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最新表态!鼓励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


来自:上海注成     发表于:2016-06-14 04:58:06     浏览:378次

6月2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出席2016青岛中国PPP论坛时表示,这两年来PPP模式取得的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实际操作经验,专业人才相对短缺,项目整体落地较难较慢,民间投资参与难度较大等。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该模式由欧洲首先提出,主要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行,如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等。


中国光大国际总经理、联合国PPP专家委员会成员王天义曾指出,通过PPP模式,政府解决了缺资金又缺效率的“两缺”问题,企业获取了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把政府主导的公平与企业追求的效率有效地结合起来,解决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两失”问题。


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今天表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这些均有巨大的资金需求,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机制,PPP模式正是这种有效的动员机制和连通桥梁。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在投资建设中探索实行PPP模式,采取BOT方式建设的深圳沙角B电厂,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PPP项目。BOT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张勇介绍,1994年,原国家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前身)选取了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广东电白高速公路、武汉军山长江大桥和长沙望城电厂等五个项目,正式开展BOT试点,被认为是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开元之年。此后,PPP模式加速发展,投资主体逐渐向国企和民企扩展,投资范围扩展到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多个领域,项目运行方式从以BOT为主拓展到BOOT(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TOT(即移交-经营-移交 )等多种模式。


近两年,一系列政府决策及文件奠定了PPP模式的基本政策框架,PPP模式开始大规模推进,在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这极大调动了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加快了PPP模式推广进程。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对PPP模式进行了系统完整的规范。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财政部、住建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在张勇看来,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就必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力度,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为PPP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天地。而运用好PPP模式,也将为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插上腾飞之翼。

但他也指出,PPP模式推广长路在前、任重道远,“仍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难题亟待破解。”


6月7日,张勇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发布会上也曾表示,各地正在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但与此同时,企业也反映了不少问题。


当时张勇指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法规落实方面,部分政策措施缺乏配套细则,有的政策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够强,个别地方对国家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执行还不到位;二是政府管理服务方面,行政审批有待进一步精简优化,地方监管服务有待同步提高,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三是市场环境建设方面,“玻璃门”、“旋转门”在一些地方、行业仍不同程度存在,生产要素成本较高的问题比较明显;四是企业自身发展方面,部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对滞后,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技术创新。


界面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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