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利好“砸晕”的民企发展的“小算盘”会打得多响亮?


来自:金诚资讯     发表于:2018-09-07 09:51:45     浏览:205次

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已日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但融资难、融资贵、成本高、负担重等问题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促进民间投资有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上表示,发改委将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并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看来,一波利好已经来了。



1—7月民间投资增长8.8%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存


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保持回升态势,民营经济撑起了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

数据显示,从投资总量占比看,2012年以来,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已连续5年超过60%,最高时候达到65.4%;尤其是在制造业领域,目前民间投资的比重已经超过八成,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力军。

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的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了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0%。

今年,民间投资增速继续保持回升态势,今年1—7月民间投资增长8.8%,比整体投资增速高3.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在投资、促进产业发展贡献巨大毫无疑问,但当前其却陷入了困境。

部分领域对民间投资进入仍存在隐性门槛,融资难、融资贵、成本高、负担重等问题仍然存在,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鸿表示,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将清理针不合理限制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有了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中,政策暖风将开始吹拂。严鹏程表示,未来将从五个层面发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一是继续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逐步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各类门槛,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附加条件,解决好民间投资“不能投”问题。

二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分层次的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研究推广有关地方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做法,鼓励地方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支撑,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解决好“不愿投不敢投”的问题。

四是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向,向民间资本集中推荐一大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引导民营企业通过PPP模式规范参与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解决好“不知道往哪投”的问题。

五是推动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地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提升民间投资的“安全感”。


   值得注意的,在发布会上,发改委还表示将进一步破除制约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困难和障碍,切实调动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

   具体抓手是继续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持续做好民营企业PPP项目推介工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政策暖风多一点:

两部门:免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

同是9月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来看,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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