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缺口,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
据了解,长春市二道区政府于2015年决定采取市场机制引入战略合作者,投资、开发、建设二道区英俊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发改局局长张海波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二道区英俊镇位于二道区东部,该区域属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2016年4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长春铁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博产业基金等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正式确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并于同年5月,由政府及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SPV,即长春康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项目总投资28.86亿元,根据特许经营合同,项目公司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各占4%、96%的股权比例组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政府出资0.24亿元,社会资本方出资5.76亿元。项目公司融资规模为22.86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之一的深圳市盛博产业基金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此外,项目公司与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融资协调机制,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
据张海波介绍,此PPP项目是二道区政府采购社会资本方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运作模式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即DBFOT的方式进行运作,将项目的设计优化、融资、建设和运营等所有环节有机整合,由项目公司负责,有效降低特许经营期的总成本,提高特许经营期的工作效率。具体操作方式由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及开发主体,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市场运作。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满足使用标准的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政府方对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进行监管。社会资本方负责合作区域内土地一级整理及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协助政府方完成区域内可出让土地的招商引资、产业导入等工作。
“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纯公益项目,社会资本方参与意愿不强,项目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张海波向记者坦言,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对其他地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是整体外包方式,降低开发建设成本。该项目在政企双方合作过程中,二道区政府实际上是购买了社会资本方提供的一揽子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这种操作方式避免了因投资主体众多而增加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和操作成本,减少了分散投资的违约风险,形成了规模效应和委托代理效应。
二是同步开发方式,实现效益最大化。该项目采用将项目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性外包方式,统筹考虑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周边未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了英俊镇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开发建设产业项目的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土地开发利用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差,让基础设施建设所带动的效益最短时间、最大化地实现。
三是政府性付费方式,增加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作为纯公益性项目,为增加项目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二道区政府将项目公司的服务费列入了财政支出预算,确保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能够获得稳定收益,避免了纯公益项目无人问津。
四是可浮动收益率,避免社会资本过度逐利。作为政府性购买服务付费项目,既要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建设,使其获得一定的收益,又要合理控制项目成本,避免政府所支付服务费过高。在项目操作中,二道区政府综合考虑物有所值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确立项目公司投资年化收益率不高于7.5%,如项目实施期间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则年化收益率按下调后的基准利率上浮5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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