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的税务考量因素


来自:展亚资本     发表于:2017-08-30 22:27:18     浏览:395次


一、税务成本对PPP项目的财务影响显著


概括而言,税务成本主要对PPP项目的三个方面有显著影响:项目财务回报率、项目现金流及社会投资人回报。第一,项目公司的财务回报率。PPP项目涉及领域广,现行税法中对一些特定行业,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判断PPP项目是否适用相关税收优惠对项目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成本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财务回报率。第二,项目现金流。PPP项目中均存在不同类型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的税务处理结果和发放节奏将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公司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金额。同时,项目建设初期可能存在金额较大的增值税进项税留抵,对项目公司的现金流产生影响。第三,社会投资人回报。社会投资人出于各自的需求和项目财务状况的不同可能采取不同的利润汇回方式,比如,分红(或预分红)、利息、股东欠款等,而不同的方式可能存在不同的税务成本或风险。


二、 PPP项目有四大税收特性

  1. 税务处理的不确定性。由于PPP模式较新,目前国内尚未出台针对PPP模式的专项税收法规,现在对PPP项目的税务处理的讨论所参考的文件均散落在税法的某个条款或某个专项文件中。考虑到PPP创新的交易和合作模式,现行税法规定对PPP项目的适用性存疑,从而造成某些税务处理的不确定性。

  2. 税收政策的可协商性。由于大部分PPP项目具有公益或半公益性质,且业主方一般为地方政府,加之PPP项目面临的税务处理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实施PPP项目的过程中,个案适用的税收政策可能具有一定的可协商性。

  3. 税务处理的可持续性与稳定性随着PPP的进一步发展,不排除未来针对PPP项目出台专项的税收法规文件或对常见税务问题的澄清文件。考虑到PPP项目周期长,届时税收法规的更新及出台可能会对现存PPP项目的税务处理产生影响。

  4. 税务成本对项目收益的显著影响。PPP项目的税务成本是PPP项目公司都会面临的重要税务议题之一。做好项目税务成本的测算对项目公司的收益率有很大的影响。


三、  税务影响和风险贯穿PPP全生命周期


全生命周期需要提前进行预判和管控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税务考量



1. 项目的设立期


项目公司的设立阶段主要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 项目公司的设立形式及股东分红安排。通常而言,项目公司的设立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一般而言,更常见的方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下,项目分红若偏向社会投资人,那么社会投资人收到的超额部分的分红是否依然可以适用居民企业间分红免税的优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投融资架构的设立及筹划一般而言,若有多家社会投资人共同参与项目的情况下,社会投资人可能会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利益分配载体)的形式投资PPP项目公司。在该种投资架构下可能产生企业合伙人从项目公司取得分红收入被双重征税的风险。同时,需注意搭建有限合伙企业的上层架构,以隔离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风险。

  • 除了新增PPP项目以外,还存在一些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化成PPP项目的情况。在该种模式下,税务处理更为复杂。如以存量资产,包括一些固定资产、土地以及其他的无形资产等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入项目公司。对于存量资产投入PPP项目公司的税务处理,我们要特别注意不同资产类型下的税务影响。例如土地出资的情况下,项目公司需考量受让政府土地的企业所得税、契税及未来转回时的土地增值税及增值税的影响,同时土地如何流转至项目公司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务处理,社会投资人需在项目设立初期对存量资产投入PPP项目对项目公司税务成本的影响做全面的梳理及测算。

2. 项目建设运营期


该期间的税务成本对项目公司的收益率影响最为重大。其中核心的问题包括:1)政府补贴的税务定性及发放节奏;2)投资收益的收回形式及税务成本。


1)政府补贴的税务定性及发放节奏

一般而言,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包括以下三种类型,其中政府补贴又可分为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和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从增值税角度,对PPP项目中的政府补贴的税务定性,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税法予以规定。我们对其的探讨主要从补贴的经济实质及会计处理等角度出发。在政府付费模式,比如常见的市政道路PPP项目,社会资本为政府提供了一条满足通行标准的道路,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道路并支付费用。该类型的政府补贴从经济实质上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司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会将政府补助记为主营业务收入。综合考量我们倾向于认为,该类型的政府补助需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需注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用户付费模式下,比如常见的轨道交通类项目。社会资本除了从使用者处获得收入外,政府对于使用者付费无法满足社会资本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部分进行补贴。该部分补贴是否会被认定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从而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社会投资人针对不同的项目具体分析,并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目前来看,参照财税2011年70号文的规定,对财政补贴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并且需取得相应的政府文件,有机会适用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处理。

此外,考虑到许多PPP项目的盈利水平会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在项目可行性的前提下,可协调政府支付的补贴节奏以配合项目公司的税务亏损的利用效率,以最大化项目整体的税收效率。

2)投资收益的收回形式及税务成本

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报期长是PPP项目的特点。因此,如何在项目全周期内设计一个税务较优的利润汇回模式,是诸多社会投资人关心的话题。

一般情况下,利润汇回有两种方式:一种为股息汇回,另一种为利息汇回。通过股息汇回的方式需注意项目公司本身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股东的法律形式,具体可参见上文对分红比例的分析。通过利息汇回时,则还需注意贷款利率是否符合独立市场原则、资本弱化原则及股东取得利息的增值税影响。

此外,投资人还可以选择股东欠款、股权回购等方式收回投资。不同的利润汇回模式下均会产生不同的税务风险及成本。作为投资人,可以从项目本身的财务特点及其他商业考量因素出发,结合税务考量因素,综合分析并选择合适的利润汇回模式。

除了上述提到的政府补贴的税务定性及投资收益收回形式外,项目建设运营期内还需注意项目公司相关税收优惠的适用性及增值税留抵税额对项目现金流的影响等相关问题。

3. 项目退出或移交

PPP项目移交时需注意不同移交方式下对投资人的税务影响。目前普遍的移交方式为期末资产所有权的无偿移交。投资人需注意在资产移交的情形下,是否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法的规定,单位无偿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需做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若期满还有土地的移交,还需注意土地相关的税务成本,如土地增值税风险等。

同时,PPP项目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通常需进行清算。取决于政府是否分享清算所得,社会投资人可能从项目公司清算中获得资本利得,从而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结语


综上,可以看出税务影响在PPP项目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不仅对项目整体有重要影响,而且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潜在的协商空间。此外,从国家立法层面,也不排除未来会针对PPP项目出台专项法律、法规文件。因此我们建议PPP项目参与各方,在项目伊始就对PPP项目的税务影响和风险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讨论,并据此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对税务风险和影响进行有效的管控,提高PPP项目的运营效益。


展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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