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每日资讯|养老服务PPP获政策支持


来自:金诚资讯     发表于:2017-08-22 10:16:13     浏览:465次

养老服务PPP获政策支持

近日,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市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意见》提出,鼓励政府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资本方运营管理。

 

发改委密集批复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国家发改委日前密集批复了一批地方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同时预计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将进一步提速。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7月份,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2个,总投资1655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水利、交通和高技术领域。而截至今年6月底,13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9.9万亿元,开工58个专项、601个项目。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10月起施行

在征求意见两个月之后,国务院日前正式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其中首次明确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可提高至15倍。《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条例》在多方面进行了细化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在多处条款着重提到了小微、“三农”与传统行业的区别对待。

 

深化新三板改革 为实体经济添动力

截至8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达11543家,总市值达50547.44亿元。业内人士指出,新三板市场扩展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企业服务的覆盖面,使更多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结构,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增长动力。不过,新三板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七部门联合推动建设30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近日,发改委等七部门启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相关方案提出,要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示范园。

沪指逼近3300点关口 资源股卷土重来

21日沪指跳空高开,小幅震荡走高,再度逼近3300点关口,个股呈现涨多跌少的态势,钢铁等周期股卷土重来,大小盘股呈同涨格局,次新股持续受资金追捧。从盘面上看,钢铁、钛白粉、新材料、稀土、充电桩等板块涨幅居前;白酒、机场航运、水利、保险、海工装备、电子发票等板块跌幅居前。沪指收报3286.91点,涨0.56%;深成指收报10689.77点,涨0.71%;创业板收报1829.22点,涨0.41%。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应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

在近日举办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应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厘清私募基金的本质与边界,明确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信托义务要求。同时,应该考虑在《基金法》框架下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允许机构投资者申请大类资产配置牌照,并核准其发行相关产品,为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规范的资产管理与资金运用渠道,为统一资管奠定制度基础。

 

港交所将适时公布创新板市场咨询结果

港交所发言人21日表示,自6月起就设立创新板和改革创业板进行咨询,已在上周五结束,会在适当时候公布咨询总结。发言人强调,留意到市场有不少具建设性的讨论,已收到多份市场反映意见,目前正检视收集到的意见。此前,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表态称,支持本次改革,而市场也是一边倒支持的态度。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更是“急切”地表示,希望在2018年上半年就启动改革。

 

美联储年度经济会议在即  美股三大股指涨跌不一

美东时间周一,美股三大股指涨跌不一,道指涨0.13%,报21703.75点;纳指跌0.05%,报6213.13点;标普涨0.12%,报2428.37点。由于财经数据和事件极其清淡,股市缺乏基本面消息的指引,市场聚焦全球央行年会,静待结果选择方向,但中概股普涨。美联储年度经济会议本周将在怀俄明州杰克逊霍尔举行,这次会议或许能提供有关全球各大央行行长最新想法的线索。

佛山:“商改租”后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

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对外发布一则《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自然通风、采光和配套设施满足居住生活的商业、办公等项目,不改变使用年限,建设单位、法人或个人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并可申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但是,这些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

 

南京:将建承租人权利清单 推行“租购同权”

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南京将建立承租人权力清单,逐步实现“租购同权”。方案规定,南京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将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符合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将由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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