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要求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那么在《通知》的发布实施后,市场机构参与PPP资产证券化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是否可以在报价系统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
报价系统是否支持PPP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答: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在证监会、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下,报价系统已于2016年底启动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筹备工作,成立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并于2017年2月,完成发行和挂牌了国内首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是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首个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项目。
在证监会债券部的指导下,报价系统作为交易场所鼓励支持PPP项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建立与证监会、财政部、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和其他交易场所的沟通衔接机制,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为PPP项目联通资本市场提供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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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知》中提到的资产证券化绿色通道,报价系统是否有相应的安排?
答:根据《通知》,报价系统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行业务受理及评审的绿色通道,为PPP项目建立“专人专岗、即报即审、重点核查、持续跟踪”的全流程工作机制,为项目的受理、审核、发行、转让等提供高效、透明的平台服务功能。
对于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报价系统将给予绿色通道支持相关项目的受理、审核,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即报即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反馈意见,管理人提交反馈回复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明确是否符合挂牌要求。在项目的发行及挂牌阶段,将由专人专岗负责跟进发行注册、转让注册、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等相关流程,全面提升业务相关手续的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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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价系统选择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答:在报价系统参开展PPP项目证券化业务应满足《通知》、《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此外,报价系统将按照证监会债券部对各交易场所的统一要求,尽快推动完成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建设,拟于近期发布相关的挂牌审核、信息披露相关业务指引,细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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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报价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情况,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答: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报价系统作为证监会认可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交易场所,于2015年5月上线了一只资产证券化产品——长安财富股票质押债券资产专项计划。两年以来,报价系统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受理量快速增长,累计发行规模突破1000亿元,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占显著提升。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报价系统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型丰富,涵盖了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高速公路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商业物业租金、应收账款、物业费、委托贷款债权、购物尾款债权、票据收益权、小贷债权、学费收费权、经营性收费权、类REITS等十余种类型,实现了基础资产类型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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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初,国内首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在在报价系统挂牌发行的,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2017年2月,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我国首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报价系统完成发行和挂牌,基础资产是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8.4亿元,采用结构化分层设计,其中优先级规模8亿元,共分为10档,评级均为AA+,次级规模0.4亿元,新水源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同时由两大股东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该项目作为财政部PPP项目库入库项目,作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有益尝试,也为报价系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后续开展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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