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招标!事关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


来自:台州在线     发表于:2017-06-08 01:57:37     浏览:479次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决定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PPP项目

项目编号:台州确[2017] 841

招标条件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合作。

本项目招标人为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资金构成项目资本金20%、项目融资80%。

授权主体:台州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招标人):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台州市中心大道与北环线交叉口,经上洋桥村后跨75省道,经港头徐村,与路泽太北延相交,经王桥村、下张洋村、桥上王村,跨椒新路,经水陡村,与规划台东大道相交,经甲南村,与县道椒江至金清公路相交,经坚决村,与228国道相交,而后路线向东延伸,经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下穿沿海高速,终点与围二路相接。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长度为17公里的干线公路及其配套市政道路(其中路桥段长约0.8公里,椒江段长约16.2公里)其中大桥181/1座,菱形互通2处。桥梁(含互通区桥梁)共长2733米。

3、项目合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政府方与中标人合资成立SPV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先行段的继续建设、运营维护,全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维护)等职责,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SPV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即政府方向SPV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服务费,上级各项补助及奖励归政府方所有。SPV公司负责在项目运营期内,维护保养全部项目设施,确保项目可用性。

4、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12年。

5、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金额的20%,台州市海城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的20%,中标人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的80%。为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不参与SPV公司收益分配。

招标范围

1

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组建SPV公司,SPV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投资与融资:

a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

b.其他相关的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

a.接收本项目已开展的前期工作,接收后,继受相关委托单位前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明除外);

b.本项目工程施工;

c.服务于本项目建设的各类服务;

d.本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3)本项目运营及维护:在确定的项目经营期内进行运营及维护管理。

(4)本项目移交:

a.运营维护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b.进行移交前的检测评估与修复,符合取得该项目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

2

选定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前述SPV公司负责的“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全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

(2)组建SPV公司并按规定注入资本金,确保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融资匹配资金的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3)建设期内,负责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运营维护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及维护管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通过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F。

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项目招标文件仅限于现场获取,不提供邮寄)。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市电信大楼南面)三楼305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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