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2017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2017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研判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作出的科学抉择,也是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导下,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科学高效,展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蕴含着提高治理效能的深意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建设现代化强国“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种风险隐患不少。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阴霾仍未散去,2016年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降至7年来最低,世界经济结构性调整的长进程仍未到头。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强化、经济全球化风向逆转、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民粹主义蔓延、地缘冲突增多等一系列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凸显,全球风险明显扩大。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仍需增强,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面临较多困难,金融、投资、外贸等领域遭遇挑战,人民群众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妥善应对各种不确定性、解决预期不稳定等问题的难度在加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应了在复杂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实现更好发展的要求,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成各项既定目标的有效举措。“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的要求,蕴含着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深意,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财政领域的生动体现。所谓“积极”,就是要积极主动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和预防性,而不是被动应付、见招拆招。作为国家治理工具的财政,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应对国内外各种不确定性,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风险甚至危机发生后才仓促应对。所谓“有效”,就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精准发力、对症下药,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当前经济增速换挡期,财政政策更要发挥“定海神针”作用,持续不断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确定性”,稳住大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实现了财政政策思路的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财政运行规律和我国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也刷新了我们对财政政策功能定位的认识,实现了财政政策思路的创新。
从侧重解决经济问题转向综合施策。过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基本上是围绕宏观经济做文章,不是“拉”增速,就是“稳”增速。然而,经济增长并不是发展的全部。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工具,积极财政政策只着眼于解决经济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在经济、社会关联日益紧密的新形势下,仅仅着眼于经济也难以解决好经济问题。积极财政政策只有把视野拓展到经济之外,注重综合施策,才能维护好经济、社会“双稳”的局面。习近平同志指出“抓民生也是抓发展”,这是对民生与发展关系的精辟论述,也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财政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扶贫、教育、文化、健康、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增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实际上改善的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从这点来看,财政政策不只是经济政策,也是社会政策,通过民生保障和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夯实基础;还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激励政策,通过税收、基金、补贴等政策手段产生分配激励、市场激励、行为激励和社会激励,既能激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和企业、个人创新创业,也能激励地方改革创新,还能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发展既“长个子”又“长精神”。
从倚重赤字和债务转向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过去,人们对积极财政政策往往以赤字率多高、政府债务多大来衡量。在总需求不足的情形下,提高赤字率、扩大债务能有效扩大社会总需求。但要解决结构性问题,这一思路就不再管用。而且,如果过度提高赤字率和债务,还会加剧财政风险。结构性问题必须用结构性办法来解决,应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优化拓展财政政策空间。正是基于这种思路,2017年,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将保持3%的赤字率,在减税降费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确保重点支出强度不减。
从偏向宏观调控转向公共风险管理。从本质上说,宏观调控是政府的一种短期的、应急式的公共风险干预,是公共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仅要及时化解公共风险,而且要完善公共风险管理,防范公共风险的产生和累积。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跳出了传统的宏观调控思维,在充分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的基础上,把财政政策纳入国家公共风险管理体系中,从偏重于当期风险化解转向风险管理,在防范长期性风险和战略性风险的同时化解短期性风险。
在把握稳与进的平衡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稳中求进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也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方法论。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在把握稳与进的平衡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稳大局:注入确定性,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是减少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性,防范化解公共风险,避免公共危机。注入确定性,是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市场运行注入确定性,减少实体经济内部、虚拟经济内部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不确定性,稳定国民经济;为社会运行注入确定性,降低消费、就业和社会心理的不确定性,保障民生,稳定民心;为改革注入确定性,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定位,大力推动改革。稳大局,还要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良好社会预期是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石。对市场和社会环境有良好预期,人们就会有动力、有耐心去从事创新创业活动。而悲观的预期则会导致市场主体行为的短期化,倾向于投机炒作赚快钱。要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首先要保证财政政策信号清晰,各项政策措施越明确、落实越有力,社会预期就越好。其次要精准施策,政策措施一旦出台就不能“翻烧饼”,也不宜频频出招,防止政策多变、频出而扰乱预期。最后要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考虑现实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有预案、有底线,给经济社会主体吃下“定心丸”。
谋进取:推动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结构性失衡的根源是资源错配、效率低下,产生大量无效供给,而优质供给不足。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不是“大水漫灌”,而是精准施策、积极有效。一方面,积极支持“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落实,并着力做好职工分流、培训、安置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减税降费、鼓励研发创新、支持普惠金融、扶持中小微企业、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措施,为市场机制发挥自组织功能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力量来矫正结构性失衡。与传统的扩张性政策不同,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是政府直接发力扩大需求,而是通过激发市场活力来间接发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优质供给;不是通过政策来替代市场,而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是单打一,而是认识和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的系统联动关系,发挥财政政策在这些方面的整体效能。
深入理解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需要破除三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积极财政政策只是需求管理的一个工具。很多人谈到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往往将其放在凯恩斯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工具来看待。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当前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显然不是凯恩斯理论分析框架中的那种政策,而是一种涉及经济、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的多维度的财政政策,可称之为“结构性的政策”。从总量性的政策转向结构性的政策,与之相伴随的还有一个转变,就是从单纯经济政策转变为综合性政策。这使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更加丰富、实现形式更加多样化,如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存量资金、打破支出结构固化等,都是作为政策工具来使用的。同时,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与全面深化改革协调配合,财政预算安排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着眼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见,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大大超越了需求管理工具的传统定位,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误区二: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会导致风险失控,甚至发生财政危机。2016年,我国年初预算安排全国财政赤字2.1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4万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800亿元。考虑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隐形债务等,有人认为我国目前的实际赤字率和负债率已经很高,2017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会导致风险失控。实际上,从2017年国家预算安排来看,财政赤字率保持3%的水平不变,财政赤字规模2.38万亿元,这一规模是适度的,绝非大肆扩张。在债务方面,2016年末,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约为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GDP初步核算数计算,负债率约为36.7%。即使考虑或有负债,综合估计我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这在世界上属于较低水平,而且也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虽然地方的债务水平较高、还债压力不轻,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社保基金支付困难、财政压力较大的问题,但这属于短期和局部困难,谈不上发生地方财政危机。从资产看,地方债务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虽然在财务上不是都能变现的资产,但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实实在在的作用,今天的债务将换来明天的增长,加上大量可变现的国有资产资源,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提高债务支出绩效,本来就是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之一。
(来源:人民日报)
20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
高级研修班(简称:PPP实务操作班)
一、研修背景
经过2014的PPP推广年、2015的PPP拓展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于2016年驶入了快车道,随着新《预算法》政策系列、《政府采购法》政策系列、各行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政策系列等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产证券化规定的出台、PPP立法的期待,2017年必然进入PPP实战操作的调整年,PPP项目产融结合进入立体层面,实体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落地项目随着时间推进逐步会进入合同再谈判期。
2014 年 3 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 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三年中“政策+实务”的培训理念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学员的PPP知识层次出现了分化,但PPP实操的集成化和中国PPP模式理念的转变,仍需要加大此方面的实操培训力度。此外,在PPP 实操中政府需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企业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在PPP行业领域操作中,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业PPP操作、如何进行特色小镇的PPP操作等,亟需进行专题化PPP和行业化PPP培训。在三年PPP实务操作培训基础上,2017 年全面实施“一体、双翼、立面”的PPP实务操作培训战略,打造全国唯一一个PPP全方位实操培训课程体系。在 PPP实务操作综合班的“一体”基础上,打造政府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班,有助于PPP“双翼”展开,根据行业特点,打造交通运输PPP操作、养老行业PPP操作等“立面”实操培训。2015 年崔志娟教授指导的山东《禹城市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被称为 “禹城经验”,该模式被视作为非收益性项目PPP模式的应用范例。2016 年指导学员开发了 “移动PPP应用”手机端项目。2017 年与相关部委进行行业专题PPP培训。
二、项目特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一直秉持“ 政策+ + 实务”的培训特色,具体为:
1. 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政策制定者等专家对PPP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性讲解,并根据财政部示范项目督导情况详解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问题。
3. . 提供 PPP项目落地指导:对学员带来的拟操作项目进行实操指导,帮助学员厘清操作PPP的思路,防止类 PPP 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
4. 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搭建PPP顶级专家诊断平台,为老学员提供沙龙或小型论坛的增值性服务,并对实操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5. 搭建PPP交流平台:通过班级微信群及公共微信平台(企业咨询专家),为学员持续了解 PPP 项目的新政策、新发展及新的实务经验,提供知识增值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学员
·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 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等
· 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商业银行等
·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 其他与PPP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四、研修内容
模块一:PPP政策框架与引导基金
PPP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背景
PPP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核心要点
如何使用PPP引导基金
详解PPP示范项目状况及经验借鉴
PPP实施的优势与局限性
模块二: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详解
如何识别PPP项目的合规性
PPP项目产生说明和绩效考核的设计方式
PPP项目风险识别技巧和风险分配机制
PPP项目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设定技巧?
如何利用融资创新机制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如何正确设计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PPP采购模式的有效选择方式
模块三:PPP项目两个论证的问题分析及编写技巧
如何准备两个论证编写的基础材料?
物有所值评价的程序与实操出现的问题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方法演示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程序与实操常见问题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案例分析
两个论证报告的编写与批复
模块四: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分析
实施方案编写的价值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实施方案设计常见的问题
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案例分析
模块五:PPP项目土地使用及资源补偿机制
PPP项目用地取得实务
PPP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
新型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案例涉及的相关土地问题
养老PPP项目土地问题探讨
模块六: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设计与案例分享
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
PPP项目融资工具及选择技巧
PPP项目融资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PPP项目融资改善策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模块七:实务工作坊:PPP项目落地指导实践(一天)
PPP项目案例的背景介绍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选取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归类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专家评价和指导项目落地操作
模块八: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九: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要义与和法律风险防范
PPP项目案例中法律文本常见问题析疑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差异对比要点
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起草要义
移交项目案例评价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
备注:1.以上九个模块每次安排8个模块
2.PPP项目创新模式的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园区开发和文旅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园林绿化、政府回购的棚改等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特色小镇班)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养老服务班)
……
备注:1. 专题课程的具体课程内容会通过项目推广人员及时发给拟报名学员。
2. 行业专题班的课程专家主要与相关部委合作。相关行业专题课程设计内容体现行业PPP特点,由相关部委顶级专家亲临授课。
交通行业PPP项目课程体系(由国家会计学院和交通部交科院共同设计):
交通行业PPP政策要点
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分析
PPP交通项目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交通产业基金的建立与运行机制
交通PPP项目管理实务
交通PPP项目财审问题
交通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案例
交通PPP项目的典型案例分享
五 、 师资团队(部分 专家 )
师资团队由 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委领导 、上交所、四大 高校教授、著名咨询机构、大型企业实操专家等PPP领域的顶级专家构成。部分师资构成如下(排序没有先后):
秦荣生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后,禹城市挂职副市长,
财政部 PPP定向邀请入库专家,PPP评审专家,政府PPP会计准则课题组特聘外部专家,多地政府经济顾问等
李晓晖 德勤PPP研究与服务中心主管合伙人,拥有超过24年的基础设施PPP项目顾问经验
任宇航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兼PPP中心主任,作为京投公司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负责4号线、14号线、16 号线的PPP项目设计工作,是北京ABO模式的设计者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投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王衞東 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罗桂连 清华大学PPP中心特聘高级专家,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PPP专委会主任委员
贺锐骁 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担任发改委证监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PPP中心主任,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
侯 峰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姜 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谢军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师资团队具有 高端性、专业性、专属性等特点。
( 备注: 因篇幅限制仅部分师资信息 , 全部师资信息会PPP的的APP中展示)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结束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46期 | 2017.8.3 | 2017.8.4—8.7 | 8月7日17:00 | 学院(政府班) |
第47期 | 2017.8.23 | 2017.8.24—8.27 | 8月27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48期 | 2017.9.23 | 2017.9.24—9.27 | 9月27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49期 | 2017.10.18 | 2017.10.19—10.22 | 10月22日17:00 | 学院(交通行业班) |
第50期 | 2017.11.17 | 2017.11.10—11.21 | 11月21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51期 | 2017.12.15 | 2017.12.16-12.19 | 12月19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52期 | 2018.1.18 | 2018.1.19—1.22 | 1月22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对于大客户,可实行定制化培训,具体事项请与教务联系,电话13601220178。
备注:高级班是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如何合作的系统课程设计,政府班是政府政府如何开展PPP的系统设计,企业班是针对企业如何开展PPP项目的系统设计。政府人员适合高级班和政府班,企业人员适合高级班和企业班,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适合高级班,行业班适合于行业领域各方面人员。请对号入座,以免错报,另外目前每期班需排号报名,如贵单位或个人对PPP感兴趣,请提前办理入学手续
七、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① 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不含食宿)。
②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220元/人/天,商务间400元/人/天,新商务间6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2.缴费方式:
培训费采用汇款方式缴纳;食宿费用报到时缴纳现金或刷卡。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天竺支行
注: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八、结业证书与发票开具
1.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所修的16个学时兑换1个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位教育课程学分,该学分可用于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和减免学费,具体内容请与研究生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4505557。
2.发票开具:学员缴纳的培训、食宿费均只能统一开具北国会的“培训费”发票。
九、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见附件。
2.课程咨询电话: 136012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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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___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单位(机构)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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