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设立时,社会资本方作为最重要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而社会资本方尤其是大型央企,通常资产负债率较高,有“出表”需求,加上PPP项目投资规模巨大,通常希望银行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初便提供资金支持,满足项目资本金的强制要求。受制于《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以及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理财资金投向等规定,银行对PPP项目直接股权投资存有障碍,银行通常会借助PPP基金、对接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投贷联动三种方式,充实项目资本金,并可为PPP项目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PPP产业基金的特点,一是结构化和杠杆效应。PPP产业基金中,财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通常充当劣后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优先级,规模较大的有时还设置了中间级。政府出资比例较低,以少量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出资,存在着杠杆效应。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只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基金与所投资项目的具体运作,本质上是明股实债。三是兼具非标与类固收的特征。PPP产业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不同,很难标准化。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对项目有严格增信要求,回报率通常也有保障,又有类固收的特点。
1.公司型PPP基金
2.契约型基金
3.有限合伙型PPP基金
二、理财资金对接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1.理财资金对接资管计划
2.理财资金对接信托计划
3.投贷联动
商业银行通过境外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和配套发放贷款来满足PPP项目融资需求,以“股权+债权”联动投资的模式参与PPP项目。投贷联动业务使商业银行既可以享受分红和项目资产增值,又可以避免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大量投资。通过境外设立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方式,也为银行更好参与PPP项目提供了契机。
中信银行作为社会资本方之一,以投贷联动的方式参与了贵州省贵阳市南明河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期。该项目以BOT模式建设,运营期为30年,总投资额为27.3亿元。中信银行和中国水环境集团(原中信水务)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所需资金以投贷联动的方式筹集。首先,中信银行对项目进行授信,授信总额度为14亿元。其次,中信银行将部分授信额度以融资性保函的形式出具给国家开发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对项目实施境外融资。通过“境内+境外”的模式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降低银行审批难度,节省了项目审批时间,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
4.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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