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证券化】PPP资产证券化按下“确认键”强调防范风险和收益风险对等


来自:企业咨询专家     发表于:2017-06-28 06:56:42     浏览:3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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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严格筛选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程序,着力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

       就财政部等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点问题,业内相关专家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市场深度进一步加大,基础资产更加丰富



PPP证券化市场进一步拓展。本次《通知》中既包括交易所市场PPP证券化,也包括银行间PPP证券化,市场深度进一步加大,增加了PPP证券化市场的资金供给。随着两个市场的发展,各类商业银行、保险资金、企业年金、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委托代理进入市场)等交易主体进一步参与该市场,为各类机构提供了PPP证券化产品接入路径。

PPP证券化基础资产进一步丰富,实现多渠道、多环节资金支持。在PPP可证券化基础资产方面,本次《通知》具有重要突破,为PPP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化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空间。《通知》明确了PPP项目中可证券化基础资产:

1.项目公司层面:对于运营阶段的项目,项目公司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类型项下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2.项目公司股权层面:《通知》明确提出,在项目运营满2年后,探索项目公司股东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并约定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发行规模分别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50%、70%。

3.项目公司产业链层面: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按监管规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PPP项目建设实施。



突出强调防范风险和收益风险对等

 



本次财政部联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共同推动资产证券化,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资产支持票据(ABN),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资产支持证券(ABS)。ABS和ABN具有基本相同的本质和功能属性,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ABN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ABS主要在证券交易所等证券交易场所发行。

本次《通知》突出强调防范风险和收益风险对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1.防范地方政府刚性兑付风险

《通知》强调“以PPP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为限,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含使用者付费项目),保障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并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这与近年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政府和市场建立有效风险隔离,严禁PPP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变相融资的精神和要求一致。

2.资产质量是资产证券化成败的关键变量

《通知》要求“严格筛选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PPP项目应当运作规范、权属清晰。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同体系完备、运作模式成熟、风险分配合理,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同时,从项目所处行业、政府偿付能力、国家重点战略区域、控股股东等角度提出了优先支持的范围。PPP资产质量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合规性并符合PPP核心要义,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流程,主体合规、客体合规和流程合规。二是现金流持续稳定且可预期。同时,项目信息能够充分披露,确保项目实施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开透明,通过资产证券化倒逼PPP项目的规范化操作和管理质量提升。

3.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

《通知》强调,“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配合中介机构履行基础资产移交、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并指出,“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出现偿付困难,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不承担约定以外的连带偿付责任,并且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因此,PPP资产证券化必须符合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定和要求。

4.明确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和运营责任

《通知》强调,“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即融资不代表放弃运营责任。”在PPP资产证券化中,切不能忘记PPP的本义和初衷,即通过市场化竞争选择具有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全生命周期整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和服务。社会投资人必须信守PPP合同中各项义务和承诺。因此,社会投资人特别控股股东可以适当降低股权比例,但不能全身而退。资产市场投资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就看重社会资本方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力。这与PPP要义是相符的。

5.强调收益风险对等

(1)首次提出,若PPP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则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应当由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将发行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

(2)同时指出需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或者提供合理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但要避免单一增信方式增加对项目公司或股东的负担。

(3)PPP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化负债结构的,节省综合融资成本带来的超额收益,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超额收益的部分也指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通过分享融资成本降低,地方政府也有推进PPP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



把握好“四个导向”



进一步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定位。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为了盘活投资者的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使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者和项目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充实资金,以更好地开展项目经营,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从一般意义上讲,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利于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获得低成本融资、减少风险资产、便于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帮助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对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而言,其并不是社会资本退出PPP项目,更不是减少对PPP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只是以项目收益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融通资金,改善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管理和运作能力,实现收益的最大化,以增强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吸引力。因此,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不宜高估其功能。

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配合实施国家经济社会政策。在推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优先支持政府偿付能力较好、信用水平较高,并严格履行PPP项目财政管理要求的地区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这样,既能有效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促进PPP项目健康发展,又能有效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PPP项目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是其资产证券化的坚实基础。与其他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以PPP项目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产品。而PPP项目的收益,除政府履行合同、按期足额支付承诺款项外,其关键就在于社会资本投资及其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因而现阶段需要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

把控风险是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关键环节。和其他证券类的产品相比,PPP项目资产证券产品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出现项目公司不能按期兑付产品利息或本金,就会出现违约。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基础设施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实质性违约的案例。这对于我国蓬勃发展的PPP市场而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现阶段,需要择优筛选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



PPP资产证券化有八大亮点



具体分析此次《通知》内容,PPP资产证券化可以归结为八大亮点:

一、ABS不能改变控股地位与运营责任;二、超额收益应依约分配;三、积极探索“PPP+REITs”模式;四、支持外包商开展ABS;五、积极探索未来收益ABS;六、项目并非运营两年才能ABS;七、推荐项目走绿色通道;八、信息披露包括政府信用。

财政部等三部门出台的《通知》不仅根据PPP项目的特性,划定了PPP资产证券化的红线,并且针对“PPP+REITs”、“PPP+建设期ABS”,以及“PPP+外包商ABS”等模式给出了探索的方向,可以说是有为有守的规定,相信未来PPP资产证券化在《通知》的引领下,可以走出一条崭新的道路。

来源:中国财经报

权威推荐!20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简称:PPP实务操作班)

一、研修背景

经过 2014 PPP推广年、2015 的 PPP 拓展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于2016 年驶入了快车道,随着新《预算法》政策系列、《政府采购法》政策系列、各行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政策系列等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产证券化规定的出台、PPP立法的期待,2017 年必然进入PPP 实战操作的调整年,PPP 项目产融结合进入立体层面,实体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落地项目随着时间推进逐步会进入合同再谈判期。

2014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三年中“政策+实务”的培训理念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学员的PPP知识层次出现了分化,但PPP实操的集成化和中国PPP模式理念的转变,仍需要加大此方面的实操培训力度。此外,在PPP实操中政府需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企业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PPP行业领域操作中,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业PPP操作、如何进行特色小镇的PPP操作等,亟需进行专题化PPP 和行业化PPP培训。在三年PPP实务操作培训基础上,2017 年全面实施“一体、双翼、立面”的 PPP 实务操作培训战略,打造全国唯一一个PPP全方位实操培训课程体系。在PPP 实务操作综合班的“一体”基础上,打造政府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班,有助于PPP“双翼”展开,根据行业特点,打造交通运输PPP操作、养老行业PPP操作等“立面”实操培训。2015 年崔志娟教授指导的山东《禹城市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被称为 “禹城经验”,该模式被视作为非收益性项目PPP 模式的应用范例。2016 年指导学员开发了 “移动PPP应用”手机端项目。2017 年与相关部委进行行业专题PPP培训。

二、项目特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一直秉持“ 政策+ + 实务”的培训特色,具体为:

1. 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政策制定者等专家对PPP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性讲解,并根据财政部示范项目督导情况详解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问题。

3. . 提供PPP项目落地指导:对学员带来的拟操作项目进行实操指导,帮助学员厘清操作PPP 的思路,防止类PPP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

4. 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搭建PPP顶级专家诊断平台,为老学员提供沙龙或小型论坛的增值性服务,并对实操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5. 搭建PPP交流平台:通过班级微信群及公共微信平台(企业咨询专家),为学员持续了解PPP项目的新政策、新发展及新的实务经验,提供知识增值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学员

·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 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等

· 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商业银行等

·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 其他与PPP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四、研修内容

模块一:PPP政策框架与引导基金

PPP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背景

PPP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核心要点

如何使用PPP引导基金

详解PPP示范项目状况及经验借鉴

PPP实施的优势与局限性

模块二: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详解

如何识别PPP项目的合规性

PPP项目产生说明和绩效考核的设计方式

PPP项目风险识别技巧和风险分配机制

PPP项目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设定技巧?

如何利用融资创新机制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如何正确设计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PPP采购模式的有效选择方式

模块三:PPP项目两个论证的问题分析及编写技巧

如何准备两个论证编写的基础材料?

物有所值评价的程序与实操出现的问题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方法演示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程序与实操常见问题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案例分析

两个论证报告的编写与批复

模块四: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分析

实施方案编写的价值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实施方案设计常见的问题

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案例分析

模块五:PPP项目土地使用及资源补偿机制

PPP项目用地取得实务

PPP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

新型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案例涉及的相关土地问题

养老PPP项目土地问题探讨

模块六: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设计与案例分享

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

PPP项目融资工具及选择技巧

PPP项目融资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PPP项目融资改善策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模块七:实务工作坊:PPP项目落地指导实践(一天)

PPP项目案例的背景介绍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选取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归类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专家评价和指导项目落地操作

模块八: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九: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要义与和法律风险防范

PPP项目案例中法律文本常见问题析疑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差异对比要点

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起草要义

移交项目案例评价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

备注:1.以上九个模块每期安排8个模块

     2.PPP项目创新模式的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园区开发和文旅类、园林绿化、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政府回购的棚改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特色小镇班)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养老服务班)

……

备注:1. 专题课程的具体课程内容会通过项目推广人员及时发给拟报名学员。

      2. 行业专题班的课程专家主要与相关部委合作。相关行业专题课程设计内容体现行业PPP特点,由相关部委顶级专家亲临授课。

交通行业PPP项目课程体系(由国家会计学院和交通部交科院共同设计):

交通行业PPP政策要点

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分析

PPP交通项目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交通产业基金的建立与运行机制

交通PPP项目管理实务

交通PPP项目财审问题

交通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案例

交通PPP项目的典型案例分享

  师资团队(部分专家)

师资团队由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委领导、上交所、四大高校教授、著名咨询机构、大型企业实操专家等PPP领域的顶级专家构成。部分师资构成如下(排序没有先后):

秦荣生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后,禹城市挂职副市长,

财政部PPP定向邀请入库专家,PPP评审专家,政府PPP会计准则课题组特聘外部专家,多地政府经济顾问等

李晓晖 德勤PPP研究与服务中心主管合伙人,拥有超过24 年的基础设施PPP 项目顾问经验

任宇航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兼PPP中心主任,作为京投公司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负责 号线、14 号线、16 号线的PPP项目设计工作,是北京ABO 模式的设计者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投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王衞東 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罗桂连 清华大学PPP中心特聘高级专家,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PPP专委会主任委员

贺锐骁 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担任发改委证监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PPP中心主任,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谢军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师资团队具有 高端性、专业性、专属性等特点。

 备注:因篇幅限制仅部分师资信息,全部师资信息会在PPPAPP 中展示)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45

2017.7.7

2017.7.87.11

7111700

学院(高级班)

46

2017.8.3

2017.8.48.7

871700

学院(政府班)

47

2017.8.23

2017.8.248.27

8271700

学院(高级班)

48

2017.9.23

2017.9.249.27

9271700

学院(高级班)

49

2017.10.18

2017.10.1910.22

10221700

学院(交通行业班

50

2017.11.17

2017.11.1011.21

11211700

学院(高级班)

51

2017.12.15

2017.12.16-12.19

12191700

学院(高级班)

52

2018.1.18

2018.1.191.22

1221700

学院(高级班)

*对于大客户,可实行定制化培训,具体事项请与教务联系,电话13601220178

备注:高级班是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如何合作的系统课程设计,政府班是政府政府如何开展PPP的系统设计,企业班是针对企业如何开展PPP项目的系统设计。政府人员适合高级班和政府班,企业人员适合高级班和企业班,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适合高级班,行业班适合于行业领域各方面人员。请对号入座,以免错报,另外目前每期班需排号报名,如贵单位或个人对PPP感兴趣,请提前办理入学手续

七、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① 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不含食宿)。

②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220//天,商务间400//,新商务间600//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2.缴费方式:

培训费采用汇款方式缴纳;食宿费用报到时缴纳现金或刷卡。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天竺支行

注: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八、结业证书与发票开具

1.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所修的16个学时兑换1个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位教育课程学分,该学分可用于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和减免学费,具体内容请与研究生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601220178。

2.发票开具:学员缴纳的培训、食宿费均只能统一开具北国会的“培训费”发票。

九、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见附件。

2.课程咨询电话: 136012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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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___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单位(机构)名称

姓名

性别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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