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寺坪镇天子湖旅游开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PPP专栏     发表于:2017-08-18 00:38:24     浏览:664次

?保康县寺坪镇天子湖旅游开发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康县人民政府授权保康县寺坪镇人民政府为保康县寺坪镇天子湖旅游开发PPP项目的实施单位,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康县寺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保康县寺坪镇天子湖旅游开发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保政函[2017]67号、保发改投资[2017]280号、保采计备BKZC[2017]133号批准,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为BOT)运作方式。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及所有权转移特征

2.1 项目名称:保康县寺坪镇天子湖旅游开发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保康县寺坪镇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5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保康县政府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2.4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依照国务院2004年4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09年5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15年9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文)的规定,项目的资本金投入比例不低于20%。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15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为4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6750万元,持股比列为15%;社会资本方出资38250万元,持股比例为85%。政府方不为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

2.5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2.6结合保康县财政收支情况和本项目投资收益水平,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其中建设周期为3年(具体以实际施工日为准),运营期17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4)投标申请人近3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①申请人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不低于4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投标申请人能够全额筹集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应提供由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不少于20000万元的银行保函或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银行综合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等用于本项目的资金书面文件;

(7)投标申请人应当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具有社会责任感,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地区域招投标市场,近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进行查询,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9)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主动防范意识强、措施得力,合规性较好。

(10)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专业的投融资人才、技术人才、法务人才、商务人才与管理人才团队,具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资质或经验。

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7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合格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7家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各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268号)。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

6.3资格预审会议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预审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保康县农商行大楼12楼。

6.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或没有现场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康县寺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保康县寺坪镇

联系人:杜 渊

联系方式:13986371062

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268号

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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