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设计要点分析


来自:中国土木工程网     发表于:2017-08-13 08:08:06     浏览:362次

  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千差万别。下面就PPP项目中的建设、项目的移交和付费机制三部分的核心条款做具体分析。

  根据项目行业、付费机制、运作方式等具体情况的不同,PPP项目合同可能会千差万别,但一般来讲会包括以下核心条款: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等。

项目建设是PPP项目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有关项目建设的条款通常会包括设计和建设两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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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范围及完成人

  对于土建项目,设计通常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完成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由政府或社会资本方完成。应作为采购文件以及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人:由项目公司完成。

  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项目公司负责编制或最终确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全部的设计工作。

设计的审查要点

  ★项目应交由政府方进行审查。

  ★注意提出的审查意见的程序。

  ★审查问题存在争议的应注意争议的解决程序。

  在PPP项目合同中,要合理划分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在建设期间的权利义务,更好地平衡双方的不同诉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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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中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设计标准,包括设计生产能力或服务能力、使用年限、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等;

  施工标准,包括施工用料、设备、工序等;

  验收标准,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方法、验收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

  环境保护要求。

(2)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权把握要点

  为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政府方往往希望对项目建设进行必要的监督或介入,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权应该有多大,也是项目建设条款的核心问题。需要强调的是,PPP项目与传统的建设采购项目完全不同,政府方的参与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过度的干预不仅会影响项目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以及项目的建设和投运,而且还可能将本已交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和管理角色又揽回到政府身上,从而违背PPP项目的初衷。

  定期获取有关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在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场检查和测试;

  对建设承包商的选择进行有限的监控(例如设定资质要求等);

  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建设工作。

  付费机制关系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是PPP项目合同中的核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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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机制的分类

  政府付费:公用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使用者付费:高速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可能包括土地划拨、投资入股、投资补助、优惠贷款、贷款贴息、放弃分红权、授予项目相关开发收益权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PPP合同中付费机制核心要素

  核心要素1:政府付费下项目可用与不可用的界定,其中“不可用”的界定更为重要。

  核心要素2:使用者付费下项目的使用费如何设定?

  核心要素3:使用者付费下政府是否需要保障项目公司的最低收入和设置机制避免项目公司获得过高的利润。

  核心要素4:项目设施在超出运营负荷标准产生的费用标准设定。

  核心要素5:唯一性条款下可要求政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在项目附近新建竞争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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