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知灼见】我国PPP发展态势与前景分析


来自:新疆路桥建设集团     发表于:2016-06-20 09:28:06     浏览: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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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1043个PPP项目,投资规模总额达到1.97万亿元。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有关专家指出,2015年5月18日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密集批复了超过4500亿元基建项目,未来还将有一系列稳增长工程包陆续落地,其中包括超4300亿元的网络建设投资等。与此同时,江苏、安徽、湖南等省份PPP项目推进速度正在加快,一些总投资百亿甚至上千亿元的项目陆续开始启动,我国PPP项目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1.1 PPP概述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1.2 PPP的特征

1)、伙伴关系

有关专家表示,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2)、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3)、风险共担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私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私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要突破简单化的“融资模式”理解,上升到从管理模式创新的层面上理解和总结。

2.我国PPP的发展前景

如果说2014年是我国PPP模式的探路之年,那么2015年即是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元年。2014年12月财政部对外公布了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的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从地方来看,各省份纷纷推出大规模发展PPP项目计划。比如,安徽发布42个PPP项目,总投资710亿元;福建公布28个试点项目,总投资1478亿元;青海第一批80个项目,总投资1025亿元。

有关专家表示,大力发展PPP模式是各级政府缓解财政不可持续压力的一种途径。在“土地财政”难持续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将主要依靠两个渠道获取融资:发债和发展PPP模式。前者存在规模上的限制,后者则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专家预测,近两年中国各地将掀起一番PPP的热潮。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将采用PPP模式尝试创新融资,引入社会资本。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预计,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总需求额将近10万亿元。

根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测算,到2020年,与城镇化相关的融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根据43号文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规定推演,未来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由一般政府债、专项政府债和PPP债构成。可见,应对未来几十年城镇化的资金缺口,PPP模式被委以了重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闫康摘自《观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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