景广阔

  1土壤修复

  目前我国耕地污染日益加剧,土壤污染也日甚一日,在此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如国务院、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的土壤修复政策,目前,我国待修复的污染场地数量非常之多,保守估计超过50万块。2013年全国土壤修复领域企业由 200多家增至500多家,产值达140亿元。我国有待修复的土壤污染面积为3.83亿亩,土壤修复市场超6万亿元,仅耕地修复市场潜在容量就达到3.8 万亿,空间巨大。

  2政府补贴

  中央对三农问题向来重视,对三农补贴的项目也逐渐增多,2015年中央累计对三农补贴的政策达50项目,明确具体补贴金额的政策有21项,金额合计2066.5896亿元,具体项目与金额如下表。(数据来源于民生证券研究报告:6 万亿蓝海待开发,土壤修复成环保下一个风口)

  以往对城镇和工业领域的投资很大,对农业投资的欠账较多,现在城镇和工业领域重复建设现象高企,投资效率下滑,在此背景下,我们预期政府对于农业的投资补贴与力度会大幅增强。

  3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月18日表示,将在资金整合、投融资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大规模推进“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实现“十三五”农业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据悉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需要投入1000-2000元,初步估算,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投资1至2万亿。

  PPP在农业中的模式

  1初级模式

  参与方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形如BT、BOT、BOOT、BOO等形式,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或从事休闲旅游项目开发,或进行耕田土壤修复以公私合营等形式达到双赢目的。

  2中级模式

 在农田土地确权、土地长期自由流转的基础上,农户以土地入股,社会资本进行一揽子的土地修复、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进行补贴,实现规模化经营。参与者及流程如下。

  3高级模式

  高级模式类似联合体模式,参与者众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或提供劳动力,社会资本以资本入股,政府提供补贴,另外的参与者还有农产品经销商、银行、基金证券等。农产品经销商预先提供定单、银行提供贷款,并将未来土地的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实现社会资本的退出,即社会资本、农产品经销商、基金证券联合参与。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土地确权与土地集中经营。

  农业部下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明确用地政策”,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

  《通知》提出,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另外,还将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而作为力挺“休闲农业”的一份文件,《通知》亦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休闲农业O2O能力等扶持举措,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亦在制定中。

  《通知》指出,将帮助休闲农业拓宽融资渠道,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加大对休闲农业的金融支持。

  在《通知》的规划中, PPP模式也将被引入进休闲农业中。《通知》指出,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通过协调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等,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使贫困群众在项目发展中获得资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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