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求“PPP项目”必须遵守9项最新规定!


来自:京津冀投资网     发表于:2017-07-08 05:36:04     浏览:353次

目前,我国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方面,存在大量的优质项目,这些项目被称为“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部分是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部分是尚未开建的项目,但因为近年来地方政府在投资建设这些项基础设施目的时候,积累了很大的地方债压力,融资比较困难,对此,今天发改委发布了“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通知”,积极推广社会资本参与的PPP模式来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项目,这也是企业投资方式的在一个重要方向。为了让企业有一个稳定良好的回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优先推出边界条件明确、商业模式清晰、现金流稳定的优质存量资产,并清晰的提出了政府转让PPP项目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也更利于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关乎政府和企业,对此,京津冀投资网将重要内容整理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出PPP模式


我国提出PPP模式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领域沉积了很大的地方债压力,同时又面临着投融资难题。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的同时,出现了债务大量堆积的现象,因此,通过社会资本参与的PPP模式,来盘活这些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资产。对于这种最新的投融资方式,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要市场化、透明化、规范化,但这些现象还是处于混乱状态,有些地方把PPP变成了类似于BOT、BT这种政府兜底的安排,名义上是一个PPP,但是实质上跟政府引导没有太大区别;有些地方的一些重点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新城区建设都是政府在主导,政府是直接利益方,这些都会让社会投资者觉得有些东西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也没有透明化,影响了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


二、国务院常委会议首次提出

在7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鼓励地方政府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会议也提出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三、PPP模式应该如何运营?


在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知道哪些项目是适合做PPP项目,哪些项目不适合做PPP项目。


除此之外,本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以下内容:


1、对拟采取PPP模式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可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转让-拥有-运营(TOO)、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将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

  

2、对已经采取PPP模式且政府方在项目公司中占有股份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政府方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或其他投资人。

  

3、对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可积极探索推进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减少项目前期推进困难等障碍,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


4、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除按规定用于必要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支出外,应主要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重点支持补短板项目,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对再投资形成的新优质资产,条件成熟时可再次运用PPP模式盘活,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运营和管理。由此实现以PPP模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用于新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通过再投资形成新优质资产的良性循环。


5、涉及新增投资建设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项目决策后,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运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项目运营期间,实施机构要加强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运营效率。


6、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要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优先推出边界条件明确、商业模式清晰、现金流稳定的优质存量资产,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支持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充分挖掘项目的商业价值,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合理投资回报水平。


7、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时,要规范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严禁利用PPP模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8、对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提高资产流动性,拓宽资金来源,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


9、地方各部门要协同合作,建立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协同工作机制,行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税、国土、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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