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PPP项目招投标四大乱象


来自:金融加咖啡     发表于:2017-06-20 00:07:26     浏览:371次

2016年7月11日,财政部PPP中心发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3期季报》,季报显示,我国PPP推广正呈现加速落地的趋势,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两批示范项目232个,总投资额8,025.4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05个,总投资额3,078亿元,落地率达48.4%,与3月末相比,项目落地呈加速趋势。

但由于PPP模式处于新生期,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对此还很不熟悉,随着市场的推动,大量PPP项目咨询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浮现。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在公开选择PPP咨询机构时,出现了一些诸如“磋商不磋,谈判不谈”、“评分标准混乱”的招投标乱象。

针对这些乱象,四川智库首席专家黄全文在和讯网、凤凰财经频道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7月的一个下午,四川某县,一场关于PPP咨询机构的竞争性磋商正在进行。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既定的流程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三轮磋商后再报价,最后根据综合评分标准打出分数,按排名选出3家候选机构,再决定中标者。

当天报名的机构共有5家,其中一家因资格审查没通过被淘汰。按照文件约定,剩下的4家应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但工作人员并没有组织任何磋商,直接就让大家进行报价,“而且只报一轮,相当于是最后报价。”其中一家机构的代表说,随后,工作人员公布中标机构及其综合得分和报价,至于其余3家的得分,并没有现场公布。

“为什么磋商这一环节被取消了,没有人告诉我们。都没有了磋商,还怎么能叫竞争性磋商呢?没有了磋商,和普通的公开招投标还有什么区别呢?”这家机构的代表说,有时竞争性谈判也会略过“谈判”环节,至于原因,招标代理机构从来不会告知。

乱象二 
相互“串通投标” “合作”围标拿下项目

类似这种“磋商不磋,谈判不谈”,明明有规则却不按部就班的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还有很多。

按照法规,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大致分为定需求、发布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投标、资格审核、入围、评标、开标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但,只要能搞定人,这些“禁止”都是纸老虎。曾有投标能手说,即便是竞争关系,大家有时候也能达成默契,“这个项目我帮你围标,下个项目你帮我。但所有做的事都不可能白做,夹着肥肉递来递去,手上怎么也会沾到油。”

最常见的“围标”,可以称为“三家分晋”:拉上几家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做通对方的工作,让他们在投标时都小小地掉一点链子, 最后使得自己将标中走。

另一种比较常见的“围标”,也可称为“打组合拳”,就是几家小公司和大公司抱团,大公司唱主角,小公司陪跑。由小公司拼命压低价,排挤竞争对手,大公司在方案上力求“完美”,竞争对手两头不占优后知难而退,然后小公司以成本核算失误为由也退出,留下大公司拿标。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公司分出子项转手给小公司,利益均沾。就像生活在海里的印鱼,贴在鲨鱼身上,总能吃到鲨鱼捕猎剩下的碎肉一样,这就是这个圈子的生态链。

 乱象三 
事先沟通“参与”制定标准 评分偏向明显

法规规定了环节和笼统的规范,但在实操场上,每个环节都可以成为舞弊的载体。“没有事先沟通过的,一般都中不了。”有投标能手这么说过,一切功夫在诗外。

一名才投身PPP咨询行业的圈内人说,从业一年来,他只参与过两次招投标,其中一次简直可以用“跌宕起伏”来形容。这是一个关于打造旅游景区的PPP项目,前期团队已经做了公关,基本算是内定,拿下项目十拿九稳,“悄悄咪咪搞定了人,私底下与招标代理勾兑好,看似公平的评分标准,也可以偏向我们。具体来说,就是加一些只有我们符合的加分要求。

可即使是到嘴边的鸭子,也可能会飞走。有的竞争对手不以常规出牌,报出超低价,排在候选名单中第一。“他们的的超低价,直接导致价格这项拿了满分。”已经夹到嘴边的肉,被人抢了去,必然不甘心,最终动用“人”的关系,将这个项目废标。

但在现实中,仍然有不少招投标中,将“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写入了招标要求中,例如,陕西省某垃圾发电PPP项目,就曾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然而,这样的资质要求过高,同时需要4中咨询资质,能达到要求的机构少之又少,难免让人怀疑这是“事先沟通好的具有明显偏向的要求”。

 乱象四 
不明所以被扣分 不知己也不知彼

“如果不是内部有线人,我们连为什么会被扣分都不知道。”通常来说,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投标的企业第二次报价后,就可以回去等结果。等待的过程就像学生时代等待期末考试成绩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考试会告诉你哪里被扣了分,扣了多少分,但是招投标并不会,得到的只有“中”或“没中”。

在一场招投标中,投标人与参与评标的专家是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专家清楚明白投标人的身份、姓名,但对于专家的具体身份、姓名,投标人完全不知道,甚至连面都可能见不到。曾经一位投标能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专家的名牌都没有,“就是说,除非有内线,否则正常来说,你不会知道自己哪里被扣了分,为什么被扣。”

以一场竞争性磋商为例,递交了资格审查材料后,就等着专家评审,如果这个环节发现某家企业资格不够,则属于“淘汰”,会告知被淘汰的理由。但如果已经报价,并公布了中标单位,其余几家投标机构往往并不清楚为什么对方的综合评分比自己高,高在哪里。


专家建议:磋商是选择优质咨询机构的最佳方式

针对PPP咨询行业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乱象,记者专访了中国西部社会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四川智库首席专家黄全文。他分享了自己曾经参与的一次投标经历:采购方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一家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大家都清楚,律师事务所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只有执业许可证,这一证件就相当于企业的营业执照。”黄全文说,由于评标专家对这一常识性知识不了解,使得原本符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没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被淘汰,失去了继续PK的资格。“类似这样的情况举不胜举”

黄全文透露,目前在关于PPP咨询机构的招标中,一些所谓的评标专家并不懂PPP,甚至连PPP是什么都不清楚,也就无从科学合理地从众多报名机构中选出最适合的。“现在更多的方式仅仅是递交投标文件,看哪家的资料做的厚,就认为这家实力强。”他表示,磋商本应该是最好的方式,可以面对面地展现出一家咨询机构的实力,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环节常常会被招标人省略。

因此,黄全文建议,政府可以邀请2至3名对PPP有研究的专家,参与到评标过程中,并通过面对面磋商的方式,“就像企业面试应聘者一样选择合适优质的咨询机构。”


他山之石

德国在招投标中的经验,同样可以值得借鉴。德国联邦政府采购实行计划、招标、结算三权分立,并详细记录采购过程和信息;而德国审计署拥有对政府采购的监管权,所有政府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价格、程序、效果等都要报审计署审计,并随时接受其核查。

审计署根据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或重点审计,不仅开展定期检查,而且惯用突击审查或不定期抽查,另外还根据需要对要害环节进行完整审计。政府官员违规的将受到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大学PPP与ABS高级研修班

(第三期)


适听人群

1.政府相关部门:发改委(特许经营)、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金融办、银监局、开发区、高新区等。 

2.相关行业和企业:城市基础建设、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能源、环境保护、文化教育、旅游等。 

3.专业服务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公司、评估公司咨询公司等。 

4.其他服务机构:信托公司、私募基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模块一:PPP项目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示范项目案例分析

模块二:PPP项目融资模式和典型案例解析

模块三:PPP项目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模块四: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概览以及经典案例分析

罗桂连:清华大学博士、PPP研究中心特聘高级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长清:现任天风兰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风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高级顾问、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首批专家。

刘 洋: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结构融资部执行总监,具有丰富资金池、非标、ABS项目经验,累计管理资产规模逾300亿,其所在团队完成首单央企节能环保领域ABS。

何 杰:财政学博士,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及省财政厅预算处,现任某券商总监,负责ABS、PPP及产业基金等业务,北京21世纪学校ABS项目负责人。

彭 娇: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专业领域为结构融资与资产证券化、金融资本市场,为多家金融机构、政府机构、领先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主办多起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并购重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债券发行、IPO项目、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

李仰德: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PP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重庆市财政局PPP入库法律专家、云南省财政厅PPP专家库专家;基础设施与PPP项目主要业绩:重庆市曾家岩大桥PPP项目政府方首席法律顾问、巴南区龙州湾隧道PPP项目政府方特聘法律专家等等。

何老师:现任某大型金融控股集团背景PPP产业基金副总经理。曾在证券公司长期从事固定收益和结构化产品投融资工作,在地方政府与国企平台公司基建投资领域具备丰富经验。

钟老师:著名高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PPP研究所所长,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

陈老师:著名高校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CPV)以及各项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主要研究方向: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并购与资本运营。担任多家公募基金、上市公司及高科技企业独立董事、监事等职务;任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询公司、九鼎集团等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岗位及高级顾问。

贺老师:监管机构权威人士负责资产证券化审查工作,PPP资产证券化政策解读专家。

课程时间

2017年714日-2017年715

课程形式

现场授课

培训地点

重庆大学C区

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领带小禾 1322034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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